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在王佐升官回京之际,写贺词《满江红》一首:
笳鼓归来,举鞭问、何如诸葛。人道是、匆匆五月,渡泸深入。白羽风生貔虎噪,青溪路断鼪鼯泣。早红尘、一骑落平冈,捷书急。三万卷,龙韬客。浑未得,文章力。把诗书马上,笑驱锋镝。金印明年如斗大,貂蝉却自兜鍪出。待刻公、勋业到云霄,浯溪石。
词中对王佐的骄态、嗜杀与自得极尽讽刺。王佐闻之,颇为不悦,心生怨怼,到京后谓执政曰:“佐本书生,历官处自有本末,未尝得罪于清议,今乃蒙置士大夫所不可为之地,而与数君子接踵而进,除目一传,天下仕人视佐为何等类,终身之累,孰大于此。”
王佐晋职后,赵昚下诏,辛弃疾“改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
辛弃疾上任后,又发生了几起小规模的聚众抗捐事件,因处置得当,很快便得以平息。
辛弃疾深入瑶民聚集地区访察,深切地体会到历任官府、隶役将少数民族视为“化外之民”,而对其加以蔑视、歧视与欺压,造成了少数民族的居民与汉人间的极大心理隔阂,他们内心也将自己自视为“土人”“野人”,稍有不合,便以棍梃相恃,不但动辄以武力抗对官府皂吏的欺压勒索,还常常将正当的税赋征收视为对他们的歧视盘剥而聚众相抗。
辛弃疾认为要消弭湘南频发的盗寇起事之源,除积极采取有力的军事行动外,更重要的是一方面要加强整治管理,消除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心理与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少数民族的“开化”教育,使其理解、认同国家的管理政策以及与汉民同等的“化民”身份。于是,辛弃疾上疏皇上,奏请在郴州宜章、桂阳军临武县设立官学,通过给瑶侗等少数民族子弟与汉人同等的“晋身之阶”,在政策和心理上消除汉人与少数民族间的歧视差别。此举得赵昚首肯,并快速得以施行。
与此同时,辛弃疾严加吏治整顿。他查知新任桂阳军的知军赵善珏有贪腐行为,立即奏劾其“昏浊庸鄙,巢占军伍,散失军器,百姓租赋科折银两赢余人已”。赵昚下旨赵善珏特降一官,放罢。
辛弃疾在经历了江西、湖北、湖南三次大规模的平盗之后,深切地体察到此起彼伏、屡禁不止的聚众为盗事件,其根源在于苛捐杂税、吏治腐败使平民百姓无法生存,遂有官逼民反、扯旗造反之举。他一方面认真考察农户们的生产、生活、纳税状况,一方面上疏朝廷建议遍谕地方官吏,禁绝横征暴敛、贪求无度之举。不过,他想吸取“娥眉曾有人妒”的教训,不犯或少犯众怒,于是只在上疏中模糊而语:“官吏贪求,民去为盗,乞先申饬,续具按奏。”
赵昚看后,大为不悦,认为他作为“牧守”,有推卸职责之意,遂御笔付辛弃疾:
卿所言在已病之后,而不能防于未然之前,其原盖有三焉:官吏贪求而帅臣监司不能按察,一也。方盗贼窃发,其初甚微,而帅臣监司漫不知之,坐待猖獗,二也。当无事时,武备不修,务为因循:将兵不练,例皆占破,才闻啸聚而帅臣监司仓黄失措,三也。夫国家张官署吏当如是乎?且官吏贪求,自有常宪,无贤不肖皆共知之,亦岂待喋喋申谕之耶?今已除卿湖南,宜体此意,行其所知,无惮豪强之吏,当具以闻。朕言不再,第有诛赏而已。
赵昚的批旨认为,盗寇频发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地方主官督察不力、军队反应速度过慢,以及军队战力不强所致,一句话,就是镇压得不够快、不够狠。且认为贪官污吏问题国家早有法律规定,人尽皆知,没有必要再下旨重申。并申斥辛弃疾,你只管尽心管好湖南的事就行了。不过,批旨中也反映出赵昚对辛弃疾还是给予了极大的信任。辛弃疾极不赞同赵昚的主张,在得赵昚御书后,难耐其刚拙之性,依其实地考察之情形,他再一次奋笔疾书《淳熙己亥论盗贼札子》,痛陈民生之艰、时政之弊、吏治之贪才是盗寇频发的根本原因:
