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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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谁?找谢克顿博士?我就是哈里·谢克顿。你叫我哈里好了。是的,我是西安大略大学英文系的教授。
没错,我认识温妮。温妮曾经是我的学生。我是说,温妮是我在上海任教时的学生。当然,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那时的我,就已经不太年轻;而温妮,却还是个刚刚长成的女孩子。
温妮失踪前给我写过圣诞卡?这一点也不奇怪。温妮每年都给我寄圣诞卡。我认识温妮十六年了,统共收到她十五张圣诞卡。即使在那年,她为我承受了那样的屈辱,她也没有忘记给我寄圣诞卡。温妮的卡上,从不写那些人人都说的套话。有话说时,她就絮絮叨叨地写满一页纸。没话说时,她就只签一个名字。今年我等她的圣诞卡,迟迟没等到,心里就有了些不祥的预感——温妮从来是个守信的女孩子。请原谅我还用“女孩子”这个词来称呼她。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这样叫她。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和我的妻子分别被上海的两所大学聘请任教,我教英国文学,她教国际贸易。我们带着六岁的儿子丹尼来到了上海。等到安顿下来之后,我们才发觉我们在中国面临的最大难题,不是语言的不通、习俗的不同,而是丹尼。丹尼是个早产儿,自幼身体孱弱,个性内向羞怯。即使在加拿大的幼儿园里,也不怎么合群。到了新环境之后,就越发自我封闭起来,不肯见人,不肯说话,不肯上大学的托儿所。我们只好找了个当地的保姆在家照看他。可是他跟保姆又合不来。我们一连换了好几个保姆,其中还有一个是从前在英国人家里做过,又会说几句英文的,也不管用。若我们在家,他还好些。若我们有事外出,他便无论如何不愿和保姆单独待在家里。
有一回我们要出去办事,丹尼攥了他妈妈的衣服死活不放,我们硬掰开他的手才得以脱身。我们还没走出大门,他就开始哭。我们走走停停,停停走走,都走过了一条大马路,他嘤嘤嗡嗡的哭声还响在耳中。妻狠了狠心,说他总得习惯,眼不见就好了。谁知等我们办了一天的事回到家来,他还在哭。哭得嗓子全哑了,脸都水肿起来。保姆吓得手足无措,蹲在墙角也陪着哭,却是死活不肯再在我们家做下去了,第二天就辞了工。
从此丹尼更像牛皮糖似的黏在了我们身上,竟不肯离开一步。眼看着新学期就要开始,我们各自都要开课了,一时急得心急火燎的,不知如何是好。我们邻居中有个瑞典教授,建议我们去买一只宠物来分散丹尼的注意力。我妻子就去买了一只哈巴狗来。那狗是纯白的,一身长卷毛,把眼睛都遮挡了。四蹄短短的,埋在毛里,走起路来,像是一团绒球在滚,果真十分好玩。谁知丹尼见了,也是懒懒的,打不起精神头来。
买狗回来的第二天,妻让丹尼牵了狗坐到门口玩。我们外教的宿舍,是几幢红砖的小楼房,在学校的尽里。门口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小径,两边杂杂地长了些青草。路的那边是一汪浅浅的池塘。池塘边上胡乱地堆了几块石头,权充是假山。夏天里杨柳枝条长长地垂在石头上,把水给撩得乱乱的。在那么一个学校里,这种角落勉强也算是一段景致了。我和妻在屋里各备了一会儿课,不见丹尼来缠,怕他失足掉进池塘,便探出头来看,却看见丹尼在草地上玩。
丹尼不是一个人在玩。
丹尼的玩伴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女孩子穿着一件在那个年代很普通的白的确良短袖衬衫和深红布裙子,胳膊腿长长地露在外边。倒是那一头头发,不是常见的样式。头发极多极长,在脑后松松地梳了一根辫子,又在辫梢上绑了一条艳红的手绢。那女孩子在假山里钻进来穿出去,红手绢在石头缝里一蹿一蹿地燃烧着。丹尼那天穿的是一套海军蓝的夏装,跑得身上湿湿的——都是汗。那狗见人疯,也跟着疯。一时间那团蓝的追着那团红的,那团白的追着那团蓝的,草地上突然很是鲜艳活泼起来。后来丹尼终于从背后抓住了那个女孩子的辫子,女孩子脚下一绊,身子一歪,就跌在了草地上,压得哈巴狗高一声低一声地吠了起来。那一大一小两个人便搂着笑成了一堆。
那天我的眼睛像照相机的快门,飞快地捕捉住了那个瞬间,底片就永久地印在了我的记忆里。在很久以后,两个当事人,丹尼和那个女孩子,都已记不起当时的情景了,我的底片却丝毫没有褪色。我闭上眼睛,就能清晰地想起那天所有的色彩和细节。
突然那个女孩子抬头看见了我们,立时就把那疯疯的笑收敛了,换了副斯文的样子,抖抖身上的土,将地上的书包捡起来,和丹尼扬扬手,脸儿红红地走了。剩了丹尼一人,牵着狗呆立着,竟有几分不舍的样子。很久不曾看见丹尼这般疯野过了,我和妻都惊异,哪儿来的这个女孩子,竟能把丹尼给哄转了。妻就开玩笑说:一定得找到那个女孩子,找到了好给丹尼当保姆。
