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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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雪梨·金,我是“金勺子餐馆”的老板娘。
我的中文名字叫萱宁。萱是一种草,据说可以使人忘忧。喜爱咬文嚼字的老学究们,有时还会把别人的母亲称为“萱堂”。如果从这个意义来解释,也许我母亲希望她自己能有安宁的一生——尽管她的一生从来也没有安宁过。我的名字是我母亲在怀上我的时候,经过长久的思索和反复斟酌推敲之后才定下来的,而我妹妹的却不是。我母亲在生我的时候,还不知道会有我妹妹,所以我妹妹的名字是在产房里临时想出来的。当时产科的护士递给我母亲一本边角翻卷磨去了封皮的旧字典,我母亲随手指到了一个带草头的字,就拿过来做了妹妹的名字。于是她便随着我被叫为“蕙宁”。后来我回想起来,在我们姐妹三十多年的生活中,这也许是为数极少的让我占了先的事件之一。如果那天我们出生的次序略有颠倒,她在前我在后,那么我们后来的生活是否也会颠倒过来呢?我是否会过她的日子,而她是否会走我走过的路呢?
我只比她早见了十五分钟的世面,却要为这个十五分钟付出如此昂贵的代价。姐姐的形象是一成不变的,而妹妹的形象却可以是千姿百态、毫无定准的。一成不变的日子过起来很是乏味,所以女人大多数不愿当姐姐,而男人大多数会选择妹妹。后来我们都出了国,来到加拿大。为了让人叫起来顺口,她借着蕙宁的音起了个英文名字叫温妮,我也借着萱宁的音起了个英文名字叫雪梨。我娘家姓黄,夫家姓金,结婚以后我就省略了娘家的姓。我没有使用双姓的主要原因是,金和黄的组合在中文里听上去很滑稽。
什么?你不知道温妮是我的妹妹?我母亲没有告诉过你?其实也没有什么稀奇,她为什么要告诉你呢?这么些年来,我在她眼中只不过是温妮的影子而已。大凡是个人总得有个影子,日光底下没有影子的只有鬼魅了。我作为影子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温妮作为人的存在。天长日久,不要说我母亲,就是我自己,也已习惯了影子这个角色。
记得小时候,家里常常来客人,有的是我父亲的上级,有的是我父亲的下级。每逢遇到重要的客人,母亲就会把我和妹妹叫出来,招呼客人。母亲用手掌把妹妹的头发揉得乱乱的,把她推到客人面前,说:“这是我的女儿蕙宁。”当细碎的寒暄问候绕着蕙宁走过长长的一圈之后,客人不可避免地开始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很识相,从来不等母亲介绍。我会站在妹妹的身后,小声告诉客人:“我是蕙宁的姐姐。”现在作为本体的温妮消失了,一夜之间我成了没有本体的影子。没有本体的影子是无法存在的,于是我必须学会做我自己的本体。这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经验。请原谅我的语无伦次,因为我正在慢慢地适应这种脱胎换骨的改变。
我知道你是谁。你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马姬·汉福雷。我看过你写的书。《矿工的女儿》里的那个女孩,你有生活原型吗?你有没有意识到,你把她写得一半像中国人、一半像美国人?更确切地说,你把她写成了一个穿中国衣服、说中国话、长着中国脸蛋的美国女人。浮光掠影地看过中国的人,写出来的书都是这个样子。听起来像中国,看起来像中国,其实却不是中国。你并没有扭曲,你也没有捏造,你只是用你的眼光,将你看到的和听到的重新诠释了一遍。眼光是一种多么神奇的东西呀。一种眼光可以从一朵玫瑰里看到夏天的明媚和人生的艳丽;另一种眼光却可以从同样的玫瑰里看到夏日的短暂和人生的虚无。两种眼光都是同样的真诚,可从两种眼光诠释出来的画面却是这般截然不同。与你有共同眼光的人,会赞扬你在书中勇敢地直面了超越种族的人性弱点。与你持不同眼光的人,则会批评你在书里卖弄异国风味推销天真浅薄的**。
其实,你只是对中国了解得不够而已。如果把中国比作一片汪洋大海的话,你其实连裤角都没有沾湿过。你至多被远远地溅上了几点水星儿而已。你书里写到的那个矿工的女儿,趁着深夜避人眼目去偷偷看望那个美国专家。在白花花的月亮地里,她站在他的门外,隔着门对他说:“欲望快把我心烧成了一个大洞。”这就看出你的半桶水来了。在那个年代的中国,荷尔蒙不是思念、渴望、爱慕之类的情绪的起因,至少不能表现成那样。一个中国女孩子,如果她是真正意义上的女孩子,要么她会推门而入,一语不发地将自己义无反顾地投入他的怀抱里去;要么她会用抚弄发梢、把玩衣角、将手绢在指头上绕来绕去之类的小动作,来精心包装传递潮起的欲望。欲望像一枚熟得流蜜被虫钻了孔的果子,吃起来香甜无比,余味无穷,却不适宜做摆在明处送人的礼品。在中国,欲望只是动词而不是名词,只有在身体力行中得以彰显其真正的意义。欲望在作为行为被实施的时候是心照不宣可以接受的,在某种意义上甚至还会被暗暗推崇的。可欲望绝不是名词。它一旦被说在嘴上,就不仅失去了所有的内涵,还会立时成为笑柄。
