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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第1页)

第十七章司各特·菲茨杰拉德

他的才气自然天成,自然得就跟粉蝶翅膀上的图案一样。有一个时期,他和粉蝶没两样,并不了解那些图案,不知道那些图案是何时被抹掉或毁坏的。后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翅膀受了损伤,并了解了它们的构造,于是学会了思索。他再也不会飞了,因为对飞翔的那份热情已经消失,只能回忆回忆自己过去毫不费力翱翔的情景。

我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初次相逢,就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司各特的怪事迭出,但这一件我却是怎么也忘不了的。那天,我正在德朗布尔大街上的丁哥酒吧,跟一些没有一点名堂的人坐在一起,他走了进来,做了自我介绍,并且介绍了一位跟他一起来的身材高大、和蔼可亲的男子——著名的棒球投球手邓克·查普林。我过去没有关注过普林斯顿的棒球赛,因此从未听说过邓克·查普林。然而,他平易近人、和颜悦色、虚怀若谷、热情友好,跟司各特相比,我喜欢他更多点。

司各特看上去像个少年,面孔既有男性的英俊,也有女性的漂亮,一头金发呈波浪状,额头高高的,眼睛里有一种激昂、友善的神情,嘴巴小巧细长,如果生在女孩子的脸上,称得上是樱桃小口。他的下巴造型很好,耳朵也很漂亮,鼻子几乎可以说是完美无瑕。他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原本不能构成一张漂亮的脸,而他的漂亮来自红润的肤色、金黄色的头发和小巧的嘴。那张嘴在你熟识他以前就会引起你的注意,等你熟识了之后便更吸引你的目光了。

我原本就很想见见他,而现在埋头苦干了一整天,却看到他和那位伟大的棒球投球手邓克·查普林突然出现在了面前,简直太奇妙了——邓克·查普林我以前闻所未闻,现在则成了我的朋友。司各特滔滔不绝说个没完,说的尽是我的作品,满口的赞誉之词,弄得我很不好意思,于是我就紧紧盯着他看,索性不再听他讲了。当时业内仍有这么一种说法:当面恭维无异于公开羞辱。司各特要了香槟酒,我们三人就跟那些没名堂的人坐在一起喝了起来。依我看,邓克并没有注意听司各特说话(我也如此),觉得那只不过是即兴闲聊罢了。我目不转睛地仔细打量着司各特,见他身板单薄,健康状况似乎不太好,脸有点浮肿,外穿一身布鲁克斯兄弟服装公司[105]生产的套装,内穿一件领尖钉有饰扣的白衬衫,脖系一条格尔德公司的领带[106]。至于那条领带,我很想发表一下看法:巴黎的确有英国人,也许有个把英国人会走进这丁哥酒吧(眼前这里就有两个),但没有人会系格尔德领带。后来转念一想不说也罢,于是就又盯着他看了。事后我才知道那条领带原来是他在罗马买的。

现在盯着他看,其实也没有什么可看的了,无非是他身条很好,两手不大不小,显得很能干。当他在一个酒吧高脚凳上坐下的时候,我发现他的两条腿很短——如果是正常的腿,他的个子也许还能再高出两英寸。我们干光了一瓶酒,开始喝第二瓶时,他的话变少了。

这时,我和邓克感觉很好,甚至比滴酒未沾唇时感觉还好。而司各特的唠叨也结束了,情况大妙。之前,我就觉得自己是个了不起的作家,不过这一点秘而不宣,只是我们两口子知道,有时也对老熟人讲一讲。想不到司各特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认为我了不起,真是叫人高兴。不过,他絮絮叨叨的讲话结束时,我也同样感到高兴。可是,他的讲话结束了,提问却开始了。他讲话时,你可以盯着他看,不听他讲,而提问却是想躲也躲不过的。我发现司各特有这么一种观点:小说家可以直接向朋友或熟人提问,以此获得素材。他的提问可谓开门见山、直截了当。

“欧内斯特,”他说,“我直呼你的大名欧内斯特,你不介意吧?”

“你问邓克吧。”我说。

“别开玩笑,我可是认真的。你和妻子结婚之前,在一起睡过觉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记不得了。”

“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能记不得呢?”

“说不清道不明。”我说,“很奇怪,是不是?”

“比奇怪更糟。”司各特说,“你一定能记得起来的。”

“对不起。很遗憾,是不是?”

“请别像英国佬那样讲话!”他说,“请你严肃一点,回忆回忆。”

“回忆不起来,”我说,“实在没办法。”

“你可以好好想一想,使劲回忆一下嘛。”

他说这话时声音很高。我心想:他平时是不会这般跟别人讲话的。我发现他说着说着就冒汗了——那汗珠很小,是从他那细长的完美的爱尔兰式上唇沁出来的。接着,我把视线从他的脸上往下移,开始目测他的腿之长短(他坐在酒吧高凳上,把腿提了起来)。之后,我将目光又收回到他的脸上。就在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他坐在吧台前,手里端着一杯香槟,脸上的皮似乎开始紧绷,使得脸上的浮肿**然无存,而且越绷越紧,最后像一个骷髅头。只见他两眼凹陷,开始呈现出死人相,上下唇紧合,面无血色(原来的红润变成了蜡白)。这可不是我的凭空想象。他的脸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骷髅头,或者可以说成了一张死人的面模,就在我的眼前。

“司各特,”我说,“你没事吧?”

他没有回答,脸上的皮看上去绷得更紧了。

“咱们最好把他送到急救站去。”我对邓克·查普林说。

“不用。他没事的。”

“他看起来像快要死了。”

“不会的。他喝了酒就这样。”

我们把他扶上了一辆出租车。我非常担心,但邓克说没事,不用为他担心。“很可能一到家他就好了。”他说。

情况一定如邓克所说。几天之后,我在丁香园咖啡馆和他见面,向他表示歉意,说让他喝酒喝高了,八成是因为说话喝得太猛了。

“你说抱歉是什么意思?我喝什么喝高了?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呀,欧内斯特?”

“我是在说那天晚上在丁哥酒吧的情况。”

“那天在丁哥酒吧我屁事都没有,只是不愿搭理和你在一起的那几个瘪三英国佬罢了,所以才打道回府呀。”

“你们去的那次,压根就没有英国佬在跟前。跟前只有吧台侍者一人。”

“得了,别跟我玩花样了。你知道我指的是谁。”

“哦,是吗?”我支吾道,心里觉得他可能自己那天又拐回丁哥酒吧去了,要不就是另外的一天又去了一趟。不,我记起来了,当时的确有两个英国佬在那儿。这是千真万确的!我想起他们是谁了——他们确实在现场。

“是的,”我说,“当然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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