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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第4页)

我出逃了。那种社区是给予不了我一直渴望的生活的,在那里我连内心的平静都得不到,触目之处皆令我伤怀。天哪,我不顾一切地回到了地球,不应该还是生活在过去的阴影之下!在那里,我不敢与别人交朋友,不敢去爱中意的女孩,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某件东西勾起盐酸一般的回忆……这不是真正的地球生活!除了出逃,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出路。

午饭不一会儿就吃完了,还剩下了半个多小时的空闲时间。我买了杯饮料,懒散地坐在椅子上慢腾腾地啜饮着。

这种时候最是令人难于忍受,因为寂静。这镇子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安静了,有时静得让人恍惚觉得整个镇子就是一个巨大的墓地,而居民就是一群群半透明的、雾气一般来去悄无声息的幽灵,就像是一部古老的名叫《帕斯卡尔》的系列卡通片中的形象。

我害怕。虽然外面艳阳高照,但是我却不敢离开人多的地方,不敢走到中午时分静悄悄几无人迹的大街上,就好像那儿如同南极极点一般寒冷似的。

这个镇子我是颇为喜欢的,我在出逃之初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只想着哪儿能吸引我就在哪儿驻足。我前后在六个都市和小镇居住过,目前看来这里最能吸引我,但缺点就是太安静了。没有办法,镇上的日常生活实在百无聊赖,绝大多数人都是一回到家就锁上门一连看上4个小时的电视,或者是在网上流连直到深更半夜。孩子们依靠和网上素昧平生的高手较量游戏技艺来获取童年的欢乐,这些就是所谓的正常世界的日常生活,他们实际上也生活在封闭的舱室之中。这样的生活模式多年一贯制,早成了历史悠久的传统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走到自动点唱机前,投了枚硬币,随手在显示屏上触碰了一下,随便点了首歌,然后回到了我的座位上。

由于我开了个头,便陆陆续续地有人点歌。这可太好了,可帮了我的大忙,寂静被暂时驱除了,我心头的压力因此而得以减轻。我就在这些没油没盐的犹如夏日蝉鸣般的歌声中艰难地消磨着这僵硬坚固的午休时间。

下午我的情绪总是要高一些的,因为下班后我可以见到我所苦苦追寻的东西,我熟练利落地干着,心中期盼着下班铃声早些响起。

就在我累得以为下班铃声永远也不会响起的时候,它响了,于是我赶紧放下刀子洗手、换衣,把帽子塞进衣袋,好好梳了梳头发,向快餐店走去。

还好,靠窗的座位还有几个。我利索地买了一份饭,坐到了一个这样的座位上。

就要来了,时间就要到了。我已无心咀嚼食物,只是侧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

窗外的大街上洒满红红的阳光。夕阳犹如佛祖的慈悲心怀,普照四方。遥远的天边,巨大的火烧云宛如一座硕大无朋的充满童话色彩的城堡。也许,在那片火红的天地里,就居住着白马王子和他的公主。两人相识于花前月下,不幸有恶魔阻于他和她之间。不过这恶魔的存在只是为两人的最终结合制造波折,以显王子的勇武和公主的忠贞,而不能真正阻止两人的最终结合。王子费了一番手脚,最终还是砍下了恶魔的首级,理所当然地得到了他的战利品—公主,于是从此两人幸福地生活在红色的城堡中,再也没有了烦恼、痛苦以及悲伤……咳,幸福若是如此这般便可以到手,叫我和真正的山中猛虎赤手相搏我也干。

她出现了。

我的心如遭电击一般猛地一下撞在胸腔壁上,我一口气噎住,赶紧抛掉脑中乱七八糟的幻想,举目注视着她。

正是她吸引我留在了这个小镇。

这个女孩无疑是个美人,身材窈窕,鹅蛋脸形,长发飘逸,玉肤胜雪。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是我回到地球这两年所见到的最像我梦中情人的女孩。她的发式,她的气质、身材、脸形,服饰上的爱好,甚至她走路的姿势,都和我梦中的那个温柔的幻影相当接近。红尘之中恐怕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像她了,就仿佛冥冥之中真有那么一根红线在牵引似的,我被牵到了这里。看着她轻盈地向我接近,我感受到了曾经体验到过的激动与兴奋,呼吸随着心跳快速加快,眼底能清晰地感受到血管的脉动。

她就在不远处的镇政府里上班,每天的这个时候,她都要经过这条街,所以我每天都于此刻坐在窗前,等待她的出现。

她越走越近,我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她。她那随着微风轻轻飘动的白衣和蓝色长裙以及黑色瀑布一样的长发使她看上去宛若云中仙女。血液在血管里快速流动的感觉清晰地从全身汇集到我的大脑中枢。是的,是这种感觉,就是这种感觉促使我在梦幻之中那么用力地拥抱着她。这就是爱与希望的充满魔力的甜美感觉,我就是为了这种感觉付出了那么沉重的代价……我认认真真品尝着这种感觉。

我怎么会有倦意呢?我的心正在疯狂地跳动,全身都在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虽然此刻的感觉确实不如从前在幻境中那么强烈,她也比我的那个梦中情人逊色一筹,但我仍然更愿意品味现在的感觉,更愿意欣赏与幻影相比并不算完美的她,因为这些都是真的,不是虚幻。她是真的,我的感觉也是真的,幸福就在距我数米之遥的地方。我贪婪地品味着,每一微秒都珍贵无比。