在书的结尾时,你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那个女孩子在一场意外事故中身负重伤,奄奄一息地躺在**。她流着眼泪对她的美国男友说:“我爱你。”爱在中国也是一个动词而不是名词。她可以为他生为他死,为他忍受可以忍受和不可以忍受的一切。唯独她不会对他说“我爱你”。“我爱你”在汉语里是一个让听的人和说的人都极不自在,甚至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词组。这个词组只有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内用到某个常以太阳来比喻的领袖人物身上,才能使人理直气壮地毫不忸怩地说出口来。
我知道你会来的。我一直在等待着你的到来。自从那天麦考利警长给我打过电话之后,我就知道我的安宁日子该过完了。我很惊异温妮在记事本上还把我列为紧急情况联系人,她大概很久不曾整理她的记事本了。我和温妮约有两年没见面了。是她不愿意见我的。她不愿见我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我的先生在和我结婚以前曾和她有过婚约。他和她是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周里突然决定分手的,而我和他则是在他们分手以后的两个月后登记结婚的。
我知道这样的事件顺序很容易引起一些联想,尽管事实真相与众人的联想有一些出入。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对五颜六色的猜测联想远比对灰拓无光的事实有兴趣。所以,我大概还会在色彩中生活很久。被误会久了,甚至连我自己也开始怀疑,我所认为的事实真相,是否纯属我一厢情愿的想象。我的妹妹性情向来如此固执,我无法也没有想去改变她的想法。我只有等待她想通了的时候。可是她还没来得及想通,就失踪了。我多么希望她能好好地回来,让上天能给她一个想通的机会。世上有极少几样东西是任何环境的变迁都无法更改的,血肉亲情便是其中之一。不管愿不愿意,我们的血管里今生今世流的都会是一样的血。
你猜得不错,是温妮帮我申请出国的。温妮出国五年以后,就替我办好了自费留学的手续。开始时我和温妮都在读书,她是多伦多大学的学生,我在念语言学校。可是我实在对读书没有兴趣——知识对我的**从来没有金钱强烈。于是我就开始打工挣钱。
后来是我和温妮共同申请母亲来探亲的。我们那时候都很穷,收入有一搭没一搭的,自然是养不起母亲的,所以她只好胡乱地打些散工。餐馆洗碗切菜、给人看孩子、清洗厕所、孵豆芽,她什么样的活都干过。后来她到一个洋餐馆帮人炸中国春卷。那店主见她人长得干净秀气,活干得利落,也肯吃苦,待人又和善,心里暗暗可怜她,就介绍了她去苏山马瑞照看他的一个远房姑妈。包吃包住,还给工钱。起先,那个老太太只是拿她当短工看待的,干一周算一周的工钱。后来,两人住得习惯了,有了感情,就谁也离不开谁了。
我父亲?我父亲曾是个叱咤风云的军人,在当军人之前他是个农民。他的前半生不是在田间就是在战场上度过。他从五官长相到穿着举止到饮食起居,都土得非常纯粹。所以他打死也不愿在晚年的时候突然洋起来。所以他至今还是一个人住在中国。
我的先生叫金力唯,但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大金。他今天没来上班。其实他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自从他听到温妮失踪的消息之后,就一直把自己锁在屋里,不肯出来见人。他至今认为是他放弃了温妮,他们的分手在温妮心中留下了一道无法弥补的伤疤。他甚至认为,温妮现在的失踪与两年前的那桩毁婚事件有直接的关联。像他那样单向思维的人,要经过长时期的独痛才有可能考虑第二种可能性:也许是温妮放弃了他?他们未能举行的婚礼留在他心中的创痛也许比她的还深?在整个事件中最大的受害人也许不是她,也不是他,而是那个他作为权宜之计而娶了的妻子?他一生中所做的最佳决定也许是选择了和我结婚?
