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父亲看待女儿那般骄傲。
但现在,他承认这父爱有点变质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林恩有些不淡定了,最关键的是,他能从这段时间的相处中感受到,牢抓似乎也对自己有那么一丝丝意思。
林恩不得不承认的是,抓根宝泼辣是泼辣了点,嘴碎是嘴碎了点,但人家架不住人家长得带劲啊!
而且很符合他的审美標准。
肤白貌美、细腰长腿、可甜可御。
就这顏值,要放到现代社会,隨便开个直播都妥妥百万粉丝以上,属於是相当能打的那种。
要能娶回家当老婆绝对是不亏的。
好吧。
林恩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纯顏狗。
想到这儿,林恩来到铜镜前面转了个身,將自己从头到脚看了个遍。
他的建模应该也不算差吧?
要不等女孩回来后找机会说清楚?
不行不行!
这个想法被林恩瞬间否决。
他没忘记之前网上衝浪时,看到的机智网友们总结的人生三大错觉——手机震动、我能反杀还有……她喜欢我。
都说表白是胜利发起时的衝锋號。
但到了林恩这里,要是人女孩对他没那个意思,或者只是把他当成战友,那不妥妥变成马戏开场前的铜锣了?
冷静!
必须得冷静!
林恩始终没忘记一句话:当你无法控制你的老二的时候,那么他就是老大,你才是老二。
他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个主意。
索性將其放到一边了。
情情爱爱的先不谈,他不能再这样无所事事,沉溺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里了,他必须找点有意义的事情来做。
他打算外出歷练一番,一方面提升自己的实力,也顺便试著找找其它对他还算有用的魔神器。
说到魔神器,无限智典和破晓者,这是林恩最想获得的两样宝贝。
乌木之刃事件让林恩意识到魔神器的危险的同时,也让他窥见到了其强大的威力。
诚然,像是莫拉格。巴尔的钉头锤、海尔辛的狩猎之戒等等,都十分的危险,具备远超游戏表现的强大力量的同时,也会蛊惑使人墮落。
但这两样东西可不一样。
在设定里,无限智典並非一件用於战斗的武器,它更像是一个活著的,不断增长的知识库,是秘密魔神赫麦尤斯。莫拉浩瀚知识的具象化碎片。
而且获取其力量的方式,是通过阅读和理解,在林恩看来,风险相对可控,至少更符合他喜欢看书的习惯。
如果能得到那玩意儿,不但能极大拓宽自己的见识,说不定还能从中找到关於自身穿越,甚至离开这个危险地方的方法。
知识就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