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的橘色余晖被黑色的山峦遮蔽,世界归于沉寂,杨育眼睁睁看着,心中不觉得怅然,只感到空旷。她不曾想过太远太大的事,不曾关心过远处、甚至近处的风景,一贯如此。
正是这样冷淡的特质,让家里人习惯叫杨育“白眼狼”。不过她认为这个外号不准确,硬要比喻的话,杨育觉得自己更接近村口小卖铺门口的那台摇摇车。只要往里投一枚硬币,摇摇车便开始唱歌、摇晃,显示出快乐。
街角传来脚步声,一步步靠近。
她的镶金硬币正在走来,而杨育也已准备好她的表演。
抱着篮球的冯时易出现。
球赛后,他显然洗过澡,皮肤还带着被热气蒸过的白皙透亮,平日梳得利落刘海此刻柔顺地垂在额前,随意散落的碎发给他添了几分少年的清爽。
他步伐放松,宽松的卫衣勾勒出修长肩背的弧度。
杨育嗅到他身上高级的沐浴乳香气。两人擦肩而过,情书已稳稳地递进他卫衣的口袋里。
“等等。”冯时易忽然叫住她。
杨育紧张地攥紧拳头。
他发现了吗?要把情书还给她吗?
猝不及防地,杨育回想起自己昨晚撕碎薛仁纸条的样子,她当时可是毫不犹豫。悄悄往别人口袋塞东西,真是个馊主意。该死的薛仁!
事已至此,不能怯场。
“啊。”
回过头,嘴巴微张,她拿出生平最无辜的神态应对冯时易。
“怎么了吗?”
冯时易手插口袋,目光停在她脸上,隐隐透出兴趣:“你是不是六班的杨育?”
危机解除。
杨育迎上他的视线,露出浅浅的美丽的笑容。
野心是她带出门的装饰品,比钻石耳钉更闪耀的是她在黑夜中熠熠生辉的眼睛。
杨育知道自己怎么样笑最美,她爸曾义愤填膺地教育她不要笑得像个婊子一样,正是那个表情。
“你竟然记得我。”她声线变得甜腻,蜜得能齁死一头大象。
冯时易点点头,意味深长:“每次路过这个街角都会遇见你,所以我留心了你的名字。”
“我们好有缘哦。”
她的羞怯如一朵开在针叶丛的小野花,明艳得令人过目难忘。
“是呢。”挥了挥手中的情书,冯时易跟她道别:“明天见,杨育。”
她也冲他挥挥手:“明天见,冯时易。”
一切顺利,比杨育预想得更顺利。冯时易收下了情书,还主动和她说了话。
杨育满意地目送冯时易走远。她说不清为什么要这么做,大概是模仿高端商场的待客礼节,店员得在门口恭送大客户。
回家路上,没有用翅膀飞。
难得地,杨育散了一会儿步,让思绪自由飘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