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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记(第1页)

往生记

[壹]盛夏八月,日头很烈。父母都上班去了,空调开得有些低,林宝儿往额头抹了抹风油精,被蚊子叮咬的地方还是奇痒难耐,她推开面前的习题簿,出门买花露水。

一街蝉鸣连同热气兜头扑来。

附近几家杂货铺子都脱销了,索性跑得远一些去找——便是在那时,遇见何永镇的。狭小的店堂门口摆着冰柜,装了冰镇饮料酒水,里面没有开灯,林宝儿探头望去,穿堂风来来往往,店堂显得幽静凉爽,躺椅上依稀躺着一个人。她试探地问:“有花露水吗?”

“有。你进来,右手边,第二排货架上。”

林宝儿走进去,取下花露水,付钱时才看清店主的样子。是个非常瘦的男人,光头,穿了一件黑T恤,衣领处插着一把大蒲扇,懒洋洋地半躺着,不以为意地瞧着林宝儿。但即便是躺着,也看得出他身形高大,那么高的人,怀里却抱了一只小小的零钱盒。

他点了七盘蚊香,在躺椅旁围了一圈,林宝儿忍不住去看,男人笑了:“嘘,别做声,我要升天。”

林宝儿吓一跳,弯腰琢磨蚊香的摆法是否有什么讲究:“那你是在炼丹吗?”

男人坐在躺椅当中笑,阳光洒在他的面孔上。林宝儿一恍惚,差点喊出他的名字,她想了想,默默地把钱投到他怀里的小铁盒里,又自顾自地找回零钱,轻快地和他说再见。

她看出他的腿受伤了,夹板很硬吧,桎梏了他的行走。而二十岁时,他是个奔跑在原野的少年。那辰光的林宝儿还只是散花镇小学三年级的女生,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被实习老师选出来,和另外六名同学一起排练舞蹈《踏歌》。

于是常常在放学后,同学们都陆续散去,林宝儿和她的同伴们将课桌搬开,留出一大块空地,模仿着碟机里从电视上录下来的舞蹈,一遍遍地载歌载舞,实习老师不时替她们纠正错误。

休息时分,女孩们围着老师,听她讲一两阕宋词。林宝儿独自趴在窗前,一轮落日沉甸甸地跌入远处的池塘里,明晃晃的月亮升起来,蜻蜓来回低飞,纺织娘已经唱起了歌。

小镇的黄昏是虾红色的,在某个齐声诵读宋词的瞬间,林宝儿看到那少年顶着一只小红桶飞快地跑来,一直跑进教室里,将小红桶搁在讲台上,抹一把汗,快活地说:“好多口味,自己去挑!”

老师就和女孩子们欢呼着挑冰棍,少年身手灵活,飞身掠过长长的课桌,跃上窗台,和林宝儿并肩而坐,侧着头问她:“喂,小仙女,你怎么不去吃?”

跳舞的女孩一共是七个,他总是喊她们,小仙女,小仙女。老师举着冰棍过来了,递给少年和林宝儿一人一支:“我最爱吃红豆冰,你们也是吧?”老师是个单纯的女生,十九岁,刚从幼儿师范毕业回来,她是校长的女儿,实习结束就会到市内的小学任职。而少年何永镇是她满心欢喜的男朋友,他职高没读完就出来随便混,傍晚坐在树上吃桑葚,吹口琴,有女孩跑来说爱他。

林宝儿的老师便是其中之一,她穿着白裙子,站在树下等,他窜下树,拍拍手,扬长而去。下一次,她还在树下等,他照样不搭理她,偶尔扔几颗桑葚给她,她用裙子兜住,不肯吃,仍是仰起脸看他。

他从来没有理过她,她不吭声,固执地,日复一日地等他,从桑葚微酸到黑甜多汁,直到将近落季,而最热的夏天转眼就要来了,他不再顶着日头爬树,爱好改成了爬到镇银行楼顶吹风。最后那天,天很闷热,他晃**着脚摘桑葚,却又不吃,扔得满地都是。他很快就意兴阑珊了,两三步下来,向附近的池塘跑去,带起一阵热风。

