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米小说网

千米小说网>性心理学原文 > 03(第1页)

03(第1页)

03

52霭氏原注:人类学家皮特·里弗斯(PittRivers)在他很有参考价值种那本《文化的抵触》以(TheClashofCulture)的《附录》里说,人类像许多其他的动物一样,是一个多妻的物种(虽则基督教治下的所谓一夫一妻制是一个多妻制与多夫制的凌乱的混合物),又说:“成年的女子多于成年的男子,这种女性的剩余现象是所以维持人类活力和增进人类元气的一个必然的条件。”皮氏的话虽如此,我们总需记得正常的性比例是所差有限的,即使多妻的倾向是有利的话,这种比例终究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限制,使这种倾向无从发展。译者按:霭氏这一段注原在注51的地位,今酌移于此。

53霭氏这一点辨别很好。单婚英文叫monogamy,多婚叫polygamy;单恋霭氏叫作moic,多恋叫作poly-erotic。

54乱婚的无证可凭,详见英国社会学家韦斯特马克的《人类婚姻史》,此书有详简两种,其简短的一种,上海神州国光社早已有译本出版。

55在疯狂状态之下,男女都可以有**的倾向,医学名词分别叫作男子的嬲狂与女子的慕嬲。女子的慕嬲中国旧称“花邪”,亦称“花旋风”。清独逸窝居士《笑笑录》说:“冯仲新言曾窝一客店,主妇年将六旬忽发狂,**欲出市觅男,有少年店伙三人拥之入室,窃窥之,则次第据而迭**焉。良久**毕,妇衣服而出,安靖如故。诧甚。后有人语之云:‘此妪患花旋风,每发,必多人与合乃愈;三少年尽蓄以待之者,如无健男迭御,则入市乱嬲。’此症此医,皆奇闻也。”唐柳宗元《河间妇传》中的河间妇所患的也是花旋风无疑。或说柳氏这篇文章是一种寓言,意存讽劝,但亦不能一无所本。

56霭氏这一部分的见解是很对的,也是最合情理的。他这一段议论教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诗·国风》序言里的几句话:“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多恋的倾向,是“发乎情”,是“民之性”,单恋的原则和归宿是“止乎礼义”,是“先王之泽”,先王之泽就是传统的文教的影响。教男女于婚姻之外,对其他异性的人丝毫不发生与不表示爱慕的心思是不可能的;但教他们在表示爱慕的时候,应当有相当的分寸,相当的限度,最好不要到达一个推车撞壁的境界,甚至不要到一个悬崖勒马的地步是可能的。中国的性道德的观念,以至于一般的道德观念,至少在佛家上场以前,是不作诛心之论的。容许“发乎情”,承认“民之性”的道德观念的建筑在动机或“诛心之论”之上的道德观念迥乎不同。耶稣基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了……”(《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七、二十八节)。这就是诛心的性道德观念了,这是否定了“民之性”和禁止了“发乎情”的。霭氏这一部分的见解无疑的在中国读者中可以找到不少同情与谅解的反应,而在基督教统治已久的西洋社会里怕反而不容易得到一般人的公认。

57霭氏在这一段里所暗示的问题是很对的,不是医师所能越俎代庖的一个问题,而是一个个人修养的问题。所谓个人的责任实在包括两部分,一是事先的修养,二是事后的不躲避因多恋而引起的种种责任。显然,为维持社会的道德起见,事先的修养要比事后的负责重要得多。“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功夫是可以修养出来的,在一般的欲望上应当修养,在性欲的活动上更有修养的必要,因为这种活动特别容易影响到第二者以至于第三者的治安、利益以至于人格。这种修养的功夫无他,就是一种裁节的功夫,说详译者所著《论人格教育》一文,《今日评论》第四卷第六期,今辑入《自由之路》一书。

