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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逃亡(第1页)

迷路逃亡

当布思朝林肯射击的那一刻,同坐在包厢内的拉斯伯恩少校说时迟那时快,一跃而起就揪住了布思,但布思扭过身来向少校的手臂砍去,得以挣脱。布思越过包厢跳了下去,下面是距包厢12英尺高的舞台,并不算高。不过起跳的时候,布思马靴上的铆钉绊到了悬挂在四周的彩旗,这让他一下子失去平衡而跌倒在地,左腿的一根小骨顿时骨折。

布思立刻感到痛楚传遍全身,但他没有半点犹豫和退缩的时间。他认为,此刻他扮演的是他事业生涯中最至高无上的角色,这一幕注定会让他永垂不朽。

布思很快回过神来,一边挥舞着匕首,一边高喊着弗吉尼亚的格言“向着暴君冲去”,一边冲下了舞台,最后向着戏院后门挥舞而去。在这短短的几步路中,他砍倒了一位拦住他去路的演奏者,绊倒了一位演员。一冲出门,他就一跃而上骑在了等候多时的马身上,一个被称为“花生约翰”的男孩试图拦住那匹马。布思立刻拔出左轮手枪,用枪柄将男孩打晕,随即策马而去。

布思在城中整整疾驰了两英里,途经国会大厦。等到明月高悬时,他已经到了阿纳科斯蒂亚桥。桥上,科布中士手端步枪拦住这夜奔而来的男子,喝道:“什么人?这么晚了为何出城?你可知道这是违法的?按照规定,晚上9点后,任何人再不准过桥。”

布思却不慌不忙地报出了自己的姓名,并称自己来自查尔斯县,每天白天会来城里做生意,今晚特意等月亮出来后才上路回家。

这番言辞唬住了中士,况且当时内战已经结束,没有必要为这么一点儿小事而疑神疑鬼。于是,科布中士放下步枪,放布思过了桥。就在几分钟后,布思的同党戴维·赫罗尔德以同样的理由骗过了中士,成功与布思会合,两人结伴奔向马里兰的低地。

子夜时分,他们在苏拉维尔的一家小旅馆稍作歇息。趁这个空当,他们喂足了马儿,买了1美元的威士忌,拿走了当天下午萨拉特夫人留在这里的双筒望远镜和枪支弹药。喝完酒他们便开始四处吹嘘说林肯被他们枪杀了。之后,他们继续策马向远处的重重黑暗奔去。

他们原本计划在次日清晨抵达波托马克河河岸,然后划船过河直接去往弗吉尼亚。本来一切安排得都挺妥当,他们的确可能顺利逃脱追捕,但他们没有料到布思的腿会受伤。

尽管腿部时时传来剧烈的阵痛,但布思还是以顽强的意志力拼命赶路。他后来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每跳一步,断骨之处就如撕裂般疼痛。”最后,布思实在疼痛难忍,拂晓之前,在距离华盛顿城东南20英里处,他和赫罗尔德停在了一个名叫萨缪尔·A·马德的乡村医生家。

那时,布思已经虚弱到了无法自己下马的地步。最后,他是连同马鞍一起被抬下来的,医生将他平躺着放在**。那里穷乡僻壤,不通电报,更没有铁路,所以当地人对暗杀事件仍然一无所知,因而马德医生也没有觉得布思的伤情值得怀疑。但医生总要问他是如何摔断的腿,布思十分聪明地回答是路上马摔倒压的。于是,这位乡下医生立刻忙活起来,他先将布思穿在腿上的靴子取下,再将其折断的腿骨拉正,加以固定和包扎。另外,他还为布思做了一副拐杖,来代替受伤的腿。

那天布思就留在了马德医生家。等到夜幕降临时,他硬挺着从**爬起来,顾不上吃饭,就开始乔装打扮。他先将自己极具特点的胡须剃个精光,再粘上一串假胡须。之后,他又找来一张披肩正好遮住右手上的文身,那是他全名的首字母缩写。他们付给马德医生25美元后,便匆匆上路了,向着波托马克河奔去。

然而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一片巨大的泥塘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这是一望无际的泽奇亚沼泽,矮灌木和山茱萸密布其上,蜥蜴和蛇虫四处丛生。夜黑人静,两个骑士迷失了方向,一直在原地打了好几个小时的转儿。

到了后半夜,他们遇到一位名叫奥斯瓦尔德·斯旺的黑人,他将他们带出了迷宫。这时,布思的腿已经痛到无法再继续骑马了,于是,布思给了斯旺7美元,租用了他的马车。就这样,在复活节黎明时分,斯旺和他那匹白色的骡子,将两个陌生人带到了考克斯上尉的家。找到考克斯上尉,无异于找到了南部邦联,至此,布思的逃亡终于告一段落。

布思将自己的真实姓名以及所作所为回报给了考克斯上尉,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他还伸出手掌,亮出了他的文身。之后,布思苦苦恳求,要考克斯以自己母亲的名义发誓不要出卖他,因为他所做的一切对于南方来说功勋卓著。

