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酒馆吗?”
林恩指的是城里唯一一家,名为“母马横幅”的酒馆,也是城里那些酒鬼和冒险家们,最喜欢扎堆嘮嗑的地方。
“我可不喜欢住酒馆里,太吵了。”抓根宝一脸嫌弃:“况且我身上的钱就这么多,住个几晚就光了。”
“那你就跑我这儿来了?”
“不然呢?”
抓根宝一副理不直气也壮的样子。
“……”
好吧,林恩不得不承认,要是能和抓根宝朝夕相处,既能快速拉近两人距离,还能日夜灌注他先进的思想。
这算得上是两全其美的好主意。
但…
“我这里没房间了。”
这是实话。
这破房子哪都好,就是太小、太窄,除开厨房之外只有三个房间,其中两个,还被他分別用来布置炼金实验室和堆放杂物了。
抓根宝摸了摸下巴。
“我可以在你房间里打地铺。”
“你可想好了,我是个男人。”想了想,林恩又强调道:“一个成年的,独居的,单身的,散发魅力的……男性。”
“哪又怎样?你又打不过我。”
“……”
这又是一句大实话。
別看抓根宝看上去肤白貌美,还细胳膊细腿的,能从海尔根逃到这里,干爆一路上的强盗、野兽,岂会是等閒之辈。
而林恩…
说实话,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在天际这群人均奎托斯身材的莽汉和悍妇里,只能用一个字形容。
鶸。
林恩毫不怀疑,哪怕抓根宝现在还没有觉醒身为龙裔的力量,干翻两个他,也绝对是轻轻又松松的。
既然女孩都觉得无所谓,林恩也不矫情了,他回头指向二层右侧那间主臥。
“那就是我的房间。”
“好。”
抓根宝应了一声,迈步走向二楼的时候,却突然皱起眉头:“我怎么老是有种感觉,这个房子本来应该是我的?”
林恩眼角一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