臣窃唯方今朝廷清明,法令备具,虽四方万里之远,涵泳德泽如在畿甸,宜乎盗贼不作,兵寝刑措,少副陛下厉精求治之意;而比年以来,李金之变,赖文政之变,姚明敖之变,陈峒之变,及今李接、陈子明之变,皆能攘臂一呼,聚众千百,杀掠吏民,死且不顾,重烦大兵剪灭而后已,是岂理所当然者哉?臣窃伏思念,以为实臣等辈分阃持节、居官亡状,不能奉行三尺,斥去贪浊,宣布德意,牧养小民,孤负陛下使令之所致。责之臣辈,不敢逃罪。
臣闻唐太宗与群臣论盗,或请重法以禁,太宗哂之曰“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尔。当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耶。”大哉斯言。其后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卒致贞观之治。以是言之,罪在臣辈,将何所逃。
臣姑以湖南一路言之。自臣到任之初,见百姓遮道,自言嗷嗷困苦之状,臣以谓斯民无所诉,不去为盗,将安之乎。臣一一按奏,所谓“诛之则不可胜诛”。臣试为陛下言其略:
陛下不许多取百姓斗面米,今有一岁所取反数倍于前者;陛下不许将百姓租米折纳见钱,今有一石折纳至三倍者,并耗言之,横敛可知。陛下不许科罚人户钱贯,今则有旬日之间追二三千户而科罚者;又有已纳足租税而复科纳者,有已纳足、复纳足、又诬以违限而科罚者,有违法科卖醋钱、写状纸、由子、户帖之属,其钱不可胜计者。军兴之际,又有非军行处所,公然分上中下户而科钱、每都保至数百千;有以贱价抑买、贵价抑卖百姓之物,使之破**家业、自缢而死者,有二三月间便催夏税钱者。其他暴征苛敛,不可胜数。
然此特官府聚敛之弊尔。流弊之极,又有甚者。
州以趣办财赋为急,县有残民害物之政而州不敢问;县以并缘科敛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县不敢问;吏以取乞货赂为急,豪民大姓有残民害物之罪而吏不敢问。故田野之民,郡以聚敛害之,县以科率害之,吏以取乞害之,豪民大姓以兼并害之,而又盗贼以剽杀攘夺害之,臣以谓“不去为盗,将安之乎”,正谓是耳。
且近年以来,年谷屡丰,粒米狼戾,而盗贼不禁乃如此,一有水旱乘之,臣知其弊有不可胜言者。
民者国之根本,而贪浊之吏迫使为盗,今年剿除,明年扫**,譬之木焉,日刻月削,不损则折。臣不胜忧国之心,实有私忧过计者,欲望陛下深思致盗之由,讲求弭盗之术,无恃其有平盗之兵也。
臣孤危一身久矣,荷陛下保全,事有可为,杀身不顾。况陛下付臣以按察之权,责臣以澄清之任,封部之内,吏有贪浊,职所当问,其敢瘸旷以负恩遇!自今贪浊之吏,臣当不畏强御,次第按奏,以俟明宪,庶几荒遐远徼,民得更生,盗贼衰息,以助成朝廷胜残去杀之治。但臣生平则刚拙自信,年来不为众人所容,顾恐言未脱口而祸不旋踵,使他日任陛下远方耳目之寄者,指臣为戒,不敢按吏,以养成盗贼之祸,为可虑耳。
伏望朝廷先以臣今所奏,申敕本路州县:自今以始,洗心革面,皆以惠养元元为意,有违弃法度、贪冒亡厌者,使诸司各扬其职,无徒取小吏按举,以应故事,且自为文过之地而已也。臣不胜幸甚。
赵昚阅后,嘉其言,宣谕宰执:
批答辛弃疾文字,可札下诸路监司帅臣遵守施行。
此道圣旨一出,不知又为辛弃疾惹来多少“飞絮”。但辛弃疾已无暇顾及,他要再次搏击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