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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第1页)

刺杀

1863年,弗吉尼亚州一些奴隶主贵族们组织起一个秘密社团,社团的宗旨就是刺杀林肯。1864年,亚拉巴马州塞尔马城的一份报纸公然刊出一则广告,目的是向公众募集资金来刺杀林肯,同时南方各州的报纸、杂志纷纷悬赏刺杀林肯。

然而,最终成功刺杀林肯的人既非南方激进组织的秘派,也不是出于金钱的**。事实上,这位叫约翰·威尔克斯·布思的人行凶的原因仅仅是为了出名。

布思是一名魅力非凡的演员。林肯的私人秘书曾这样描述他:风流倜傥如恩底弥翁。弗朗西斯·威尔逊则专门为布思写了一本传记,说他是“世上最成功的情人,他走在大街上就会引来女人们的驻足观望,然后瞬间迷上他”。

布思在23岁时,就已经在演艺事业上小有成就,而最让他声名远扬的角色是罗密欧。无论他在哪里演出,都会引来无数的怀春少女向他递情书。在波士顿演出时,特雷蒙大楼附近的大街小巷都挤满了女人,只是为了当布思途经此地时,能瞟一眼他那迷人的飒爽英姿。

一天晚上,女演员亨丽埃塔·欧文出于对其他女人的嫉妒,曾用刀刺杀布思,然后再自杀。就在布思刺杀林肯的次日清晨,他的忠实仰慕者,一位名叫埃拉·特纳的女人,在听说自己的情人成了杀人犯并亡命天涯时,由于悲伤欲绝,竟喝下毒药三氯甲烷自杀身亡。

但是,似乎这些女人对他的爱慕并没有带给他多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他始终不满足于自己的名气仅限于穷乡僻壤间,追捧他的观众也都是没什么社会地位的低层百姓。他想要获得大都市观众的掌声,他想要在上层社会出人头地。

纽约的评论家并不看好布思,他甚至还曾被费城的观众轰下台。

这让布思耿耿于怀。布思出身于戏剧世家,家族的其他成员曾在舞台上名噪一时。布思的父亲朱尼厄斯·布鲁特斯一直引领戏剧界长达40年,他对莎翁作品的准确演绎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因此备受国人称赞和追捧。在美国的戏剧舞台上,还没有另外一个人能超过他。正因为这样,他把期望都寄托在了自己可爱的儿子约翰·威尔克斯·布思身上,他认为布思必定能让家族再次声名鹊起。

但事实却与他期望的相去甚远,约翰·威尔克斯·布思非但鲜有天赋,而且更不能将那少得可怜的天赋充分运用。他虽美貌无比,但却十分懒惰、娇纵,不学无术。年少时,他骑马闲逛消磨光阴,在马里兰农场的林间,他总是对着树木和松鼠胡言乱语,同时还手持墨西哥战争时的破旧长矛不断地挥舞比画。

老布思从不杀生,更不允许家里人食肉,他教导子女,杀戮总是不对的,哪怕你杀的是一条响尾蛇。这些良善的教导显然没有入了约翰·威尔克斯·布思的耳,他向来喜好杀戮和破坏。有时候,他会一枪击毙奴隶们饲养的猫、狗,他甚至还把邻居家的大母猪给宰了。

后来,他曾在切萨皮克湾一带偷捕过牡蛎,并以此为生,再之后他像父亲一样成了一名戏子。如今,26岁正当盛年的他,成了炽烈而奔放的中学女孩的心中偶像。不过,他觉得自己依然是个失败者,他非常嫉妒已经功成名就的哥哥埃德温。获得哥哥那样的声誉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为此他抑郁了好一阵子,而后下决心要一夜成名。

他拟订的出名计划起初是这样的:某个夜晚,林肯一旦在戏院出现,他就开始盯梢,当林肯包厢里的煤气灯一灭,他就一下子冲上去,将林肯捆绑起来,扔到台下,然后再把林肯拖出后门塞进马车,趁着夜黑风高一路疾驰而去。

拂晓之前,他就能抵达托巴克港。在那里,他换乘已经准备好的船,渡过波托马克河,再一路向南穿过弗吉尼亚,最后安全抵达里士满,那里是南部的天下,而他将在那里成为英雄。

接下来,南方政府便能掌握话语权,要挟北方停止内战。当然,这一切功劳和荣誉都将归属于他——绝顶聪明的约翰·威尔克斯·布思。这时,他一定比他的长兄埃德温出名一百倍,他的大名甚至会留在历史长河中,永远发光。这就是他的美梦。

其实,布思在戏院的年薪已经达到20000美元了,但金钱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他的目标是一项远比物质更有意义的大事,所以他辞职不干了。他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资助了一伙同情南部邦联的乌合之众,这些人整日游**在巴尔的摩和华盛顿之间。布思向其成员保证,总有一天,他们将功成名就。