58霭氏这一段议论和译者在注57里所申论的是殊途而同归的。说殊途,因为霭氏侧重团体的同情、谅解、宽容、平恕,而译者侧重个人的自我制裁。说同归,因为所求的均是两性关系的最合乎情理的适应。这侧重点的不同也似乎根本代表着中西文化的一大分别。

59霭氏在这里用到“可能”一词,是有理由的。霭氏对于子女的产生是用严格的优生学的眼光来看的;他自己虽结婚,却从未生育子女,据他在《我的生平》里说,他和霭夫人在未婚以前,对于这一点曾经加以熟虑,当时便认为双方的性格未必能产生很健全的子女,所以便决定不生。不过我认为霭氏陈义过高了。霭氏自己是很健全的,除了不大喜欢交际生活一端而外,他是很正常的,而交际生活的厌避一层根本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健全;霭夫人在精神生活上是不大健全的,尤其是到了中年以后,但还没有到一个病态的程度。这样一对配偶而不留子女,译者以为世上将无真配做父母的人。凡读《我的生卒》的人怕不免有同样的感想。

60这一句话也叫译者联想到霭氏自己的经验。霭氏一向主张夫妇在经济上应彼此独立,但在《我的生平》里,他承认他自己的经验是失败了,他与霭夫人名为经济独立,实则霭夫人有许多笔的糊涂账和身后的债务是由霭氏清偿的。所以到了晚年,霭氏对于这种主张的兴趣似乎减少了许多,“往往也是一个经济的单位集团”的“往往”两个字大可以说明这一点。

61这句话和霭氏自己的经验也有密切的关系。霭氏在《我的生平》里承认自己的性能是相当薄弱的,又说,大约过中年后不久(确切的年岁连他自己也记不得了),他就不再和霭夫人同房,后来并且根本不大住在一起,不过见面和通信的机会极多就是了。霭氏这煞尾的一句话当然并没有小看**的成分的意思,如果婚姻生活于其他方面能融洽之外,又能有**的调协,一直到性能的衰老为止,岂不是更可以增加美满的程度?霭氏自身的经验虽不及此,至少在理论上他是不会不赞同的。

62关于此节,霭氏别有更详细的讨论,见《研究录》第六辑第十二章《生育的科学》又霭氏所著《恋爱与德操短篇论集》续编中也有讨论。

63见前引《婚姻之书》一书。

64作者在这里指的是天主教徒。

65优生学者称同品相婚为“类聚配偶”,也认为是自然法则之一种(Lawofassortativemating)。

66可参阅译者所作《遗传的法则》一稿,见《华年》周刊第四卷。

67大小家庭之分,在西洋只有一义,即子女多者为大家庭,子女少者为小家庭。在中国,则可以别有一义,即祖孙父子三代同居而成年有室之兄弟又不别财分居者为大家庭,其别财分居者则为小家庭。这里所指的大小家庭显然是属于第一义的。

68霭氏此论是要略加补充的。文中所用强迫运用的字样大约不是指外缘的强制执行,因为床笫之事,外缘的强制是不适用的,而是指个人的自动的制裁。而讲起自动的制裁,对于一般中才以下的人,特别是对于智能低下的人,就行不通了。对于这种人,唯一有效的避孕方法是下文里讲到的绝育法。男女隔离的方法(segregation)当然也可以用,但在此法之下,室家之好是不能有的,并且社会也将不胜其防杜之烦,同时经济上的耗费也大。说详译者所作《消极的优生学》一稿,《华年》周刊第四卷;又《人口品质的一个政策》,《今日评论》第四卷,今入《优生与抗战》(《人文生物学论丛》第七辑中)。

69在这题目上,中文方面还没有什么很好的参考书或手册。姑就霭氏在参考书目里所的英文各书转引于下,让能阅读英文的读者知所问津:

MichaelFieldihood:DesignorAt?AManualofBirthtrol。

J。F。Cooper:Teiqueoftra。

M。C。Stopes:tra,ItsTheory,HistoryandPractice。

A。Konikotion。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