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对大卫没有愧疚。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我们两人的孩子。一个母亲为孩子而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天然正确的。大卫对科技的突然反叛,突然萌生的回归自然愿望,都是偏于概念化的东西,当它们与现实的顽石相撞后肯定会碰得粉碎。什么是现实?现实就是我们母子如今生活在野人群中。我想让儿子吃熟肉,想让他在晚上睡觉时有一个防御猛兽的火堆。就这么简单。但这个简单的需求又无比强大,强大得足以撞碎一切理性的阻挡。我们会牢牢守着这堆火,一代一代活下去,哪怕它会带来150万年后的社会爆炸。
我小心地盯着野亚当擎着的火把。尽管在“原历史”中正是野亚当开辟了用火进程,我还是担心他缺少经验而使火把熄灭。我从火堆中捡了几支大小合适的焦枝,递给他。这次他顺顺当当地接受了,把它们并在原来的树枝上,火焰立即大大加强。他那未脱蒙昧的心智充分理解了这团火的重要,随手扔掉那根带尖木棍,用双手虔诚地擎着火把,转身回家。我自然不会瞎等男士的邀请,便拾起他扔掉的尖棍,又搜集一抱焦枝,很家常地跟在他后边。他斜眼看看我,没有什么表示,仍小心翼翼地捧着火把前行。
我心中一阵轻松,知道自己已经被他接纳了。
我的赤脚实在难以对付荒原的荆棘。尽管我咬牙忍疼,仍不免一瘸一拐,落在野亚当的后面。那个脑容量不足的家伙竟然有足够的细心,注意到了我的落后,便停下脚步等我。我匆匆赶上时,他正不耐烦的倒换着脚步。看来他急于在族人面前展示手中的神物,不过还是强捺着性子等我。就在这时,我心中突然涌出大潮般的感激之情。
族群的家原来安在刺槐丛边,只是一片被踏平的草丛,背对着绵亘不绝的刺槐。男人睡外边,女人和孩子睡里边。这当然是为了防御野兽。“家”的最里边堆着昨晚运回的鹿肉。今天可能因为首领不在,食物也足够,所以他们全部在家,没有出去觅食。这会儿大家看见首领回来——而且手中捧着可怕的火焰!身后还跟着一个形貌诡异的白色妖孽!所有人都跳起来,惊惧地盯着两件凶物。野亚当走进人群,努力讲说着,不知道是在讲“火焰”还是在讲我。那是一种不连贯的语言,带着弹舌音和吸气音,基本为单音节。他说了很久,但族众依旧茫然。这不奇怪,此时的语言中肯定没有“火”的概念,不好讲清楚的。
我尴尬地站在人群之外。族众看我的目光饱含敌意,特别是那些中年女人。但我早就筹谋好该怎样化解它。我默默走到一旁,把怀中抱的焦枝架成圆锥形,让其中央是空的。在我干这件事时,周围没有声音,但我感觉到30双灼热的目光烙在我的后背上。焦枝架好了,我走近野亚当,讨好地笑着,向他讨要那束火把。野亚当困惑地看着我,犹豫着。但他一定想到最初是我把火焰驯服的,便不大情愿地交给我。我把火把塞到焦枝堆中,火焰在树枝缝隙中试探地舔着,腾跃着,轰然一声大烧起来。野人们慌乱后退,有小孩在害怕地尖叫,可能是火花迸到身上了。我默默走过人群,去里侧取过一块带骨的腿肉,又走回来,放在火焰上烤着。族众又慢慢围上来,个个屏住气息,盯着我的手。
肉很快烤熟了,香气四溢。我走过去,把熟肉献给野亚当。他定定地盯着这块肉,很久不接。我保持着笑容,一动不动地举着它。终于他接过来,咬了一大口,立即露出狂喜的表情。他想了想,把肉撕开,分给几个小野人,小野人们立即大口吞吃,个个欣喜若狂。
野亚当抱着几块肉过来,交给我,自然是让我继续烤肉。族众的目光不再带有敌意,而是转为期盼。我轻松地想,整个族群已经接纳我了。
夜里我睡在人群外侧,最接近火堆的地方。我毕竟一时难以适应命运的陡变,再加上还要照顾火堆,所以彻夜难眠。族众都睡得很熟,但我起身添火时,只要稍有动静,立时有七八个脑袋仰起,七八双目光警醒地打量着四周,这中间肯定有一双目光是野亚当的。天已经大晴,河汉低垂,繁星如豆。荒野沉浸在森冷的静谧中,偶有一声鸟啼狮吼也打不破它。极目所至是无尽的黑暗,只有一个小小的金色火堆。火焰跳**着,小心地舔着夜色。它太微弱了,似乎很快会被黑暗窒息。但我知道它不会熄灭,它其实比黑暗强大。它会一直烧下去,直到激醒人类的蒙昧——再一直走到22世纪的社会爆炸。
