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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页)

11

半个月后,我成功地约穆晓晨回家喝咖啡。

喝过几次咖啡,我俩就熟了,像男女朋友了,穆晓晨是个多愁善感的文艺女青年,从没嫌过我穷,只是,常常会面色忧郁,望着一个地方发呆,半天不说话。我问她怎么了,她就笑笑,说没什么,想起了一些不开心的事。

我很难过,也心疼她,因为爱她,我愿她人生的每一个时刻,都像向日葵一样灿烂。

她难过的时候,我就点上蜡烛,倒两杯葡萄酒。我喜欢烛光,烛光暖而温柔,就像我对她的心情。有一次,和她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喝红酒。喝到第三杯,她怕醉,说不能再喝了,让我送她回去。对了,她不会开车啊,实在太罕见了。我问过她为什么不学车,她说她对机械有种天然的抗拒,对开车这件事充满了惶恐的胆怯。

我觉得抗拒机械的女人在精神上都是特别女人的女人,性情柔软,我对她就更是心水了。

我说现在街上查酒驾查得厉害,我也喝酒了,现在送她回去有被查的危险,让她等会。她说好,于是,我又给她倒了一杯酒,喝得她脸红了,歪在沙发上的样子可爱极了,**极了。我觉得我要不做点什么,很对不起我这个性别,就往她眼前凑了凑。她大概感觉到了我的意图,往后挪了一下,好像在躲避我,却又不胜酒力的样子,鼓舞了我。

之前我对她有过想入非非却不曾得逞的经历,就学精明了,没去吻她性感饱满的小嘴巴,而是温柔地亲吻着她香喷喷的头发、额头。原本警觉的她,就放松了,依在沙发上,像等待父亲宠爱的小女孩子,微闭双眼。我顺着额头吻了她的脸庞、耳朵、脖子,吻到蝴蝶骨的时候,她微微颤栗了一下,想推开我,我拿出了男人是座山的力量,坚不可摧,吻到了她国光苹果一样小巧圆润的胸脯。她两手搭在我肩上,拼命地推我,力气太小了,根本就不是我对手。我虽然是初犯,但跟着日本A片上了无数堂课了,她根本就摆不脱我,终于,被我放倒在沙发前的地毯上,我解开她的连衣裙下面的几粒扣子。

真是美得无与伦比的身体啊,美得我都要哭了。我说晓晨你是我的女神,我会一辈子爱你疼爱呵护你,像爸爸呵护女儿一样,不让任何人欺负你。

她大概被我的真诚感动了,对我的进一步入侵没再挣扎,喘息微微粗了起来,像歌曲里的副歌,低低的气声发音,特别性感,特别磁性。

陆武打死都不相信我和穆晓晨是第一次。

我告诉他我想死在穆晓晨身上,可她却第二天就到外地出差了,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继续流血或者发炎,因为早晨我发现她躺过的地毯上有一小汪血迹,这说明她和我是第一次!

陆武这才相信当年他白花六百块钱给我点了一小姐,我竟然没睡!他说从来没见过我这号蠢货。我和穆晓晨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个异性,让我更加坚信,爱情是神圣不可亵渎的。

陆武说他突然替穆晓晨担心。我问他担心什么。他说嫁给我这种男人很危险。我以为他要说我这种男人因为用情太专一容易控制欲强,没想到他说我这种男人在婚后特容易出轨,还特容易把奸情当爱情。

他太看低了我在感情方面的情操,也不足为奇,人么,看待这个世界,使用的都是自己的价值观,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世界,只是我们自己内心的投射,并不是真实客观的世界。在阿Q眼里,和尚可以睡的吴妈全世界的男人都可以睡;在**眼里,满街都是西门庆,在祥林嫂眼里,全世界都会和她一起哀痛被狼叼走的阿毛,在陆武眼里,只要是男人,就不会只睡自己老婆一个女人,为这,我都不想请他参加我和穆晓晨的婚礼,但他还是拿着一只装着灰烬的红包去了。

晚上,我和穆晓晨坐在婚**拆红包,拆到陆武的红包时,发现里面装着灰烬。我当场跳脚,认为他不坏好意,在诅咒我们,全然不顾他是我的衣食父母是我的东家,捞起手机拨过去,不容他开口就破口大骂。

电话是洛可可接的,她很有涵养很有耐性地听我骂完,才说红包里的灰烬是我写给陆武的借条。也就是说,陆武把我买房买车位的借条烧了,一笔勾销。

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土豪的红包,尽管它装着灰烬,但它价值一百万,或许您要问,房款加车位款,不是一百二十万么?是的,那二十万已经从我工资里扣掉了,我和穆晓晨结婚,是两年以后的事了。

