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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第3页)

“先生硬是不让我装新顶篷。”他说。

“是吗?”

“作为车主,应该对自己的车负责。”

“是该这样的。”

“你们两位先生都没有带雨具吗?”

“是的,”我说,“我不知道这辆车没有顶篷。”

“你劝劝那位先生,让他认真考虑一下吧!”他恳求道,“至少应该为他的车多想想。”

“好的。”我搪塞地说。

离开里昂后,我们往北开了大约一个小时就遇到了大雨。

那天,我们遇雨就停,大概有十次之多。那些雨大都是短暂的阵雨,也有几次历时较长。如果穿着雨衣,在春雨中驾车飞驰不失为一件乐事。但实际情况是:遇到雨,我们就躲在树下,或者躲进路边的咖啡馆。里昂那家旅馆为我们准备的午餐十分丰富,有味道极佳的带有松露菌味的烤鸡、可口的面包,还有马贡白葡萄酒。每当遇雨停车时,我们就开杯痛饮,喝得司各特乐悠悠的。到了马贡,我又买了四瓶佳酿,想喝时开瓶就喝。

我不知道司各特以前是否就着瓶子喝过酒,反正他现在这样喝酒显得十分兴奋,就像到了贫民区一般好奇,或者像一个大姑娘第一次去游泳却没有穿泳装那样激动。但正午刚过,他就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健康来了。他告诉我,说最近有两个人死于肺部充血,二人都是在意大利送的命,这使他深受触动。

我告诉他肺部充血只是肺炎的旧名称。他说我是个门外汉,绝对说错了。他说肺部充血是欧洲特有的一种疾病,即使我把我父亲的医书看完,也不可能对此有所了解,因为那些书讲的全是美国才有的疾病。我说我的父亲也曾在欧洲念过书。但司各特解释说,肺部充血只是最近几年才在欧洲出现的,我父亲不可能对此有任何了解。他还解释说,美国的疾病因地而异,如果我的父亲在纽约而不是在中西部行医,那他熟悉的病种就会完全不同。此处,他用到了“病种”一词。

我说关于这一点他说得很对——在美国,某些疾病在一些地区流行,而在其他的地区压根就没有。我举例说,麻风病的发病率在新奥尔良很高,在芝加哥则很低。不过我又说,医生之间有一种知识和信息交流体系。既然他提起肺部充血症,这倒叫我想起自己曾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上读到过一篇论述欧洲肺部充血症的权威论文,把该病的历史追溯到希波克拉底[114]的时代。他一听这才不作声了。我便劝他再喝一杯马贡酒,说这种酒是香醪美酿,虽然味道有点浓烈,但酒精含量却很低,几乎可以说是一种防治疾病的特效药。

我这么一说,司各特情绪稍微好了一些,但不一会儿又陷入了低沉,问我能不能在肺部充血症的征兆出现之前赶到一座大城市(我告诉他欧洲型真正的肺部充血症的征兆是发烧和神志昏迷)。关于肺部充血症的征兆,我说那是我在讷伊的美国医院等候做喉部烧灼手术时,在一篇法国医学文章上读到的,现在引用的是文章里的观点。不知怎么,“烧灼手术”这个词对司各特起了一种抚慰的作用。不过,他还是想知道何时能赶到城里去。我说如果兼程前进,我们将在二十五分钟到一个小时内抵达。

随后,他问我怕不怕死,我回答说有时怕有时不怕。说话间,滂沱大雨从天而降,我们急忙跑到下一个村子的咖啡馆里躲雨。至于那天下午的细枝末节我已记不清了,反正等我们住进一家旅馆时(肯定是索恩河畔沙隆镇的一家旅馆),天色已经非常晚了,所有的药店都关了门。一进房间,他脱下衣服就倒在了**,声称至于会不会死于肺部充血他才不在乎呢。只不过,他死了会有一个问题:谁照看塞尔达和小司各蒂?真不知我能不能胜任这个工作——照看我的妻子哈德莉以及幼子邦比我已经够狼狈的了。不过,我说自己将一定会尽力而为,司各特为此对我千恩万谢。我说一定会劝塞尔达不要酗酒,一定给司各蒂请一位英国家庭女教师。

我们把湿衣服送去叫人烘干,换上了睡衣。外边仍在下雨,房间里亮着电灯,让人感到心情舒畅。司各特躺在**养精蓄锐,准备和疾病进行殊死搏斗。我摸了摸他的脉搏,每分钟七十二跳,摸摸他的额头也是凉凉的。听他的胸音时,我叫他做深呼吸,结果发现他的胸音完全正常。

“听着,司各特,”我说道,“你的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你想不出问题,那就最好别感冒,乖乖躺在**就是了。我给咱俩一人要一份柠檬水和威士忌。你喝柠檬水时服一片阿司匹林,就会感到很舒服,甚至还会驱散你脑袋瓜里的寒意。”

“这是老太太的土方。”司各特说。

“你没有发烧。真是活见鬼!不发烧,怎么会患肺部充血症?”

