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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金手指(第2页)

“我……”

“原来……”

“我去!”

原来曾经的水蓝星几亿年前曾是修仙大能出没的世界,但随着灵气逐渐稀缺,修仙者除了已经飞升的,剩下的都坐化了。最后一位修仙者推算出一线生机,用所有的灵气只做了这本书,交代给已经是普通人的后代,让他们世世代代的当做传家宝传承下去。但因为华国曾经历无数次战乱,这本典籍也流落四处,最后被一位略懂阴阳八卦的老者捡到。他能看出这本书带了几分机缘,也能看出这份机缘不属于自己,就干脆拿着它在地毯上摆摊,一摆就是十来年,这本书终于被夜山岚给买走了!

这份所谓的一线生机,就是让这本书打破时空的结界,来到一个充满灵气的世界,继续传承修仙文明。但夜山岚灵脉斑驳,天道看着于心不忍,便让她通过写小说获取读者喜爱度的方式增长灵力,从某种程度而言,也算是所谓的信仰供奉了。

之前,夜山岚第一次看见粒子就是因为《夺天之运》走入了大家的视野,也被编辑慧眼识珠;而这一次看见粒子是因为这本书已经积攒了一定的粉丝量。这些所谓的粒子就是这个世界的灵气,与魔法毫无关系。

就比如像路空空身上浓郁的绿意,就是因为他是木属性灵根,身上会不自觉地汇聚木灵气。而她自己身上五彩缤纷的,是因为她属性杂乱,类似于传说中的五灵根,看似牛逼轰轰,实则修炼速度十分缓慢,如果不是有天道给她作弊,她这辈子都别想筑基了。

现在,夜山岚得到的好消息是,她成了修仙者,她有机会变强大收拾那群眼高于顶的魔法师了。

坏消息是,修仙诀中所描述的修仙方式对她而言一无是处,她只能通过写小说获取读者喜爱度修仙!

夜山岚傻眼了一会,然后捧着书嘿嘿傻笑。

“我也是有金手指的人啦!”

因为太过于兴奋,她没有注意到,本来需要一个月才能痊愈的小腿已经好了大半,也许再过一个星期就能够下地走路了。她申请亢奋的码了一晚上的字,知道眼睛酸涩了才打开绿信连忙回复暮云。

山风:目前存稿5万!编编放心,我全职,码字很快的!

第二天暮云看着凌晨三点发来的消息,忍不住沉默,山风大大该不会是码字码到了这个时间吧?

他关心的回道:山风大大也要注意身体哦!

见对方没回,看了看时间,早八,只有打工人会起这么早。

此时,在文娱某个自发组建的读者群。

咕噜噜看完刚更新的一章,见末尾停留在最激动人心的时刻。

男主成功逃出去了吗?

追杀男主一家的人到底是谁?

男主父亲给的那个玉佩是有什么用吗?

“啊啊啊啊啊怎么就停在了这里啊!”

这个时代的读者还不知道什么叫卡文,什么叫放钩子。

咕噜噜是一个低阶魔法师,这年头关于魔法师的等级划分没有那么的清晰。

能够施展普通魔法,比如清洁术、小风术这类的就是低阶魔法师,无法战斗,就算是普通人,如果身体素质好一点也能躲过去。

如果能够施展攻击范围比较大的魔法,这就被成为中阶魔法师,如果是能够施展类似于飞天术、大型攻击类魔法,就是高阶魔法师。只有高阶魔法师才能够转职为猎魔人,至于猎魔人的等级划分就是另外一种标准了。

咕噜噜今年刚从魔法学校毕业,有一个特殊爱好,就是喜欢看小说,男频女频都看。但是这件事情他并没有和魔法圈的朋友说,唉想想也知道,高傲的魔法师看这种麻瓜写的意**小说,多丢人的事情。所以在互联网上,他都是用一个麻瓜的身份混在了文娱读者群里。

当看见《夺天之运》更新卡在这个地方,他心中痒痒,忍不住在群里分享。

咕噜噜:我找到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夺天之运》,大家可以去看一看!

生性不爱笑:哇你也在追这本小说啊,可是作者刚开文,我恨不得他每天码字10万字,一口气看个够!

爱吃冰麒麟:真的这么好看吗?主角是魔法师还是猎魔人?女主角有几个?

浅塘:是那本在新书榜霸榜的小说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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