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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夏娲(第1页)

三夏娲

就在这一刹那我明白了,我的世界瞬时坍塌了。

大卫和我都太糊涂,主要怪我们这次的时空穿梭太仓卒,没把事情想透。我们来到这个时空节点,想施加干涉以影响150万年后的世界。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这种作用不会影响到“已经处于本时空”的时空渡船。但我们错了。时空渡船虽然处于本时空,但它的根儿是扎在150万年后。所以,此处的扰动将会经过150万年的两次传递再作用到时间渡船上。这么着,我昨晚射出的那束激光足以让这艘渡船飘移到恐龙时代,或干脆漂到外星球——但为什么我还在这儿?我为什么会留下一串脚印但却在某处突然中断?

打住。夏娲你甭想弄懂这些。时空穿梭本来就建立在深刻的佯谬上。而且,夏娲,夏娲,我在心中苦声唤着,你没有时间陷入玄虚的驳难。你还有远为迫切的事要干哩。

我的孩子。

此前我虽然和大卫万年迢迢来到这蛮荒世界,但心理上并未对此看得太重。我们就像是去非洲荒原上观看野生动物的阔佬,身后有一根粗壮的链条连着文明世界。现在这根粗壮的链条忽然断了,不,完全消失了,甚至连带抹去了我的丈夫。只剩一个26岁的、高科技时代滋养的精致女人,孤身留在150万前的蛮荒世界——不,如果真是孤身一人倒好办了,大不了一死而已。但现在是1。3个人!还有一个仨月的胎儿!

荒野的神灵,你救救我吧,不要让一个年轻女人在绝望中疯狂。

我没有疯。我没那个资格。我的慌乱只延续了半个小时,也许只有十分钟。然后旧日的我匍然溃散,一个**的女野人从旧壳中走出来。旧日的我——我生长于斯的高科技世界,文明崩溃后的悲怆,我对那个世界的责任,我对重病丈夫的心疼和俯就,乃至我对美食、音乐、首饰和时装的眷恋,我对自身美貌的自恋……如此等等的一切都在刹那间崩碎。现在这个女野人的精神世界中只剩下三个字:活下去。

为了自己,更为了孩子。

我在刹那间建立的目标甚至比这更深远。我身边带有一整套能使用50年的高科技行头,它们并未随时间渡船一同消失。凭着它们,在荒野中生存下来并把孩子养大并非难事。但此后呢?等待丈夫的搭救?我绝不能寄望于这个肥皂泡。那么等我死后,孩子将孤身一人?他与谁结婚生子?当他在绝对的孤独中疯狂时,有什么能让他籍以逃离的东西,诸如责任、亲情和爱情?

答案非常明显:唯一的希望就在那个直立人族群。尽管他们身上有黑色长毛,他们额部扁平脑容量不足,他们眉脊突出脸上长毛,他们粗野污秽,但至少他们的血缘与我是相通的。我只有(带着腹中的孩子)设法融入这个野人族群。命运对我毕竟还算仁慈,在壁立千仞的绝望中还留下这么一个小小的出口。我只能以感恩的心接受它。

朝阳升起时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蜕变与新生。我最后一次用对讲机呼唤,仍然没有声音。便毫不怜惜地抛弃了它,我绝不容许自己再把时间浪费在虚无的希望上。我狠心抛弃的还有其它用具:激光枪、望远镜、猎刀、睡袋……做出这个决定的是直觉而不是理智。理智告诉我应该保留这些极为宝贵的用具和武器,它们可以大大增加我的生存几率,且不说能助我在野人族群中占据王者之位。但直觉告诉我,在一个蒙昧族群中使用这些东西是反自然的,鲁莽的,它可能带来无法预见的潜在危险。比如说,如果族群习惯于依赖这些神物,而它们却不可避免地耗尽能量,那时该怎么办?凭我一人之力,我肯定没有能力让一个蒙昧种族一夕之间跃升为智人,只好让自己(和孩子)向下沉沦以适应它。

扔掉这些东西后我又脱去衣服,全部脱光。生活在野人群中不需要衣服,这样才能抹平我与野人们的鸿沟。虽然想起从此要永别这些“女人之爱”,难免心中作疼,但我没有任何犹豫。记得一位成功的野生动物学家说,要想和野生动物真正贴合,你只有像它们那样四肢走路,像它们那样撕扯食物,像它们那样赤身**。虽然我将面对的是野人而不是野兽,我还是照他说的去做吧。只是在脱鞋时我犹豫了,不过只是因为实用主义的原因:我未经磨练的嫩脚板肯定受不住荒原的坎坷荆棘。但没有办法啊,我不愿把这个“古里古怪”的玩意儿带进那个光脚的族群。而且说白了我没有第二双鞋子和第二身衣服,早晚得走这一步。晚走不如早走。

