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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庭审交锋下与胜诉(第3页)

“原告方,这位叶记者是你们的证人吗?”

“是。”赵清平立刻起身,“叶记者是我方申请出庭的证人之一,但因工作原因,上午未能到庭。她刚刚提交的证据,对查明本案关键事实至关重要。我方申请法庭准许其出庭作证,并审查其提交的新证据。”

“被告方意见?”审判长看向王志军。

王志军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审判长,我方反对。”他的声音有些发紧,“首先,这位叶记者并非案件当事人,其突然在庭审中途要求提交所谓‘新证据’,程序不当,有扰乱庭审秩序、干扰法庭判断之嫌。其次,其身份是媒体记者,与原告方关系密切,其证据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存疑。最后,即使证据真实,也可能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应被法庭采信。我方强烈反对其出庭,并请求法庭驳回其申请。”

“审判长,”叶晚晴不等审判长开口,再次说道,“我以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担保,我所获取证据的渠道合法,内容真实。这些证据能够直接证明两被告的侵权故意和行为,关系到本案的公正审理。如果法庭因程序问题拒绝采纳,可能导致事实无法查清,正义无法伸张。我恳请法庭,以查明事实为重,准许我出庭作证。”

她的声音清晰,坚定,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

法庭里再次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审判长身上。

审判长沉默着,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显然在权衡。这个突发情况确实打乱了庭审节奏,但叶晚晴提出的证据,又可能关系到案件的核心事实。作为法官,她的职责是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固然重要,但实体公正更重要。

良久,她缓缓开口。

“鉴于本案涉及商业诋毁这一需要查明主观故意的侵权行为,而新证据可能对此有直接证明作用,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查清案件事实,本庭决定:准许证人叶晚晴出庭作证,并对其提交的证据进行当庭质证。但,证人需就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做出说明,并接受双方询问。被告方如有异议,可在质证环节充分发表意见。”

“审判长!”王志军还想反对。

“决定已做出。”审判长打断他,语气不容置疑,“请证人叶晚晴到证人席。”

法警引导叶晚晴走到证人席。她站在那里,从容地打开档案袋,取出里面的材料:一个U盘,几张放大的照片,还有几页打印的文件。

“证人叶晚晴,请陈述你的身份,与本案关系,以及你提交证据的来源和内容。”审判长说。

“我是东州晚报深度报道部记者,叶晚晴。因工作原因,近期对慈航普度会及经典家居的相关商业行为进行了调查采访。在调查过程中,我获取了以下证据。”叶晚晴的声音平稳,专业,带着记者特有的清晰和条理,“第一份证据,是今年九月十五日,在慈航养生堂内部,王觉伟与陈永富的一次秘密谈话录音。谈话内容涉及如何进一步诋毁青林寺声誉,以及如何利用虚假举报、雇佣他人闹事等手段,逼迫青林寺就范。”

她将U盘递给法警。法警插入电脑,打开音频文件。

法庭的音响里,传出了两个男人压低声音的对话。虽然有些模糊,夹杂着电流噪音,但足以听清内容:

“……光举报没用。那和尚不简单,律师函都发到我这儿来了。要搞,就一次搞死,别留后患。”

“放心,陈总,那边已经安排好了。规划局的老王是我的人,举报材料已经递上去了,这次肯定让他们喝一壶。”

“不过,青林寺那边,光靠举报和谣言,力度不够。我听说,他们最近成立了个什么‘护法小组’,还请了赵清平当法律顾问。那个赵清平,不好对付。”

“赵清平算个屁。我上面有人,真惹急了,随便找个由头,就能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倒是那个叫明澈的小和尚,得防着点。年纪轻轻,心眼不少。”

“一个小和尚,能翻起什么浪?”

“你别小看他。我派人查过,这小子有点邪门。慧明在寺里经营十几年,被他几天就架空了。广亮和净尘,说废就废了。这种狠角色,要么别惹,要么……一次弄死。”

“那你说,怎么弄?”

“简单。他不是要告我们吗?那就让他告。但在告之前,咱们先给他加点料。我这儿有几个‘客户’,身份特殊,到时候让他们去寺里闹一闹,就说被和尚骗了钱,或者……被骚扰了。再找几家小报炒作一下,标题我都想好了,‘年轻监院与女信众不得不说的故事’。到时候,看他怎么收场。”

“这能行吗?”

“放心,都是专业的。有一个,以前是演员,戏特别好。还有一个,是我从夜总会找的,长得清纯,会演。到时候让她们去寺里上几次香,找机会和那小和尚单独说几句话,再拍几张照片。剩下的,交给媒体。”

“……行。那你尽快安排。”

“好说。不过,陈总,这费用……”

“老规矩,事成之后,再加五个点。”

“痛快!”

录音结束。

法庭里,死一般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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