布思的腿伤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已经不能再继续奔波和逃亡了,考克斯只好将他们藏在自家房子附近的灌木丛里。那哪里是什么灌木丛林,到处长满了冬青和月桂,根本就是一个原始森林。布思二人就在那里足足待了6天5夜,直到腿伤好转之后才继续上路。

考克斯上尉的兄弟名叫托马斯·A·琼斯,是个地道的奴隶主,曾为南部邦联政府担当过联络员,并协助战时禁运品的运输,还帮助从北方逃往南方的人偷渡波托马克河。之后,就由琼斯照料赫罗尔德和布思的饮食起居。琼斯深知华府派来的密探遍布天下,于是每天早晨给他们送食物时,都会赶上自家的猪,佯装赶牲口出门觅食。

然而,布思如今最渴望的不是食物,而是消息,任何有关事态发展的消息,他想知道国民是否为他的“壮举”鼓掌欢呼。但布思翻遍了琼斯送去的报纸,也没有找到一星半点儿令他振奋精神的好消息,最后他只剩下了万念俱灰。

在去往弗吉尼亚的路上,布思所经历的30多个小时,没有一刻不被剧痛的腿伤折磨,但此时此刻,他内心的痛楚却更胜一筹。他当然知道北方对这次暗杀一定会愤愤不平,这是他早就料到的。然而,他看到弗吉尼亚的当地报刊,才发现一心向往的南方也在反对和指责他,说他所做之事毫无价值可言。布思彻底崩溃了,陷入到了极度的失望中。他一直深信自己会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而此刻却发现自己遭到了唾弃,他成了千夫所指的走狗、凶手。

报刊上的指责如毒刺一般令他喘不过气来。

那么,布思有没有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自责过呢?一点儿都没有。除了上帝和自己,他责怪所有人。他自我辩解,说他是上帝的工具,他是奉上帝的使命去暗杀亚伯拉罕·林肯的,而林肯错在哪里呢?他说林肯唯一错在为一个民族服务时“太堕落”。“太堕落”,正是布思写在日记里的词。

他写道:“如果这个世界理解我就好了。我并不奢望成为伟人,但是我需要下一场急风暴雨,那样我就能一举成名……我胸怀远大抱负,不应该像个罪犯一样死去。”

当布思身盖一张薄薄的马皮毯子,躺在沼泽地附近那寒冷阴湿的土地上时,他被冻得浑身发抖,而破碎的心灵也随着颤抖洒落了一地,他写道:

我此时饥寒交迫,绝望无比,但人人都指着我的鼻子臭骂。为什么?我为他们击倒了一个专权的暴君,但我竟然被人嗤之以鼻,指责为杀人凶手。我的行为比任何人都要简单、纯洁……我不渴求得到怎样的回报,但我至少认为自己所为是正确的,我不后悔。

当布思瑟瑟发抖地写下这篇日记时,3000名密探和10000名骑兵正仔细搜寻着马里兰南部的每一个角落。他们不放过每一栋房子和每一个洞穴,就连泽奇亚沼泽地的泥塘都被他们踏遍了。他们悬赏10万美元捉拿布思,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布思甚至能清晰地听到“嗒嗒”的马蹄声,这声音正来自200码远的公路上,那些骑兵正在那里搜寻他的下落。

布思听到了骑兵的战马在相互嘶鸣和应答,他唯恐他和赫罗尔德的马也可能回应不远处那些马群的呼唤,这必然会将他们暴露无遗。于是,赫罗尔德在夜晚时分将马牵到沼泽地,把它们枪杀了。

然而两天后,一群群的秃鹰突然出现在天空中,一开始,它们只是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但不一会儿就拍着翅膀向那两匹死马冲过去。布思吓坏了,这很有可能引起追击者的注意,并发现这就是布思的栗色马。最要紧的是,布思的腿必须得到医生的治疗。

不得已,在4月21日,星期五的晚上,也就是暗杀事件之后的第七天,赫罗尔德抬起布思,将他放在托马斯·A·琼斯所赠送的马上,再一次向波托马克出发了。

那个夜晚实在是个适宜逃亡的夜晚,不但一片黑暗,而且迷雾重重,两人只能靠触摸对方来感觉彼此的存在,因为他们根本看不到彼此。

琼斯真像一只忠实的走狗,当晚一直走在前面为他们引路。他们穿越广袤的田野,跨过了一条公路和一座农场。为了防范无处不在的追击者,琼斯一直同他们保持50码的距离,确保安全之后,才冲后面吹一声哨响,提示他们可以前行。几个小时以来,他们一直胆战心惊地跋涉,最后终于抵达波托马克河岸边。那是一个悬崖峭壁,黑暗中可以听到悬崖下方波托马克河水拍打沙砾的声音。

联邦士兵已经在波托马克河一带巡逻把守了一个星期,他们翻遍和烧毁了马里兰岸边的每一艘船只,但还是让布思他们逃走了。琼斯叫黑人亨利·罗兰在白天划船到河心捕捞河鲱鱼,夜晚再叫他将船划到登特的草地藏匿起来。

琼斯为两个逃亡者布置好了一切,等他们抵达河边时,就只剩下感谢之词了。最后,布思花了17美元买下他的船和一瓶威士忌,便向5英里外的弗吉尼亚河岸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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