后来我毫不费心地就找着了那个女孩子。新学期开学时,我发现那个女孩子原来是我班级里的学生,叫黄蕙宁。为了便利学英文,我给班上所有的学生都起了英文名字。温妮原是谐“蕙宁”的音取的,却又是我童年早夭的妹妹的名字——大概我从一开始,便已对温妮产生了一种无法解释的偏爱。后来温妮出国来到加拿大,就一直沿用了这个英文名字。
外文系让我开的这门课叫“英文写作技巧”,松松散散的也没有什么具体条框要求。我搜罗了些杂七杂八的英文期刊,放在家里让学生来借,提高他们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学生总是结伴来的,羞怯着,三三两两地聚着堆,坐在沙发上咕咕地笑,话却不多。只有温妮来了,屋里才活络起来。温妮不太和我说话,温妮却爱和丹尼说话。一大一小两个躲在角落里,叽叽咕咕的,一路说,一路笑。温妮那时的英文口语还有些磕磕巴巴,又带着些口音,丹尼却句句都听懂了。丹尼爱听故事,温妮便找了些中国的小人书,将那上面的故事,用浅显的英文解释给丹尼听。丹尼听上了瘾,几天不见温妮,就要问。
我妻子任教的那个学校,离我的学校很远。有时课上得晚了,她懒得搭车回来,就在那边的宿舍过夜。遇到我妻子不回来过夜,我又有事外出的时候,我就央求温妮过来,在我们家做功课,顺便照看一下丹尼。每到这样的日子,丹尼会早早地吃完了饭,一遍又一遍地在门口张望,迎候温妮。
有一天,我让温妮过来陪丹尼。我办完事回来晚了,丹尼早上床睡觉了,温妮也趴在桌子上,迷糊了过去,作业本子零零散散地摊了一桌。我随便拣了一本来看,正巧是我这门课的,是一篇命题作文,题目是“假如今天停电”。温妮是这样写的:
假如今天停电,我会格外珍惜这个特殊的日子。
我怀念没有电灯的日子——我的父母辈都经历过那样的日子。点油灯的时候,我们花很少的时间看书,花很多的时间交谈。美好而意义悠远的谈话是无法在明亮的灯光下进行的,因为思想只有在幽暗中才有可能发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电灯时代扼杀了人类许多因灵魂的碰撞而产生的美好对话。
我怀念没有电话的日子。没有电话的日子使得书信交往变得必要而且平常。世界上能被说出来的话通常都能被写出来,而有一些话,却只能写而不能说的——一说就是错。电话的问世使我们的语言变得简单实用。而语言中最美丽令人回味的部分,却是那些作为书信保留下来的,不一定简单也不一定实用的。电话对书信文学的萎缩具有不可推诿的责任。
我也怀念那些没有电视的日子。没有电视的日子使得每一场电影都像过节一样地令人向往和兴奋。日子就是这样由一些小小的兴奋串接着铺延下去的。电视的问世使我们失去了许多本来可以庆祝的小小节日。
我看完了,忍不住微笑起来。温妮学起语言来果真有些天分,又肯上心读书。我才教了她一个学期,她竟能把英文写得有模有样了,语法上没什么大错,遣词造句上也甚是自然流畅。又转身看她侧着脸,将头枕在臂弯里睡着,睫毛梳子似的梳拢了两个眼睛。颊是一片红,唇也是一片红。刹那间我意识到温妮不再是个女孩子,而是个年轻的女人了。又见她辫梢上的手绢散落在地上,发辫已经松散开来,乌云似的泻了一肩一背。我便弯下腰去捡起那块手绢。手绢是姜黄色的,上面有几个葱绿的点子。我将那手绢的结子解开了,摊开来放在手心,隐隐地闻见了一些茉莉花的香气。这时她就醒了。我手里握着她的手绢,突然间有些窘迫起来。她用手指头做梳子,背过手来将头发拢到一起,草草地编了一根辫子,又腾出一只手来摊到我面前。过了半晌我才明白,她是问我要手绢。
那天暖气开得很足,房间里很热。温妮没穿大衣,就露出了脖子上的一件饰物。那饰物是件旧铜器,像是挂表,又像是挂锁。乍看起来粗粗笨笨的,仔细一看却有几分别致。尤其是底下的络缨,是用五彩丝线细细地编织出来的,像件古董。那个年代里中国的女孩子大多不戴项链耳环之类的装饰品。我有些稀罕,便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温妮把那饰物摘了,打开来给我看。里头原来是个心匣子,装了两张小小的照片。
我细细地看了那两张照片,就笑温妮:“人家的心匣子装的是别人的照片,你怎么净装的是自己?”温妮急急地分辩:“又不全是我。这张是我,那张是我哥哥。”我故意逗她:“你们中国人说的哥哥,有时是哥哥,有时是情人。你的是真哥哥还是假哥哥?”温妮不说话,却将一张脸腾地涨红了。我顿时知道我开了个拙劣的玩笑,就赶紧换了个话题夸赞铜饰上的络缨。温妮这才笑了,说是她的小外婆亲手编的。
我对“小外婆”这个称呼感到疑惑,温妮想解释,又解释不清。摇了摇头,说:“中国的事情,你要住上十年,也不见得都弄懂了呢。”我随口顺着她说:“那好啊,我就住上一辈子,一直到弄懂了为止。”谁知她突然不笑了,将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我,半晌才问:“丹尼的妈妈,也愿意在这儿住一辈子吗?”我低了头,避开温妮的眼睛。我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我和我妻子之间的事情,温妮也不会懂的。也许她需要在加拿大住上十年,才会弄懂。