这才是人类史的“自然状态”?是大卫和我曾用时间机器和激光枪中断过的、我又用打火机接续上的自然状态?想起是我一人促成了方向相反的两次大转折,我总觉得啼笑皆非。我想着丈夫,痛苦地思念着他。大卫我违逆了你的意愿,你怨恨我吗?此刻,在我睡在野人群中的第一夜,大卫你随时间渡船漂流到了哪里?
第二天族众照例出去觅食。族群中没有太小的孩子,所以全员出动。我忍着双脚的剧疼也走进队伍中。走前我添足了柴,但我担心火堆坚持不了一天。当然,打火机还在我胯部的布包里,但上次用它点火是在特殊情况下。以后若非万不得已,我不会再重复了。在这个蒙昧族群中,我决心彻底回归自然,抛弃一切“科技之物”。野亚当一定是注意到了我回望火堆的目光,他想了想,把我从队伍中粗鲁地拉出来,指指火堆,吼吼地喊了几声。我顺从地点点头(但愿史前人也知道点头的意思),留下来照看火堆。我不由对野亚当生出钦敬之情。他的扁平脑壳倒也有足够的智力,敏锐地抓住了新时代的关键,那就是——在居住地保持一个不灭的火堆。
这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重要的发明,此后,在上百万年漫长的历史中,尽管人类向世界各地扩散,但这始终是各部落不变的传统,在各大洲漫长的暗夜中,一个个小小的火堆守护着人类的文明。
晚上这支队伍拖着长长的身影回来。野亚当给我一只兔子,我想他是让我烤给孩子们吃。我把兔肉烤熟了,交给野亚当。他撕下两条后腿首先给我。我赶忙看看四周的族众,怕他给我的特殊待遇让其它人生妒。但是没有。别人目光漠然,没有赞许也没有敌意,几个孩子不看我手中的后腿肉,只是贪馋地盯着剩下的熟肉。这意味着,这两只后腿肉是“守火堆者”应得的报酬。其实今天我已经用野果鸟蛋填饱了肚子,但我感激地接过它,大口吃起来。
荒野唤醒了我基因中深埋的本能,我在几天内完全习惯了这儿的生活。那个22世纪温室中长大的精致女人完全恢复了野性。我还打算彻底抛弃理智上的清醒(它太痛苦),尽快让心智向下沉沦,达到和那些女野人一样的层次,这对我才是最保险的生活。但在这之前我不得不玩弄一点儿机谋——为我的儿子。七个月后我将生下这个儿子,蓝眼珠,黑发。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无毛,皮肤白晰。他在这个直立人族群中绝对是个形貌妖异的妖孽。这个族群已经接纳了我,还能不能接纳这个婴儿?也许能,也许不能。但我绝不能心存侥幸。我必须未雨绸缪,把儿子置于万全之地。
至于如何办,我苦笑着想,我也早就成竹在胸啦。文明时代的生物学家们说,女人是雌性动物中唯一没有周期性征的,这是一种进化策略。因为人的婴儿过于柔弱,只能靠男人的保护。而最好的作法是让一群男人都以为婴儿是他的后代。女人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征就易于行使欺骗。
我要趁身孕不明显,加紧实施这样的欺骗。这个族群是群婚制,我会坦然接受它,不过第一个要征服的男人当然是野亚当。那是最合适的人选,有助于我儿子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我这样做其实算不上阴谋,因为其它智力低下的女野人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她们是依据本能,而我是依据智慧。所以不妨这样说:何时我能比照她们的水平,使智慧充分萎缩而让本能足够茁壮,我就不必活得这么累了,一切都自然而然地顺流而下了。
也许在上帝的目光中,现代人的精妙心计也不过如此?
