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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课 听大伙儿的没错吗(第1页)

第62课听大伙儿的,没错吗?

导演西德尼·吕美特在他的处女作《十二怒汉》中以一个陪审团为主角组织起了法庭上的辩论会。导演在探讨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法律正义的同时,也将群体中的“集体潜意识”融入其中,使其成为一部可供心理分析的作品。

针对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是否杀死继父的案件,十二个素不相识的人聚到了一起。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心事。他们不懂法律,甚至不需要懂任何法律。他们只需要根据法庭上提供的证据,按照一般人的道德评判标准确定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

经过冗长而复杂的庭审过后,法官请求对被告发布最后的裁决。从法庭提供的证据来看,少年一定是杀人凶手。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窗户看到了被告举起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说,“我要杀了你”以及随后身体倒地的声音;令被害人致命的凶器和被告曾经买过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被告的不在场证词含糊不清,因为他连看的电影的名字都说不出来。

表面看起来,这是一起板上钉钉的案件,判决被告有罪理所当然。在法庭上浪费六天时间的陪审员已经厌恶法庭闷热的环境和没完没了的证据展示,他们希望尽快做出决定,然后回家看球赛,或者继续打理自己的生意。

十一名陪审员出于各自不同的目的,宣布了被告有罪。只有一位陪审员觉得尚有疑点,坚持提出反对。按照法律规定,陪审团的决定必须一致通过才能最终定罪,其余的十一个人则恨透了这个“搞事”的家伙。

在第十二个人的坚持下,陪审团的成员重新分析了案件的疑点。最后,案件中的五个疑点被一一确认。十八岁的少年因为个子太矮,根本不可能“举起刀”从父亲的胸口刺下;由于火车经过时的噪音太大,跛脚的老伯也不可能听清楚“我要杀了你”这句话;跛脚老伯说他花了十五秒时间从卧室穿过走廊,看到少年杀人后仓皇出逃,然而,正常人尚且需要四十一秒才能完成的距离,一个跛脚的老人根本不可能做到。因此他说了谎;至于少年忘记了电影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情绪太过紧张,导致大脑一片空白所致。任何人在情绪紧张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忘记事情,包括身边的小事。

经过七次表决之后,其他陪审员纷纷推翻了原本的决定,直到最后一名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放弃了立场,少年被宣布无罪。

电影中,导演在每个平凡、普通甚至有些不负责任的陪审员身上发掘出了人性的高贵和正义的力量。可是,身处现实的人们必须看到,一群手握生杀大权的人是这么容易被操纵、被控制、被改变。如果案件本身反过来,少年实际上是无罪的,在大多数陪审员坚持被告无罪的情况下,如果有一名陪审员坚持其有罪,并且用尽浑身解数说服了其他人,那么,这些不负责任的陪审员不是更加可怕了吗?

当然,我们要讨论的并不是陪审员与司法公正的问题,而是陪审团成员的“集体潜意识”。古斯塔夫·勒庞在他的著作《乌合之众》中提到,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极易相互传染,形成一种“集体潜意识”。正如那十一位陪审员一样。只要群体中有人尽心引导,对代表反对意见的整体进行施压,就可能得到其预想的结果。古斯塔夫·勒庞说:“从集体心理上作用的影响,要比从外部对每一个个体施加压力,更容易影响人的判断。”

由此可见,当正义之剑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时,并不见得一定好于少数人。在大多数人中,同样只有少数人的意见在起作用,其他人有的是打酱油的,有的只是保守地选择了人多的一方,有的干脆毫无考虑,选A或B只是个概率问题。因此才有那么多人经常提起一句话:民主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制。

在集体潜意识的影响下,人们最容易做出的决策就是从众。社会心理学家阿希曾经针对“从众”问题做过一个实验。实验的假设是当聪明的人看到事实时,他会遵从事情的真相,而不是依附他人的意见。然而,实验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阿希将被试分为七人一组,其中编号为七的被试是真的被试,其他人都是实验助手。实验开始后,被试与实验助手都坐在桌子旁,并且对实验者呈现的卡片进行判断。实验者会一次呈现两张卡片,其中一张是一条直线,作为标准线。另外一张画三条直线,其中一条和标准线一样长。

被试的任务是判断第二张卡片上的三条直线,哪一条和标准直线一样长。前两次,实验助手按照真相情况作答,到了第三组卡片出现时,实验助手开始“捣乱”。有的人做正确的判断,有的人做错误的判断,于是,真正的被试开始感到困惑,他不知道应该跟随大多数人的错误判断,还是做出真实的判断。

统计结果表明,全部被试中有37%选择跟随众人的错误判断,75%的被试至少有一次做出了从众的选择。

可以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是正确的。无论是心理学上的研究,还是历史的教训都在告诉我们,创造文明和领导文明的,历来都是少数知识贵族而不是群体。当群体的潜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人的有意识行为,文明赖以存在的道德就会被野蛮的群体瓦解掉,而那些不无道理的破坏者,就成了彻彻底底的野蛮人。

虽然说,对一种理念彻底的信仰是危险的,但是完全缺乏信仰和主张同样危险。在下面这个不无讽刺的故事中,你可以看见群体的盲从是多么可笑,而这些人,随时有可能成为决策中的大多数。听大伙儿的,未必是对的。

辛克站在广场旁边的马路上,对着马路对面的公寓楼喊,“黛西,黛西你在吗?我在等你。”公寓楼里没有半点反应,辛克继续喊:“黛西,我知道你在家,我是辛克,我在这里等你。”辛克继续喊了两遍,被一阵冷风呛了嗓子。

辛克咳嗽了一会儿,一位中年男子来到了他的身边。“你在喊谁,黛西吗?”辛克说:“对,我在喊黛西,她应该在家。”中年人笑了笑,“啊,一定是吵架了吧。没关系,我帮你。”中年男人对着公寓喊了一声“黛西”,回头问辛克说:“你叫辛克,对吧?”辛克点点头。

于是,中年男人喊道:“黛西,你在家吗?辛克在这里等你!”中年男人连续喊三声之后,对辛克说:“没关系,我年轻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事儿,过去就好了。她现在还是我老婆。”随后,辛克和中年人一起喊起来,黛西,黛西,黛西……

过了十五分钟,广场上围过来很多人,没有人来问辛克是怎么回事,但是所有人都在喊,“黛西,辛克在这里等你。”又过了十五分钟,辛克的身边围满了人,所有人都向着马路对面的公寓楼喊黛西,黛西,黛西。辛克被人群的声音震得耳鸣。他从侧面穿过了人群,离开了广场,向邮局的方向走去。

辛克走过很远之后,依稀还能听见人群的喊声,黛西,黛西,黛西……他心想,下一次,我要喊哪个名字呢?斯蒂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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