“别冲我发火。”司各特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发烧?”

“你的脉搏很正常。摸你的额头知道你根本没有发烧。”

“摸额头管什么用!”司各特充满怨气地说,“你要是够哥们,就快给我找体温计来。”

“我已经换上睡衣了。”

“那就叫服务员去找。”

我按电铃叫服务员,但没人来,再次按了按还是没人来。于是我就到走廊里去找人。司各特闭着眼睛躺在**,慢慢地、谨小慎微地呼吸着,面容清秀、脸色蜡黄,像是个死去的十字军小骑士。此时的我对文学生涯已经有点厌倦,真不知自己过的这是什么日子,反正已经懒于动笔创作了,只感到自己在虚度年华,每一天下来都会觉得空虚和寂寞。对于司各特以及他的那种愚蠢闹剧我心生厌恶。但我还是去找到了服务员,把钱给他,让他去买一支体温计,又点了两杯生榨柠檬汁和两杯威士忌。我原想要一瓶威士忌,但他们只论杯卖。

回到房间时,司各特仍在**躺着,就像一尊给他自己立的雕像躺在他的坟墓上一样,双目紧闭,一呼一吸都是那般庄重严肃。

听见我的脚步声,他开口问道:“体温计拿来了吗?”

我走过去,伸出一只手放在他的额头上,觉得他的额头虽然不似墓碑那样冰冷,却也是凉凉的,没有出汗。

“没有。”我说。

“我还以为你拿来了呢。”

“我让人去买了。”

“这可不是一回事。”

“不是一回事。真的吗?”

对待司各特就像对待疯子一样,你是不能跟他生气的。不过,我却生起了自己的气,怪自己不该卷进这件蠢事,落得出力不讨好。他并非杞人忧天,担忧也是有道理的,这我非常清楚。那时候,但凡酒鬼,多有死于肺炎者(这种病现今几乎已绝迹)。可是,要将司各特称为酒鬼却不容易,因为他喝酒喝的量极小。

那时在欧洲,人们认为葡萄酒是一种像食物一样有益于健康的普普通通的饮品,能给人带来愉悦、欢乐和舒畅的感觉。喝葡萄酒并非附庸风雅,也不是招摇过市和赶时髦,而是像一日三餐那般自然,对我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我简直无法想象吃饭时不喝葡萄酒(或者苹果酒和啤酒),那怎么能成。除了甜的或带点甜味的以及太烈性的葡萄酒,我什么样的葡萄酒都爱喝,因此没想到一起喝几瓶相当淡的马贡干白葡萄酒竟会在司各特身上引起化学反应,把他变成了一个傻瓜。

那天早晨我们喝过兑毕雷矿泉水的威士忌。但由于对酒精的危害一无所知,我简直无法想象一杯威士忌竟会对一个在雨中驾驶敞篷汽车的人造成伤害,认为那点酒精在很短时间内就会氧化掉的。

我坐下来看报,等待服务员送东西来,一边把最后一次停车时开了瓶的马贡葡萄酒全灌进了肚子里。在法国,报纸上总有一些精彩的文章报道罪案,只要你住在法国,每天都可以看到。读之犹如连载的故事,但必须从头看起,因为法国人连载这样的故事不像美国人那样附有前情梗概。总而言之,这样的连载与美国期刊上的连载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除非你从头看,看过顶顶重要的第一章)。如果你是观光客,来法国旅游,读报就是一种失望的体验,因为你无法看连载的形形色色的罪案、桃色事件或丑闻,无法享受在咖啡馆阅读这些事件的种种乐趣。要是在巴黎,我可以读一读早晨版的巴黎各报,望一望街上的行人,喝上一杯比马贡酒口碑稍微强一些的葡萄酒,悠闲地等待进餐。可现在要照料司各特,我也就只好随遇而安、苦中作乐了。

服务员来时,送来了两杯加冰块的生榨柠檬汁、两杯威士忌和一瓶毕雷矿泉水。他告诉我说药店已经关门,体温计没买成。他拿来的几片阿司匹林是他向别人借的。我问他能不能想办法借一个体温计。司各特睁开眼,用爱尔兰人的那种恶狠狠的目光朝着服务员瞪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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