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雨这就来了。他撑着大黑伞,隔着被雨滴冲刷得模糊的玻璃,黑眼睛专注地盯住我。
[4]
“他们都不让我来找你。我跟自己打了个赌,要是过了一百天,我还记着你,我就来找你。”
“今天是第八十一天。”
“我等不及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我们最初的对白。七年前的秋天,他就站在雨水的另一端,等我像他期待中的那样走过去。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足够让我魂飞魄散。空气陡然静止,只听见雨滴落地的声音。
当白衣蓝裙的姑娘距离他还有几步,他已经开口了:“把手给我。”
那一年的我真年轻,才十六岁。他来找我之前,同他算命的朋友说:“那姑娘,不错哎。”
朋友点点头,警觉地斜他一眼:“你可别想着跟一个中学生谈恋爱哈我跟你说。”
社会青年陈嘉烈笑笑,在心里说,那个眼睛闪闪地看着我的姑娘,我要追她。
我默默地把手递给了他,想说点儿什么,让我们的开始显得更动人些。可我嘴巴里塞着大大卷,刚才还吹了几个大泡泡,此刻正在酝酿一个新的,都不方便吐出来,怕他笑话,怎么办啊,呜呜呜呜呜。
然而,这就叫开始了吗?
他请我吃牛肉面,要不要加辣?吃得惯香菜吗?他细心地问,又顺手替我掰开方便筷子。我只顾着听他温和的言语,失去了思考的意识,拼命点头。
他就笑了:“你吹了那么大一个泡泡,很了不起。”他笑嘻嘻地比画着,侧过头说,“该吞下去了吧?傻瓜。”
话说得再熟稔不过,却很自然。热腾腾的面条端上来,细细碎碎的葱花和香菜,我不说话,埋头吃面,热气直逼到脸上来,他说:“你看看你,吃面条还一根一根地吃。”
碗底卧着一只炸得金黄的虎皮蛋,我埋头喝一大碗汤。这是2002年,我连电子邮件都不会发,知道女孩子要端庄,但不懂该怎么做,明白冷场很尴尬,却开不了口。我还是个傻乎乎的中学女生,遇事慌慌张张,习惯性窘迫,穿白衣裳,扎马尾辫,简单得土气。
第二天一进教室,蓝蓝就来找我,神神秘秘地问:“那个人是谁?好帅!”
“我……我不知道呢。”
“装!”蓝蓝不理我,掉头回到座位上,过一会儿按捺不住,一张小纸条就传来了,“老实交待!BF吧?”
真是叫人脸红心跳的字眼,但真幸福呐。当天晚上下自习,昏黄的路灯下,陈嘉烈站在角落里抽烟,他明明看到我了,可他没说话,我默默地走着,不断地想,喊住我,喊住我,请你喊住我。
他没有喊我,但他骑着车追了上来,拍拍后座:“上车!”这一幕很熟悉,丁丁也邀请过,但眼前人是陈嘉烈。
秋夜冷了,他用右手握住我的左手,我任由他轻轻地把我的手指蜷起来,他吊儿郎当地说:“真好追啊,姑娘。”
那一天,橙紫色的天空下,是雨后银雪般的街道,满城灯火一盏盏地亮了,如黄金般璀璨。
[5]
2009年春节的火车票很难买,我乘船回了家。南方冬天的阳光像小时候两分钱的水果硬糖,我找本书坐在阳台上晒太阳看云朵,视线里一切都是明明白白的,辽远静美。
没有人对我提起陈嘉烈,只有外婆问了句:“那孩子该结婚了吧?”并没有称谓,但我知道是在说陈嘉烈。庭院里种了腊梅,冷洌的香气中,我帮外婆剪掉一根多余的枝桠,慢慢地说:“可能是吧。”
分开后,我不曾再见过他,但谈恋爱的岁月,每一天,我们都在一起。很喜欢很喜欢他,包括他逗我时扬起眉毛的笑,他1米83的个头,22岁的年纪,他抽烟的样子,以及他和朋友合伙开的一家碟行。
第一眼见他,我就在想,这样一个少年,在转身之后会拥有一种怎样的生活?现在知道了,我很高兴。
碟行白天没什么生意,中午时我常去他那儿,烦躁无奈地做数学题,背艰涩的化学,老是不知不觉地睡去。醒来的时候,陈嘉烈买回了我爱吃的糯米鸡或者牛肉面,还有抹茶口味的冰淇淋。
我算不上用功的好学生,每次逃课,都要在书包里揣本物理课本,用自欺欺人的方式求个心安。在老电影的原声音乐中,翻看过期的《当代歌坛》,吃掉东西,再背着我巨大的书包,塞上耳塞和他说再见。
只有周末的时光才称得上美妙,一边想着作业没写,一边又懒得写,窝在碟行的沙发上看香港黑帮片,陈小春继续他的搞怪路线,我笑得直不起腰,陈嘉烈一头闯进来。
“你喜欢他啊?”
“你才喜欢他。”毫不客气地抵回去,顺便抓起一只橙扔给他。
他坐过来:“我倒是蛮喜欢他,尤其是《鹿鼎记》。”
“我看你喜欢的是阿珂。”谁不喜欢她呢,她那么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