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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戒指物语200420092(第1页)

第九章戒指物语(2004—2009)2

“你,走开。”全力说。

过了一会儿,全力才醒悟过来这是一声声嘶力竭的喊叫,因为她觉出了喉咙里隐隐的腥咸。

父亲被她的样子吓了一跳,不由得退后了一步。父亲的身子渐渐地低矮了下去。全力听见一阵嘎嘎的声响,像是粗大的竹子被风压弯在地面上的那种声响。突然咔嚓一声,竹子断了,她看见父亲蹲在了地上。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我啊?”

父亲双手捂着脸哭了起来。不,严格地说,那不是哭,因为没有泪水,父亲一生没流过泪。父亲只是在号叫。

父亲的号叫干涩地碾过全力的耳膜,留下一路焦煳。父亲的这个姿势太陌生了,她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她的心对她的手说去吧,你去扶他起来。她的手走了一半,又缩了回来——她的手和她的心都不认得这条路。

“那,让秀娟来吧,把这些东西都收了。”过了半晌,她才听见自己对父亲说。

“我已经打发她走了。”父亲抬起头来,有气无力地说。

秀娟是全崇武家的保姆。

全崇武家是三年前开始请保姆的,因为他的妻子朱静芬患了老年痴呆症。三年在这里只是一个模糊的说法,是指朱静芬的脑子被病虫啃出一个大窟窿的日期,然而虫子到底是在哪一天啃下第一嘴的,那是谁也无法确定的事。从刚一开始偶尔忘了关炉子,到现在连女儿的名字也记不得了,这中间大概辗辗转转地走了八九年的路。

崇武家这三年里换保姆的速度,快得如同流星雨,长的是三四个月,短的是两三天。别看静芬的脑子被虫子蛀得只剩下一包满是窟窿的烂棉絮,她依旧容不得抽水马桶边上的尿迹,厨房地板上的一团餐巾纸。从年轻时对一切家务的马虎,到老来眼里容不得一丝含糊,静芬的生活习性在几十年里几乎走过了两个极端。得病之后,她的不满只剩下一种表达方式,那就是尖叫——能让天花板掉渣的那种尖叫。

没有几个保姆能扛得住这样的挑剔。有三两个迟钝木讷些的,终于熬过了静芬,却没有熬过崇武——崇武嫌她们愚笨。崇武这一生有一个持久不变的癖好:他只喜欢聪明灵巧的女人。女人的概念,当然也包括了保姆。秀娟是唯一一个同时穿过了静芬和崇武的针眼的女人。秀娟不是上帝,无法阻挡静芬的尖叫,可是她总有办法,有时用一个眼神,有时用一种语气,有时用一个手势,有时用一种略带重量的沉默,把静芬的尖叫神不知鬼不觉地锉去一个锐角,所以她在崇武家里破了半年的纪录。

崇武这几年遇上了好几件糟心的事。每件事发生的时候,他都以为是最糟糕的了,没想到每个最糟糕的身后,还潜藏着一个更糟糕。

首先当然是静芬的病。老年痴呆症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发生在自己妻子身上时,他才真正体会了这个病的决绝与狠毒。静芬失去的不仅是记忆,还有禁忌。现在的静芬是一个丝毫不知道害怕为何物的人,伸手就敢去摸炉火,动不动就能探出半个身子去够五层楼窗外的一条树枝。不管崇武把打火机藏得如何严实,她总有本事把它翻找出来,捏在手心当成一件永远也玩不腻的玩具。有一天崇武刚转一个身,她就用打火机点着了窗帘。纵然崇武长有十双眼睛,也看不住一个失去大脑管教的身体的恣意横行。

第二件糟心的事是外孙女全思源。源源在婚礼的当天出逃,丢下她分分合合地谈了七八年恋爱的男友狸猫和几十桌已经送了礼的宾客。由于源源已经在这之前领取了结婚证,分手就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离婚。这场离婚耗费了整整半年工夫,纠结艰难得如同是苏联的解体。这半年的时间里,源源在母亲家里随进随出,把娘家当成了免费的馆子,扔手纸的竹篓,蹭鞋底的草垫。等离婚文件正式办下来时,全力似乎已经全然忘了这中间的煎熬过程,又开始规劝女儿再找人嫁了——当然是小心翼翼的。

