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懂了。”
两人途径镀翠树时又撞上了纳奇姆。
这个討人厌的傢伙明显还记著白天的仇,看到林恩和抓根宝,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这两个瘪三,大晚上要干嘛?”
这次没等林恩再动手,刚刚吸收完龙魂,兴头上的抓根宝就忍不住嘴了回去:“回哥谭吧,以龙裔之名,保证蝙蝠侠不会抓你。”
抓根宝早就不是刚来雪漫城时,那个嘴笨的诺德女孩了,跟在林恩身边这些日子,抓根宝学到不少东西。
自然也包括嘴皮子功夫。
“你——”
纳奇姆听不懂抓根宝在说些什么,但很明显,对方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你以为会几句疯话就了不起了?”他涨红了脸:“就你这张嘴,还不如去裂谷城当个卖唱的!”
“那你有考虑过在野区放惊嚇魔盒,然后转职到占卜家途径序列8,同时化身为分解果实能力者,先到奥门当大小王赚点钱买艘船,一路飘到哥谭市当蝙蝠侠的对手,最后被神圣天使兽封印,沦为麦当劳的形象代言人吗?”
抓根宝的攻击力显然更占上风。
值夜卫兵也被这意义不明的嘲讽逗笑了。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於,你知道別人在骂你,但又不知道骂的是什么。
“你!你你你——”
纳奇姆的脑子显然跟不上频率了。
这个討厌鬼就是那种很典型的,羞辱別人我在行,被人羞辱我破防。
他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却憋不出来,最后只是撂下一句“你们给我等著”,然后灰溜溜就逃走了。
纳奇姆走远后,林恩也很吃惊地看向抓根宝:“你这都从哪学的?”
“从你那儿啊。”
“我…”
好吧,林恩至今也不知道,这小妞到底从他那里偷学了多少梗。
而且林恩还意识到一点。
抓根宝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概念神。
想像一下,敌人在面对抓根宝时,打也打不过她,骂又破不了她的防。
这得多憋屈啊!
林恩瞥了一眼抓根宝,打了个寒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