我看了看表,发现早过了学生宿舍熄灯的时间了。校园里虽然有路灯,却终有些冷清。我提议要送她回宿舍。她却坚决地拒绝了。我诸如此类的自以为是以及我对中国国情的麻木不仁,后来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到了温妮。
我和温妮就这样渐渐地熟络起来了。很快到了寒假,温妮回家过年去了。三个星期的假期,我带全家去了一趟苏州、无锡。我慵懒地无精打采地浏览着我从未见过的奇山异水,心里有一个空洞在慢慢地吞食消耗着我的好奇心。饭桌上丹尼提到了一个名字,让我不由得心惊,这才发觉自己原来从头到尾都在怀念温妮。
开学后,我在校园里再一次见到了温妮。她把辫子剪了,头发直直顺顺地垂在肩上。身上穿了一件枣红色的灯芯绒棉袄,脖子上围了一条白色的丝巾。风把她的刘海儿轻轻地刮乱了,刹那间我发现她已经风情万种地成熟起来了。我叫了她一声“温妮”,她叫了我一声“谢克顿教授”,两人都没有说话。我的灵魂终止了三个星期漫无目的游弋,咚的一声沉重而又扎实地落回到了我的躯壳里。
你不要摇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大概以为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桃色故事的开头。一个不被妻子理解的寂寞的外国中年男人,在上海遇到了一个美丽善解人意的中国女人。饱经风霜的男人有意无意地勾引着,天真纯洁的女人情不自禁地俯就着,再加上一点异国情调的佐料,大约会是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悲剧故事。可是你误会了。这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几乎是同时发生的,缺少的只是中间的过程。仅有开头和结尾的,在文学的角度上大概还不能构成故事。
有一天晚上,妻还没有回家,我正在家里备课,丹尼已经睡下了。我突然听见有人敲门,下楼发现原来是温妮。温妮很少在这种时候来单独找我的。我很惊异地请她进来。
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夜晚。温妮的双颊被风吹得生红,半明不暗的路灯照见了她脸上的斑斑泪痕。“刚刚收到电报,”她低头轻轻地对我说,“我爸爸心脏病突发,昏迷不醒,正在抢救中。”
我知道温妮的家乡虽离上海不远,因着交通的种种不便,即使能马上搭上轮船,也得要一天一夜的路程。一天有时很短有时却很长。一天里边,是可以发生多少无法预见的事情的。温妮和我,平日极少谈论家里的事。那一晚我被她的信任深深打动,却又知道语言在生死存亡这样的事情面前是多么地苍白无力。我说不出一句话来安慰她,却不由自主地轻轻地搂住了她。隔着厚厚的冬衣,我感觉到了她微微的颤抖。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了起来。这个姿势后来贯穿了温妮和我的关系——她是船,我是港,我们中间隔的是厚重的水。我并不是她的目的地,尽管她疲惫的时候就会过来歇息在我的肩上。我不能寻找,我只能等待。
那个春夜当然不是我一生里经历过的最寒冷的夜晚,可是在我的感觉里它却是。夜色很浓重,风带着响声刮过地面,却带不动一片尘埃。地上的一切,都已经被这个城市里不多见的大雪给掩盖起来了。那棵柳树,那片乱石,在雪中都成了粗胖模糊的几何图形。小径上,方才温妮留下的脚印,已经被积雪浅浅地充填起来了,似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天上地下,竟再也找不着第二种颜色。雪是这般强大的,顷刻之间,就扼杀了一切关于生命的迹象。雪又是这般温情的,在重重的覆盖下不动声色地孕育着来年的生命。倒是人,面对生命的起始和终结,却是那样的无可奈何。我和温妮,似乎同时被这场惊心动魄的春雪所震撼。
我们如此专注地相拥着,站在那个孤独寒冷的春夜里。至少在那一刻,我们并不感觉孤独。我们甚至没有听见我妻子开门进来的声音。
当妻子打开客厅的大灯时,温妮惊异地松开了我。我解释给妻听,温妮家里出了事情。妻听了,轻轻地说了一声“我很难过”,便不再说话。温妮红着脸,抱歉着不该那么晚来打扰。妻说:“我送你回去吧,反正我还没脱下大衣。”
我看着妻和温妮一先一后地走出了小楼,拖拖沓沓的棉鞋在门前的小径上踩出凌乱的脚印。当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会是温妮最后一次上我家来。
后来我才知道,妻那天在温妮宿舍里,当着温妮的同学,做出了一件我今生今世也不会原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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