天知道,这群乌合之众简直就是一群小混混儿。斯潘格勒,是个整天烂醉如泥的舞台布景员和渔夫。阿策罗德,是个粗鲁、暴躁而且目不识丁的油漆工,还经常偷越封锁线。阿诺德,是一个懒惰的农民外加被南部邦联军开除的混混儿。奥劳克林,一介马夫,浑身上下除了一股马臊臭就是威士忌味儿。萨拉特,是个狂妄自大的饭桶。鲍威尔,是施礼牧师的儿子,却整日疯疯癫癫,干些禽兽不如的勾当。赫罗尔德,整日无所事事,靠守寡的母亲和七个姐妹的施舍度日,他的话题总离不开马匹和女人。

布思就是靠着这帮无赖,准备实施那个将令他名垂千古的计划。为了准备这一计划,他用尽了时间和金钱。他买来一副手铐,也已经找好接应他的马车和马车安放的位置,他买了三艘船,命人在托巴克港的大溪地等候他的差遣。船上物品已配备齐全,只等通知一到,船上的人就立马行动。

1865年1月,他认为这个伟大的时刻到来了,因为林肯准备在18日前往福特戏院,观看埃德温·福里斯特演出的《杰克·凯德》。全城上下流传着这一消息,布思当然也听到了。于是那天晚上,他手中紧握着绳子,但他最后什么也没干成,因为林肯并没有去看戏。

两个月之后,布思又得到一个消息:某个下午,林肯会出城观看附近一个军营的文艺演出。于是,布思又率领他那些喽啰,带上长猎刀和手枪,埋伏在林肯必经之路的树丛里。结果,当白宫的马车经过时,发现林肯并未现身。

行动再次搁浅了,布思几乎发疯了,他怒气冲冲地咒骂着,还不停地拉扯自己的胡须,抽打自己的皮靴。他已经受够折磨了,不希望再有任何的闪失。如果他还不能抓捕林肯,那么只能自杀了。

几周后,李缴械投降,内战宣告结束。这件事直接改变了布思的计划,他认为抓捕总统已经不具有任何意义了,于是他决定枪杀林肯。这次,布思没等多久,机会就来了。第二个星期五,他在理完发后去了福特戏院取邮件。就在那里,他听说总统已经订了当晚的包厢。

“什么!”布思几乎惊叫出来,“那个老东西今晚会来这里?”

为了总统的到来,布景工人老早就已经开始准备演出的工作:他们将左边包厢的花边背景上插满了彩旗,还挂上了一幅华盛顿的画像。他们专门将总统的包间扩大了一倍空间,包间内全部贴满了绯红的彩纸,还特意为林肯的那双长腿而设置了一张硕大的核桃木摇椅。

布思当即就贿赂了一名背景工,要他按照自己的意愿放置那张核桃椅。他把椅子放在最接近观众的地方,这样就正好挡住观众的视线,没人能看到他闯进去。在靠近摇椅的内门处,他安装了猫眼,并在通往化妆间和包厢的门后的灰泥处开出一个槽口,这样他就可以用木板挡住入口。布置好这一切后,布思立刻回到酒店给《国家通报》的编辑写了一封长信,信中说明他是以爱国主义之名谋杀林肯的,还声称子孙后代都要以他为荣。最后,他在信的末尾注明要将信交给一位演员,以便在第二天将信公开发表。

之后,他租了一头栗色小马驹,告诉助手这马跑得飞快,不要担心。接着,布思就让助手上了马,并给阿策罗德一杆长枪,命他射杀副总统,另外给鲍威尔一把手枪和一把利刃,命令他干掉苏厄德。

那天是星期五,耶稣受难日,而且是复活节前的星期五,一般来说是戏院一年中观众最少的夜晚之一,但那天晚上的观众却出奇的多,大家大概都是为了一睹格兰特将军的风采,再加上当时整座城还处于战后的欢庆期,所以,戏院分外热闹。街道上也都聚集着欢庆的人群,凯旋门依然横跨于宾夕法尼亚大道的两侧。当晚,在总统前往戏院的途中,一直能听到道路两旁的欢呼声此起彼伏。福特戏院更是人满为患,总统到达时,警卫正在驱逐那一批批前来凑热闹的人群。

8点40分,总统一行人走进了戏院,那时正在演出第一幕,于是所有演员都暂停了下来,向着总统一行人鞠躬欢迎。观众们都穿上了自己最满意的盛装,一见总统,便发出了雷鸣般的欢呼声。乐队配合这氛围立刻奏响了一曲《欢迎我们的领袖》。林肯走进包间,鞠躬回谢大家后便脱去了外衣,放在那张铺着红色垫子的核桃木摇椅上。

坐在林肯夫人右侧的是她的客人:宪兵办公室主任拉斯伯恩少校及其未婚妻克拉拉·H·哈里斯小姐。哈里斯小姐贵为纽约参议员艾拉·哈里斯的千金,金发碧眼,是华府社交圈的名媛,足以配得上第一夫人的邀请。

当时,劳拉·基恩正在表演自己的拿手好戏《我们美国人的远亲》。这是个笑料百出的喜剧,因此,台下观众席不断发出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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