结婚当年,我换了辆新车,穆晓晨很喜欢。我觉得在这世上,最有意义的事,就是穆晓晨喜欢。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每天早早起床,烧好早饭,蹑手蹑脚回到卧室,把睡眼惺忪的穆晓晨,抱到餐桌前,放在椅子上,把筷子塞到她手里,然后亲一下她额头,说:乖,爸爸给你做的,都吃掉。我喜欢穆晓晨喊我爸爸,尤其在**,她喊我爸爸,总能勾起我内心莫名的温柔,很致命,很破碎,带着不可名状的忧伤。

我喜欢坐在她对面吃饭,一往深情地看着她,有时候我会搞恶作剧,吃着吃着饭,给她讲笑话,她会大笑着拍着餐桌制止我。她拍着餐桌大笑的样子,好像幼儿园小朋友,可爱,天真,烂漫。

吃完饭,我会送她去台里播音。

她主持的是早间音乐节目,出门时,天似亮未亮,灰蓝色的天空下,城市还静谧而空旷,我总情不自禁地摸摸她的脸、丰满而柔软的嘴唇。我摸她嘴唇时,她会咬我,突然张开嘴,小狗一样叼住我的手指,轻轻咬着,满眼桃花地睥睨着我,这样的时刻,美极了,我觉得幸福就是我们像两个傻孩子一样,乐此不疲地玩这个叼手指的小游戏。

穆晓晨皮肤白皙细腻,身材玲珑有致,性感得很,家里有她,我不喜欢加班。

洛可可颇有微词,也因此表现出一副很讨厌我已经结婚有老婆的样子。

因为工作关系,我和洛可可接触比较多,也算了解她了,心气挺高,有野心,虽然跋扈,但完全没有官二代的纨绔作风,做事情,雷厉风行,几年而已,就把陆家洛基因生物工程公司拓展到了北京上海,前景一片大好,美中不足的是陆武不领情,依然流连于夜总会、搞各种party。洛可可气不过,去砸过几次场子,弄得陆武很没面子,一气之下,买了艘游艇,直接游艇party,停在离岸好几海里的地方,彻夜不归。洛可可小时候在游泳池呛过水,有恐水症,只有站在岸上干生气的份。

因为这,洛可可妈也兴师动众地来问罪,陆武妈脸上挂不住,扇了陆武一耳光,陆武蔫蔫低着头,站那儿,也不道歉,只瓮声瓮气说他也知道自己不好,可就这操行了,改不了,真心希望洛可可能找到称心如意的幸福,而不是栽在自己这混账王八蛋手里。

话说到这份上,谁也没辙。洛可可妈也扇了陆武一巴掌,拉起洛可可就走,被洛可可甩开了,说陆武那点小心思她知道,不就是没花够嘛,她有的是耐心等他浪子回头。

说这句话的时候,洛可可眼里,闪烁着晶莹而倔强的泪光,说她这辈子,不管是对天对地还是对人,还没认过输,陆武这根硬骨头,她啃定了。

事后,我也劝陆武,不要太过分,毕竟,洛可可把他一间倒贴钱的基因实验室做成了一个有五家分公司、年营业额上亿的集团公司,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何况还真心真意地喜欢他。

陆武坐在酒吧的高脚凳子上,目光茫然,拿着一支啤酒慢慢啜饮,好半天回头定定看着我,说:武大郎也是真心喜欢潘金莲的。

我愣,忍俊不住,说:拿洛可可比武大郎,你真够可以的。

陆武说:性质是一样的性质,我不喜欢她跟她把公司做多大没关系。

过了一会,又说:公司是我的吗?我只想要个基因实验室。

我想了想,也是,这就是陆武,打小生活优渥,有些在我看来的可歌可泣,于他,根本就不值得一提,比如,洛可可把公司做这么大,挣这么多钱,在他眼里,不过一堆和他没关系的垃圾。

我说:不管你感不感兴趣,公司都是你爸拼命注血才壮大起来的,就洛可可那脾气,早晚得和你急,对你们家没啥好处。

陆武依然无所谓,说:随便她。

陆武继续灯红酒绿,高兴了,到公司点个卯,见着洛可可,没心没肺的笑里看不出他们有半点情色关系。陆武说他们还经常睡一张床,但,大多时候,像老夫老妻一样,睡得相安无事,有时,有时候洛可可会来撩他,撩着撩着,就生气了,忽地坐起来,穿上衣服就走,陆武也不留,有一次,洛可可气哭了,说陆武你再这么下去我会恨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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