糟心的事还有很多,他已经懒得一一去数。

这天早晨,崇武起床,掀开窗帘一看,下了整整半个月的绵绵细雨不知何时停了,路面上大大小小的水洼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沿街的夹竹桃树一夜之间爆出了无数粒粉红。走进客厅,他发现静芬已经洗漱过了,穿着一身豆绿色的新睡衣,坐在一团太阳炸出来的白色光斑里看书。书显然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沾着各样深深浅浅的菜汁和指痕,边角翻卷着厚厚的毛边。这是全知和全力小时候看过的连环画《三毛流浪记》,不知静芬是从哪个角落里翻找出来的。静芬看书的样子很专注,一页一页捻翻得极慢,仿佛每一幅插图里都蕴藏着某种不可轻易解读的玄机。她的眼神里有一丝婴儿般的宁静与安然,湿漉漉的发梢上吊着几颗晶莹的水滴。

崇武的心轻轻地颤了一颤,刹那间他几乎以为他的厄运已经到了头,他生命中该来的劫数都已经甩在了他的身后。从今天开始,兴许他真的可以过几天太平日子了。

可是,他根本没预料到还有一样更大的灾难,正匍匐在路的拐角处,悄悄等待着给他更绝更狠的一拳。

“她睡得怎么样,昨晚?”他问秀娟——现在是秀娟陪静芬过夜。

这处位于长宁区的公寓,有三间卧室,一间他自己住,一间是秀娟和妻子住,还有一间闲置着,是预备女儿女婿或是外孙女偶尔来住的。这个公寓是他卖掉了温州的单位福利房买的。温州的福利房只有六十多平方米,售价还不够买上海这处市区公寓的一间厕所。那个硕大的价格豁口是女婿刘年帮着填上的。刘年的公司迁到上海发展后,就一直鼓动岳父岳母也搬到上海来,便于照顾。当年和崇武一起南下的那群干部中,和他资历相当甚至在他以下的,都在仕途上遥遥领了他的先。而他的官却越做越小,离休前只是一家濒临倒闭的工厂的工会主席。他明白那不是机遇的事,而完完全全是他自己的亲手所为,所以尽管他的住房待遇如此寒碜,他也从未在人前抱怨过。

“一觉到天亮。一早醒来,给她洗头换衣服,都挺听话的。昨天那套厚睡衣,都穿了一个月了,她以前怎么都不肯换的。”秀娟说。

“阿芬,天气这么好,让秀娟带你到楼下散散步吧。”崇武对妻子说。

静芬用一根手指蘸了蘸口水,置若罔闻地翻过了一页书。

“问你话呢,要不要出去走走?”崇武捅了捅妻子的肩膀。

静芬终于抬起头来,有些惊讶地看了丈夫一眼。她的目光很快穿过他,遥遥地散落在窗外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

假象啊,假象。那份宁静,那丝专注,甚至身上那件还带着折痕的新睡衣。一根指头轻轻一捅就知道,那底下不过是一个什么内容都没有的气泡。他的妻子永远也不会有好转的可能了。

崇武的心坠到了底。

“阿叔你别难过,现在最快活的就是婶了,天塌下来,她也不知道愁。”秀娟说。

“她是不知道愁,可是谁替她收拾这塌了的天啊?”崇武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当然是你啰,谁叫阿叔你能呢。我帮着你,你出大力气,我出小力气。”秀娟说。

崇武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秀娟是个乡下女子,却比许多城里女子精灵。秀娟总能把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妥妥帖帖地送到离他心很近的某个角落。比方说,她本该叫他阿公的,她却偏偏喊他阿叔。虽然只是一字之差,那一字却是天渊。

秀娟今天穿了一件杏红色带黑点子的针织衫,胸前还贴着一块忘了扯下来的出厂标签。秀娟在乡下有两个很小的孩子和一个瘫痪的婆婆要养,所以秀娟得小心翼翼地看管着她的每一分收入。可是她总能从一个月一千八百块钱的工资里,挤出一件类似于这样的地摊货。衣服是腈纶料子,在阳光下闪烁着一层浮光,有些刺眼,却还是让落在它身上的眼睛忍不住暖了一暖。这场比日历还绵长的雨,下得每个人心里都长了一层厚厚的霉,崇武突然也很想立刻脱下身上的那套毛蓝睡衣,换上一件颜色鲜亮些的夹克衫。

“太次了。”崇武说。

“什么?”秀娟没听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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