很遗憾,这样的思维转向是一个绝对孤独的过程,任何外力的作用只会适得其反。所以我无助地看着他寝食难安地销蚀着他自己,却只能沉默不语。记得有一个很出名的人物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不知道我的结局应该是爆发还是灭亡。其实这两种结局都不是我的愿望。我渴望着第三种更为平和的结局。
我知道我母亲病了,还病得不轻。我每天都给那边医院打电话,她不肯听我的电话。我不会过去看她,至少现在不会。她见了我,情绪只会更加激动。我只能等待她情绪稳定一些的时候再说——我需要等待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她不愿意见我和温妮不愿意见我的理由,都是同一个。也就是说,凡是温妮心存芥蒂的人,我母亲也大都心存芥蒂。解释的权力在温妮而不在我。温妮想通了我母亲也就想通了。我母亲的锁,只有温妮能打开。我不行,我父亲也不行,我们是两把形同虚设的钥匙。
我知道你一定会提到那把锁的。我也有同样的一把锁。我俩的锁里有一张共同的照片。那个剪短发的人不是温妮,也不是我。他虽然看起来像个女孩,实际上是个男孩子。有很多人错以为那人是温妮。那人和温妮是吃同一个人的奶长大的。吃同样的奶,不知不觉地,容颜上也就有了几分相像。
那个男孩的名字叫海鲤子。
我和温妮童年的大部分记忆,都与海鲤子有关。
10
飞云从护士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泉山疗养院工作。
小城的人有丰富的想象力。正像他们爱把河流叫作“江”,把机帆船叫作“轮”一样,他们把附近的几座小丘都叫作“山”。那座叫“泉山”的小丘,本来也无甚奇景,却因离开城里略有几步路,便将城里的拥挤喧嚷污秽统统摒斥在外,突然有了几分清新洁净之气。一条青石板窄路,从山脚蜿蜒而上,两边是遮天蔽日的大树。有一股泉水,不知从何处生出,细致温婉地绕山而过,将那山石洗刷得极为光洁圆滑,草木滋润得极为葱茏明净。山不高,林也浅,自然藏不住稀世的奇鸟。林间飞动着的,大都是灰黑短尾的野雀。这样的野雀,若落在闹市的街景里,大概是极为寻常,甚至有些丑陋的。可山使一切雅净起来。衬着那林木泉石的背景,野雀竟有了几分风骨。连那尖厉的啼声,被风声林声滤过了一遍,也有了几分深远清朗之意。
疗养院里大都是慢性病人。飞云每天的任务是把病人要服的药名和剂量登记在一个本子上,发完药后再在病人的名字旁边打一个钩。遇到天好有太阳的时候,就搀着体弱的病人到阳台上晒太阳。日子过得安逸而有序。晚上下班回到职工宿舍,撩开窗帘看漆黑的夜空里闪闪烁烁的星星,比较着昨天和今天之间月亮的圆缺,飞云突然感到她还没年轻过就已经在养老了。
只有星期天的节奏略微匆忙一些。每个星期天的早上,飞云早早地起了,把前一晚就准备下的衣裳换上,又将两根大辫子细细地梳理过了,脸上脖子上抹过一些雪花膏,便提了个布包出门。同伴问她:“进城去?”她只将嘴一抿,算是回答。其实飞云下山,并不都是要进城。更多的时候,只是在山脚下迎龙泉。迎着了,两人也不回疗养院,只找个有石头有水的地方坐下,有时说话,有时什么也不说。
飞云的布包里,装的是食堂里买的肉包子——疗养院里有大批肺结核患者急需营养,山上的伙食比山下略强一些。龙泉的布包里,装的是书。龙泉随南下大军进城后,立即被任命为小城的组织部部长,便很是忙碌了起来。可是龙泉仍然能抽出时间来看书。龙泉不仅看书,还要在书上圈圈点点。书上字和字、行与行之间细细密密黑芝麻似的挤满了他的心得眉批注释。书在龙泉的眼睛和指间走过一遍之后,就变得无比厚重起来。
这样烦琐的过程其实有一半是做给飞云看的。用当代人的目光回顾那段历史,这大概可以被看作是龙泉钓女人的一种委婉手法,一如今天的上馆子送玫瑰花。龙泉带给飞云看的书里,除了论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修养的专著外,还有诗歌集子。这是书生龙泉身上唯一存留的小布尔乔亚痕迹,与那个铁马金戈的年代背景有一丝小小的,几乎不易察觉的碰擦。当然,龙泉对诗歌的口味也有了诸多的变化。龙泉不再迷恋拜伦雪莱,说那个温情地酝酿风暴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需要的是风暴本身。现在他迷上了马雅可夫斯基的阶梯诗。有时他和飞云坐在山石上,将诗歌本放在膝盖上,合着双眼,在水声云影里孕育着诗的**:
新年好,
我的祖国,
人类的春天。
从浅蓝色的
日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