衣服脱光了,我看着自己白晰光滑的胴体苦笑。它漂亮而精致,但一点儿不实用,我倒是希望进化之神能让我重新生出御寒的体毛,那就谢天谢地了。

没舍弃的只有两件:打火机和全息相机。打火机在我随后准备实施的计划中有特定的用处;全息相机是我同丈夫和儿子唯一的羁绊(我是指原时空中那个水晶雕像般精致的儿子,而不是今后的小野人)。我从内衣上撕下一块布把二者仔细包好,用裙带斜挂在胯部。这对野人们来说仍是“古里古怪”的东西,但让我保留这唯一的奢侈吧。

新生的夏娲在那堆灰烬前等待。我抱着微弱的希望,希望那个野人首领(为方便计,以后叫他野亚当吧)还没有完全死心,还会再来火堆旁看看。至于他来后该怎么办,我已经有了周密的腹案。如果他不来,我再去找他也不晚。

谢天谢地,我的估计没有错。野亚当又来了,而且这回只有一人、估计他是有意独自前来,不想在部众面前重现昨天的狼狈。他能在一夜之间克服恐惧只身前来,我不由佩服他的勇气。显然他对昨晚的受伤心有余悸,离火堆很远就站住了,警觉地睃着四周。我这次没有躲藏,从树干后主动现身,在脸上堆出“最雌性”的笑容。

野亚当惊愕地发现了我,一个无毛的、皮肤白晰、形貌妖异的雌性。他立时收住脚步,紧握木棍,把棍尖对准我。我估计昨晚他受到枪击时可能瞥见了我,所以他目光中有浓重的敌意。我对他的敌意坚持报以友好的笑容,并在笑容中尽可能加进柔媚。他紧紧盯着我,但我拿不准自己在他的眼中是什么形象,是一个比女野人性感漂亮的异性,还是一个讨厌的白化病人。

不管怎样,我一直坚决地笑着,但他的敌意似乎没有减弱。不过不要紧,我还另有招数呢。我向他招招手,向火堆走两步。他没动。我再招招手,再向火堆走两步。然后我俯下身,把整个后背留给他。这意味着对他的信任,陌生的野人之间绝不会这样做的。

我在火堆旁鼓捣了好久。他终于耐不住好奇心,向这边走了两步,伸长脖子向前看,但棍尖仍警惕地朝向我。等把他的好奇心撩拨到足够程度,我站起来,回过身,满面欢笑,手中擎着……一束枯枝,火苗在枯枝前端欢快的跳跃。

野亚当呆住了,目中顿时消去敌意,代之以敬畏和欣喜。他紧紧盯着我手中的火焰。

我笑容可掬,把火把递过去。他立即后退一步,反倒恢复了戒心。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有点操之过急,更不该把这事弄得像是对他的恩赐。我应该设法把这个赠予弄得更自然一些,熨平他雄性的自尊心。于是我让擎火把的右手抖一下,火把歪了,燎着了我的左肘。我惊呼一声扔掉火把。它落在地上,与雨后的湿地接触,发出轻微的丝丝声,火焰慢慢变弱。我佯作惊慌地盯着它,同时用眼角的余光罩着野亚当,揣摸着他会不会抢救火把。如果他一直不动手,火焰熄灭前我将不得不拾起它……在火焰快要变成白烟前,他终于弯下腰,小心地拾起火把。脱离了湿地的火焰立即熊熊地燃起来。

他傻笑地擎着那团火焰。我也格格傻笑着,拿崇拜的目光看着他,心中则轻松地叹息一声。此时此刻,新时代之门在因我的干扰而关闭之后重新开启了。历史之河稍稍走了一点弯路,但很快裁弯取直,撂下一个小小的弓形湖。我不由想起大卫,有点心酸。他借助时空渡船打算抹去这个时空节点,我帮他实现了。但我随后又把“该得的火”还给野亚当,抹去这段人为干涉,恢复了历史的原貌。

也不全是原貌——这团火并非来自于天火,不是那堆灰烬的复燃,因为那个火堆已经熄透了。这团火是我躲开了野亚当的眼睛,用打火机点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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