我决定今晚就去找野亚当。白天族人们出去觅食,我仍看守火堆。我从布包里取出全息照相机,打开它。我遗憾地发现,相机中和儿子有关的录相原来就那么一段,可能是丈夫在“偷窥未来”时及时自省,中止了犯罪。我一遍一遍地看着,泪珠在腮边滚落。相机中其它内容都是我和大卫的两人世界。我们在出席高档宴会,我穿着漂亮的晚礼服,**的后背如羊脂玉般润泽;大卫揽着我立在高山之巅,脚下翻卷着无边的云海,这应该是在西藏拍的;丈夫为我庆生,鲜艳的奶油花上25只蜡烛跳**着金色的小火苗;然后是我俩一身廉价衣服混在大排挡的吃客中,躲在角落里大吃大嚼……
我整整看了一天,不时抹去腮边的泪珠。荒野千里,风吹草低,身边的火堆安静地闷燃着,白烟袅袅上升。十几只鬣狗颠颠地跑来。我不想让它们中断我的观看,就从火堆中抽出一支长枝,做好防卫准备。但鬣狗并没有打扰我。它们被这团变幻的白光迷住了,都蹲在后腿上,痴痴地看着,目光愚鲁而好奇,我甚至感受到了其中的温馨。夕阳沉落在晚霞中,族人们该回来了。我叹息一声,关了相机,随手抛到远处。鬣狗们立即窜起来,争着叼那个球球,很快跑远了。也许鬣狗们不会咬碎这个玩物吧,那么,也许150万年后,某个考古学家能从非洲某处地下挖出它。
但我不能再让它留在胯边的布包里。大卫和野亚当这两个男人不应共处。
夜里,我把火堆上的柴添足,摸到野亚当身边。
七个月后我生下儿子。分娩时刻是白天,仍是我一人在家。没有全息相机上记录的难产,也许这得益于我几个月来在荒野的颠簸。我挣扎着咬断脐带,用早已备好的软草擦干儿子身上的血污,紧紧抱在怀里。我没有麻烦给他起名字,他的一生中用不上这个。令人欣慰的是,也许因为族群已经看惯了我的怪模样,所以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无毛小怪物。仅在此后野亚当对他明显偏爱时,有些女野人会恼怒地吼叫,然后把邪火撒到我和孩子的头上。不过这样的小小恶行是可以理解的,我会护着儿子,与她们凶恶地对吼,但从没放心里去。
我的儿子出生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其它女野人由于本能的指引,都是在旱季怀孕雨季分娩,这样母子容易获得充足的食物。我的儿子却赶在旱季前出生,偏又赶上一个特别漫长的旱季。在整个严酷的旱季里,这个小生命一直在同死神搏斗。族群中的男人们,尤其是野亚当,为了帮我们母子找食物真是累惨了。当然这并非出于高尚而是出于自私本能,以他们的智力,认识不到这个无毛的白色小怪物不是自己的血脉。但……其实这种自私就是高尚,是这些蒙昧心灵中最闪亮的东西。我对他们满怀感恩之心。
母子俩终于熬到第一场雨水来临,绿草和兽群似乎一夜之间忽然冒出来。所有族人都像瞪羚那样蹦跳撒欢,吃饱喝足的儿子格格笑着,而我也学会了像女野人那样狂喜地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