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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会要·关市》。
(2)《弘治会典》卷一一。
(3)《弘治会典》卷二〇,引《大明令》。
(4)《明史》卷二八一,《庞嵩传》。
(5)《明史》卷七八。
(6)《明太祖实录》卷五八。
(7)《明宣宗实录》卷六九。
(8)谈迁:《枣林杂俎》,《逸典》。
(9)《明律》四,《户》一。
(10)《明史》卷七七,《食货志》,《户口》。
(11)《弘治会典》卷二〇。
(12)《明太祖实录》卷一五〇。
(13)《明史》卷七八,《食货志》,《赋役》。
(14)《弘治会典》卷一三〇。
(15)《大诰》第四四。
(16)《大诰》第四一。
(17)《方孩未集》卷一。
(18)《明英宗实录》卷四〇。
(19)《续诰》第二一。
(20)《续诰》第四七。
(21)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一二,江南汰胥役议。
(22)参看《大公报·史地周刊》:《明代仕宦阶级的生活》《晚明之仕宦阶级》二文。
(23)《明宣宗实录》卷一一七。
(24)《明英宗实录》卷二五。
(25)《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一。
(26)《明宣宗实录》卷七九。
(27)《明英宗实录》卷一九三。
(28)《石隐园藏稿》卷五,《嵩祝陛辞疏》。
(29)《壮悔堂文集》,《正百姓》。
(30)《明太祖实录》卷四九。
(31)《明史》卷四〇,《地理志》。
(32)《王文恪公集》卷三六,《吴中赋税书与巡抚李司空》。
(33)《明律》九,《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