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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被一桩谋杀案改变的人生(第2页)

后来,他解释自己为什么要站出来,说:国辱臣死,这样前所未有的事,就算职位再卑微,也不当默默,而应倍感痛愤。

其实,早在六年前,白居易就对包藏祸心的李师道有过看不过眼的事。当时,李师道奏请用私人钱财收赎太宗朝名臣魏徵的旧宅,以此为自己树立形象,捞取政治资本。唐宪宗未能识破李师道的用心,宣称“甚合朕心”,并让时为翰林学士的白居易撰写《与师道诏》。

白居易则借写诏书的机会,表达了他的意见。他说,魏徵是先朝忠臣,其宅第是唐太宗特赐,李师道是什么人,竟有资格收赎魏徵旧宅?他建议,收赎魏徵旧宅这件事,不能让李师道参与,而要中央以官钱收赎,归还魏徵后人,以表彰忠臣。

史书记载,白居易的意见最终被采纳。这才避免了世代叛逆的李师道,出钱为忠臣魏徵的后裔济穷这么讽刺的事情发生。

然而,这次面对李师道指使的刺杀宰相案,朝臣们的所作所为却远远出乎白居易的意料:他们对刺杀案“默默”,对白居易的仗义多事却相当“痛愤”。

他们安在白居易身上的第一个罪名是,宫官不当先谏官言事。就是说,谏官没讲话,他却先讲,不应该。

这基本是一条莫须有的罪名。白居易后来申辩说:“朝廷有非常之事,即日独进封章,谓之忠,谓之愤,亦无愧矣!谓之妄,谓之狂,又敢逃乎?”

意思是,我自认所作所为出于忠愤,你们说我狂妄,那也无所谓,但要以此给我加罪名,确实就过火了。

然后,平素憎恶白居易的人,拿他四年前刚去世的母亲做文章,给了他另一条罪名:伤名教。

这些权贵诬陷“其母因看花堕井而死,而居易作《赏花》及《新井》诗,甚伤名教”。

名教,即是以忠孝为核心的封建礼教。这种恶毒的毁谤,正在于构陷白居易犯了有悖人伦的“不孝”的大罪。

白居易的母亲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确实是堕井而死。不过,白居易对母亲十分孝顺。他当年高中进士后,未参加完长安城的一系列庆祝仪式,就赶着回家,为了将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母亲。

权贵的中伤,使得白居易有口难辩,悲愤莫名。

最终,白居易遭到贬官。先是叫他去做长江以南边远地区的刺史,接着,一个叫王涯的中书舍人落井下石,说白居易的罪太大,不宜作一州之长,于是追回前诏,改作了江州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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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遭贬谪的经历,几乎完全改变了白居易的人生走向。

在谪迁中,他常常以“忠而被谤”的屈原、“明时见弃”的贾谊自况,可见其承受的冤抑与忧愤是何等深重。

那么,朝中权贵为什么要集体为难白居易呢?

这得从他从政后犀利的政治态度说起。

经由科举进入仕途的白居易,起初是幸运的。他以卓越的文学才能蜚声朝野,很快就被擢居皇帝近职,能够以左拾遗和翰林学士的双重身份参与朝政。

唐宪宗一开始对他很是赏识和信任。他提出的一些刷新政治的举措,也得到了采纳。

他干预时政的手段,除了谏章、廷议之外,还有大量的政治讽喻诗。

或许,正是这些讽喻诗,使得白居易四面树敌。他后来在给元稹的信里说:“闻《秦中吟》者,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其不我非者,举世不过三两人。”

这些讽喻诗太犀利了,几乎把权贵朝臣都得罪光了。

人家写诗,多的是风花雪月,而白居易却写成了匕首投枪。终于,他也为自己的不为身谋、不识忌讳、勇于言事,赌上了政治前途。

那些曾被他指名道姓公开抨击,或曾以某种类型的恶德出现在他诗中的政敌们,逮住机会,联合起来,让白居易有多远滚多远。

官场险恶,人过四十的白居易才算第一次深深地领教到。

更让他绝望的是,明知官场险恶无理,没有背景的人却永远无能为力。

他的思想,在经历此次贬谪后,急遽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他在诗中,写尽了这种无奈而现实的转变:“宦途自此心长别,世事从今口不言”,“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带有浓厚的明哲保身的色彩,跟他先前犀利的讽喻诗相比,感觉像是两个人写的。

于是,积极干预现实的讽喻诗逐渐写得少了,释愤抒怀、怡情适性的感伤诗,特别是闲适诗日渐成为白居易诗歌创作的主流。

是的,人家赏识你,是希望你的歌唱得跟夜莺一样动听,不是希望你来充当饶舌的啄木鸟。

当白居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

此后,尽管他重新得到起用,三任刺史,两度回朝担任要职。但是,他平淡处之,绝不恋栈,甚至辞去刑部侍郎这个炙手可热的位置,主动提出分司东都,即到洛阳做一个没有实权的养老官。

学术界通常把元和十年的江州之贬,作为白居易从前期的积极用世“兼济天下”转向后期的知足自保“独善其身”的分界线。这是极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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