她走到我的眼前了,我只觉得她行走时所搅动的温馨的空气在触摸我脸上的皮肤。世界真美!这时在我眼中,一切都是那么的美丽,阳光、空气、街道、人群、楼房、山峦、云朵……无一不在颤抖、晃动,这与当年虚幻之乡中的都市街景给我的感觉一样。泪水悄无声息地将世界浸润于模糊之中,轻轻的抽泣之声从我的唇间淌入耳中。值得,真不枉了我拼尽死力回到这里,一瞬间我陷入了迷离之中,恍惚间只觉得梦想已经成真。不知姓名的女孩啊,你可知你身上寄托着我这一生全部的希望。

然而她根本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她无动于衷地从我身边轻轻松松地走过,扬长而去,去继续属于她自己的生活。也许,她的情人正在等待着她的轻吻。我的目光追随着她的背影,一点点在夕阳下的大街上移动,直到她消失在一条岔路口。

我颓然地垂下头,一阵淡淡的忧伤悄然袭来。只是片刻之间,这稀薄的忧伤迅速转变为了浓重的悲哀,汩汩地把我一点点淹没。黑夜又要降临了,一天又要过去了……这就是我的生活,在我真正的故乡的真正的生活。

我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生活。

一个人要想拥有真正幸福的人生,至少必须拥有三样东西,那就是事业、爱情和朋友。可我却一样也没有得到,两年了,我依旧孑然一身两手空空地伫立在这陌生的故乡。

这就是我的生活,这就是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得来的生活,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我故意没有将爸爸的太空服生命保障系统的电充足。

爸爸是一个胸怀大志雄心勃勃的人,他年轻时就决然地带上深深地爱着他心甘情愿跟随他到天涯海角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妈妈,凭借贷款在小行星上建立起了他事业的开端。他与那些到太空来“干一票”的投机者截然不同,他轻蔑地称那些人为“目光短浅的鼠辈”,他的志向根本不是仅仅成个富家翁就算了。他无数次向我诉说他的理想、他的希望、他的宏图大业:他要成为太空开发时代的福特、洛克菲勒和比尔·盖茨。他说在一个已然发展成熟的经济圈里,自由奋斗的斗士的主观努力已是不足道哉的东西,资本才是决定一切的魔杖,所以普通人在地球上可以说是没有机会的,飞黄腾达的唯一希望在太空。太空开发事业才刚刚起步,而刚刚起步的事业总是能造就伟人,因为机会遍地皆是。此时不取,悔之晚矣,先入者必为主,富翁算得了什么,大丈夫必须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所以尽管几乎一无所有他仍不顾一切地闯入了太空,立志要创立一个足可以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公司帝国,一个太空矿业托拉斯!

直到爸爸又买下了两颗小行星并把钱全投在了购买设备招募人员组建公司上之后,我才真正彻底认识到我和他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即使妈妈的温柔也不行……看着业务拓展给他带来的无可比拟的欢欣,听着他所说的“这才刚刚开始”的话,我绝望地意识到此人的铁石之心无法打动。我曾花费了无数的时间来设计回到地球之后的生活,却原来只是镜中之花,极度的失望令我愤怒到了极点!我气疯了!于是我……

事发之后,没过多久,妈妈也死了,她真正是病死的,不是我……由此我才得以卖掉公司回到了地球。

我的双手十指在桌下可怕地绞在一起,将额头抵在桌沿上,全身缩成一团,龇牙咧嘴地忍受着此刻突如其来的无可形容的足可以撕裂我的灵魂的巨大痛苦。“不是我的错……”我艰难地挤出这一句话,申辩着。我现在不敢也不能相信那可怕的事是我干的。不!不可能是我干的,我一直在追寻铸成大错的真正元凶,但我至今也说不清究竟是谁造成了这一切。究竟是不是我呢?究竟是谁呢?

过了好一阵子,可怕的痛苦**终于熬过去了,我全身放松,但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大口又一大口地连连喘气。我发觉自己今天又一次全身被汗水浸透。我没有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而可怕的十字架却已死死钉在了我的背上,再也不可能卸下了……

大致恢复了常态后,我抬起头来。天色已暗,店内已经亮起了灯,一些食客惊异的神色刚刚收敛,又若无其事地吃喝交谈起来。我把目光移向自己的晚饭,晚饭才吃了一半。我呆呆地看了它好一会儿,终于决定把晚餐继续下去。

我一口一口地吃着,也不嫌饭凉。我认认真真地把饭吃得半点也不剩。

出得店门,并不显温柔而是给人以肃穆悲凉之感的蓝色暮霭已罩住大地,凉凉的晚风在小镇的街道上快速流动,星星点点的灯火犹如正准备跃入天空的群星。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肺叶给扯得向上一缩。我决定了:明天,再一次见到她之时,我无论如何也要鼓足勇气给她送上第一束鲜花。我得追寻下去,我必须追寻下去,追寻我的爱情、事业、朋友,追寻真正幸福的生活。沉重的十字架也好,间或袭来的可怕痛苦也好,危险的仇恨与敌意也好,苍白乏味的现实生活也好,她的冷漠与毫不在意也好,都不能阻止我继续追寻,因为我已没有退路。倘若我消失于黑暗之中,整个世界,地球也好,外层空间也好,已没有人会为我而哭泣。所以我必须怀着殊死的决心全力以赴生存下去,追寻下去,直到真正抓住我为之付出了无比惨重的代价的东西。到那时,我想我就可以幸福地生活下去了,漫漫红尘之中终会有人为我的不幸与痛苦而哭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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