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由于“父母失审,不能择伉俪”,这场自由恋爱被生生地斩断了。父母把她嫁给一个根本没有感情、在未来也不会爱上的庸俗不堪的官吏。朱淑真万念俱灰,痛不欲生。
一定意义上来说,爱情同生命一样,是一次性的。真诚的爱恋一旦发生,心中有了意中人,就会在心灵深处留下永难磨灭的痕迹。这种唯一性的爱被破坏,很可能使以后的爱恋贬值。在这里,“一”大于“多”。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应该提到爱的哲学高度加以反思,而不应用封建伦理观念进行解释。
五
“事到无为意转平”。初始,朱淑真也曾试图与丈夫加强沟通、培养感情,并且随他出去一段时间。但是,“从宦东西不自由”,终因志趣不投,裂痕日深。及至丈夫有了新欢,朱淑真就更加难以忍受了。规劝过,抗争过,都毫无效果,最后朱淑真陷入极端的苦痛之中。于是以牙还牙,朱淑真重新投入旧日情人的怀抱。那般般情态与心境,都写进了七律《元宵》:
火烛银花触目红,揭天鼓吹闹春风。
新欢入手愁忙里,旧事惊心忆梦中。
但愿暂成人缱绻,不妨常任月朦胧。
赏灯哪得工夫醉,未必明年此会同。
当时,南宋小朝廷偏安一隅,过着荒**奢侈的腐朽生活,元宵节盛况不减北宋。朱淑真曾有诗记载:“十里绮罗春富贵,千门灯火夜婵娟。”就在这歌舞升平的上元之夜,她同旧日的恋人别后重逢,互相倾诉着赤诚相爱的隐衷,重温初恋时的甘甜与温馨。正是由于珍惜这难得一遇的时刻,也就顾不上去赏灯饮酒了。谁知明年是什么境况,能不能同游共乐实在难说。一种隐忧自始就潜伏在短暂的欢情里。
一年过去,元宵佳节重临。可是风光依旧而人事已非。朱淑真对景伤怀,感而赋《生查子·元夕》词: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词中的感情是那样的真挚,让局外人也不由得不感慨伤情。此时的元夜,虽然繁华依旧,但是“揭天鼓吹暖春风”的温情却不见了,留下的只是泪眼哭湿的春衫双袖。这种无望的煎熬,直叫人柔肠寸断。与朱淑真热恋过的那位青年,许是慑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家长的阻挠,终因意志薄弱而退缩,此后再不敢或不愿露面了。
对于昔梦的追怀,对于往日的恋情和心上人的思念,成了疗治眼前伤痛的药方。且看《江城子》词:
斜风细雨作春寒。对尊前,忆前欢。曾把梨花,寂寞泪阑干。芳草断烟南浦路,和别泪,看青山。
昨夜结得梦夤缘。云水间,悄无言。争奈醒来,愁恨又依然。展转衾裯空懊恼,天易见,见伊难。
从眼前的孤苦忆及当日两情相悦、恩爱绸缪的情景,再写到离别时的悲伤,最后因相思至极而梦中相会,醒来一片茫然,宛转缠绵,缱绻无尽,而结果是绝望,是怨恨:
鸥鹭鸳鸯作一池,须知羽翼不相宜。
东君不为花为主,何似休生连理枝。
将矛头直指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责问它为什么要把不相配的人强扭在一起。在《黄花》一诗中,她借**言志,表达了自己绝不苟且求全的态度:“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这在封建礼教森严的时代,是一种绝不妥协的叛逆行为。她日益感到人事的无常和空虚。据当时人记载:朱淑真“每到春时,下帏跌坐,人询之,则云:‘我不忍见春光也。’盖断肠人也。”
《减字木兰花·春怨》中是这样描述的:
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春寒著摸人。
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
六
有宋一代,理学昌行,“三从四德”的封建伦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残酷教条,禁锢森严,社会舆论对妇女思想生活的钳制越来越紧。当时,名门闺秀所受到的限制尤为严苛,“有女在堂,莫出闺庭。有客在户,莫出厅堂”,“莫窥外壁,莫出外庭。窥必掩面,出必藏形”。逼使闺中女子完全处于封闭、隔绝状态。有些无耻的男人,**猥秽乱,不堪入目,词汇难以穷尽他们的丑恶,却不受苛责。完全属于人情之常的妇女再嫁却招人咒骂,更不要说“**”“婚外恋”了。什么“桑间濮上之行”,什么“**娃**”,一切想得出来的恶词贬语像一盆盆脏水泼到她们头上。
朱淑真作为一个爱恨激烈、自由奔放、浪漫娇痴的奇女子,不仅毫无顾忌地做了,而且还以诗词为武器,向封建婚姻制度宣战,公开对抗传统道德的禁锢,热烈追求个人情爱与自我觉醒。据说朱淑真是那位理学大师朱熹老夫子的族侄女,真是造反造到尊亲的头上,全不把传统社会的一切规章礼法放在眼里。结果,不仅自身不容于社会,遭迫害致死,而且那些掷地有声的辞章也惨遭毁损,付之一炬,致使“传唱而遗留者不过十之一”。
那首《生查子·元夕》词,竟至聚讼纷纭,从南宋一直闹到晚清。有的把它作为“不贞”的罪证,对作者加以鞭挞,承认“词则佳矣”,但“岂良人家妇所宜邪”?有的则出于善意,为了维护作者的“贞节”,说是误收,把它栽到大文豪欧阳修头上。在纳妾、嫖妓风行的男权社会中,尽管欧阳修以道德文章命世,却没有任何人加以责怪。偏偏在一个女子身上就是大逆不道,岂非咄咄怪事!
其实,《断肠诗词》原本是十分娴雅、优美的,完全不同于那些**媟污秽、不堪入目的货色。但在那些道学先生眼中,却通通成了罪证,他们一色的道貌岸然,却一肚子男盗女娼,“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立刻想到**,立刻想到**,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了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鲁迅语)。也许正是有鉴于此吧,朱淑真才写下那首反讽式的诗,以“自责”的形式谴责道学与礼教对女性的禁锢,抒发感时伤世的愤慨之情:
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
磨穿铁砚非吾事,绣折金针却有功!
数百年后,清代文人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塑造了“自古及今难得的一个奇男子”形象——杜少卿。他“奇”在哪里呢?一是鄙弃八股举业、世俗功名,说“秀才未见得好似奴才”。二是敢于向封建权威大胆地提出挑战,在文字狱盛行之时,竟敢公然反驳钦定的理论标准——“四书”的朱注。三是敢于依据自己的人生哲学,说《诗经·溱洧》一章讲的只是夫妇同游,并非**。四是,他不仅是勇敢的言者,而且还能身体力行,在游览姚园时坦然地携着娘子的手,当着两边看得目眩神摇的人,惊世骇俗地走了一里多路。那些真假道学先生为之痛心疾首,却又无可奈何。
那么若是将这位“奇男子”同理学盛炽的南宋时期的那位“奇女子”比一比,勇气、豪情,还有冲决一切、无所顾忌的叛逆精神,孰高孰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