春风得意马蹄疾。她在尘土飞扬里追赶,不留神被石头绊倒了,他回头的时候,看到那女孩用裙子兜住桑葚,浆果的汁液染脏了白裙,她自泥土里仰起皎洁小脸,不言不语,只是看着他。

他知道她喜欢他,可那样好的女孩,他自觉配不起。见他朝自己走过来,女孩笑了,他不懂什么叫“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但无疑,女孩阿洛令他心软。他扶起她,问:“非我不可?”

“非你不可。”

爱情从来与年龄无关,十四岁遇见的某个人,和四十岁遇见的某个人,都可以让人心心念念。十四岁的阿洛在夏夜结识了何永镇,之后就是分离,她去市里念幼儿师范,他留在散花镇帮亲戚打点油漆生意,一趟趟地往返于城市和乡镇,乐此不疲。阿洛的父亲为此忧心忡忡,起先还试图给她介绍更合意的人,她便整天整天不吃东西,父母心疼独女,没奈何,就由得她去了。

[贰]再次见到何永镇,是在秋天,城中的桂花开了,空气里全是米黄色的暖香。林宝儿从培训班里出来,骑单车晃悠悠地在风里穿行,路过一家甜品站,买了一点食物。行人不多,她用力蹬着单车,腾出手来左右开弓,珍珠奶茶加炸鸡柳,吃得不亦乐乎,单车骑得越发歪歪扭扭。

路过一处大排挡,男男女女吃烧烤喝啤酒,谈天说地,享受夜风,前头那桌人大概是有人喝高了,互相搀扶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其中嗓门最大的那个中年男人踉跄着,眼看就要撞上林宝儿的单车,她一慌神,甩掉了奶茶,男人腿一软,直直地倒下去了,并碰到了林宝儿的车。

说时迟,那时快,人群里闪过一条人影,刚好稳稳地扶住单车。林宝儿一身冷汗,就势跳下来。古典小说里,壮士从天而降,拉住了狂奔到悬崖边的惊马,马上大户人家的小姐顿生倾慕之心,恨不得以身相许。真的,真有那回事,她去看热心人,赫然发现就是何永镇。

他没有蓄头发,还是光头,黑衬衫的袖子挽得高高的,腿伤似乎好了,笑嘻嘻地说:“丫头,艺高人胆大嘛。”

她点点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对,艺多不压身。”

1999年,他叫她小仙女,2007年,他叫她丫头,他从来不记得她的名字。当年,排练舞蹈的间隙,在黑板上写自己的名字,林宝儿。用彩色粉笔写了好多个,她巴望他有天会问起,那是谁?她就理所当然地走到他跟前,是我,是我是我是我。

谁说小学三年级的女孩辨别不了美?五岁时她就懂得,白衣的杨康和白衣的欧阳克是不同的。

是有那样无端让人心生亲近的男人的。林宝儿和同伴在池塘里摸鱼捞虾,淘气的小男孩将她的凉鞋藏起来了,她一个人光着脚坐在岸边,剥白胖胖的菱角吃,期待天再黑一些,可以赤脚穿越闹市而无人起哄。远远地看到何永镇和阿洛走过来了,到了近前问:“还不回家?”

林宝儿指指天:“还亮着呐。”

老师不解,她就解释给她听。何永镇笑,随手从路边扯了几片芭蕉叶,两三下就做好了一双鞋,拎给她:“小仙女,穿吧。”怕芭蕉叶太薄,走在石子路上会硌脚,他特地在里面垫了一层菖蒲,又拿过林宝儿手里的铃鼓,揪了一只小铃铛帮她别在鞋子上,走起路来轻轻响。

一旁的阿洛早就看呆了,碍于学生的面,只小小地捶着他的肩:“看不出来你还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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