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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他是凶手吗(第1页)

第三节“他是凶手吗?”

——“辛普森杀妻案”

案情回顾

1994年6月12日深夜,在美国洛杉矶西部一个豪华的住宅区里,有一只小狗不停地狂吠着,在寂静的深夜,小狗的叫声格外引人注目。很快,住在这里的人们都朝着小狗狂吠的地方聚拢过去,这时,人们看到了血腥的一幕。

小狗狂吠的地方是黑人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的住所,此刻,在辛普森的住宅门前,人们发现了两具血淋淋的尸体,这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女的是辛普森的前妻尼歌·布朗·辛普森,男的是某餐馆的侍应生郞·高曼,尼歌和高曼是被人用利器割断颈部而死的,被发现的时候,他们浑身是血。

据悉,尼歌在被害的那天下午曾经带着孩子在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等他们吃完饭离开之后,尼歌发现她的太阳镜不见了,便打电话给吃饭的餐厅请服务人员帮忙寻找。

后来,侍应生高曼找到了尼歌的太阳镜,当时高曼告诉自己的同事,他将在下班之后将捡到的太阳镜送到尼歌手里。谁也不知道这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是谁将两人杀死的。

看到如此血腥的现场,围观的人立马报了警。案发后的凌晨,接到报警的四名警察来到了辛普森的家门前,经过对尸体的仔细勘查,警方确定尼歌和高曼被杀害的时间是当天晚上十点钟左右。

同时,在对案发现场的勘查中,这四名警察在辛普森家门外的白色汽车上以及汽车的车道上均发现了血迹。此时,负责办案的四名警察立马按响了辛普森家的门铃。

可是,尽管按了很久门铃,辛普森家依然无人应答,四名警察依次爬墙而入。在进入辛普森家里之后,四名警察又分别在辛普森家的后花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一些其他证据。

其实在案发的时候,曾经有一名证人住在辛普森的家里,这名证人是辛普森的朋友——基图。基图告诉警方,他对外面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因为他一直在客房睡觉,不过他曾经听到客房墙外有地震一样的响声。

另有一名辛普森的司机说,辛普森之前曾经预约过他,让他当天晚上十点钟左右过来送其去机场。可当这名司机赶到辛普森家的时候,他按门铃一直没有人回应。

司机回忆称,当时大概是十点钟左右,快接近十一点的时候,他曾经看到一个高大的黑人(身影和辛普森非常相似)匆匆从街上跑回了辛普森的家里。这次,当他再次按门铃的时候,辛普森出来了,并道歉说自己刚才睡着了,然后坐上车去了机场。

根据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以及重要证人的证词,警方将这起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辛普森本人。他们立马联系了刚刚飞往芝加哥的辛普森,并将其前妻死亡的消息告知了他,辛普森是在案发的第二天清晨回到加州的。

辛普森回来之后,警方立马对其进行了传讯,令人意外的是,辛普森当时受伤了。警方对此很怀疑,他们追问辛普森为何会受伤,辛普森告诉警方,他是因为听到前妻的死讯过于激动而打破镜子造成的。对于辛普森的这个说法,警方一直持怀疑的态度。

由于辛普森是重点怀疑对象,警方命令辛普森最近一段时间不能随便外出,并且要随时接受警方的询问。可是,在案发的第五天,也就是1994年6月17日这天,当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再次前往警局配合调查的时候,律师发现辛普森竟然莫名其妙地不见了。

这下,警方着急了,他们坚定了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的想法,认为他已经畏罪潜逃了。就这样,在直升机以及巡逻车的追捕下,辛普森最终被缉拿归案。

尽管警方不惜动用了大手笔来捉拿辛普森,但是,被追捕归案的辛普森却像没事人一样告诉警方,自己从未想过要畏罪潜逃,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罪。他之所以要不打招呼地离开,就是想去尼歌的墓地那里看看,因为他真的悲痛欲绝。对于辛普森给出的如此说法,警方依旧心存怀疑。

终于,警方在经过了长达几个月的艰难取证之后,1995年1月,备受人们关注的“辛普森杀妻案”正式开庭审理。当时的审理现场有众多媒体记者以及普通市民,人们都想知道,这个黑人明星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杀害自己的前妻和一个无辜的侍应生的。

在开庭陈词的时候,检方坚决指控辛普森是有预谋地杀害前妻和侍应生的,这一切只是因为辛普森的嫉妒心和占有欲在作祟。检方告诉法庭,辛普森在和前妻离婚之后一直很后悔,也对前妻和别的男人约会的事情充满了嫉妒,这一切可以从辛普森曾经三番五次找前妻,希望两人破镜重圆看出来。

同时,有目击证人声称,在尼歌和高曼被害的当天下午,辛普森再次去找了自己的前妻,但是尼歌当时对辛普森的态度非常冷淡,由此可能使得辛普森萌发了杀机。对于高曼的被杀,检方声称,辛普森可能是将高曼当成了和尼歌约会的男子,因而一怒之下错杀了他。

但是对于检方的控诉,辛普森的律师提出了坚决的反对和强烈的质疑。他指出,辛普森当晚预约了去飞机场的出租车,如果他真要杀人,为什么要预约出租车,让司机当目击证人呢?恐怕没有人傻到要这么做。

同时,辛普森是一个毫无经验的业余杀手,对于这类杀手来说,在杀人的时候应该选择更容易的枪支,为什么要使用刀呢?这样不但难以处理作案工具,也会留下大量证据。

在推翻了检方的说法之后,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指出,尼歌有可能是被贩毒集团或者是黑手党杀害的,因为尼歌是一个瘾君子,她曾经购买过大量毒品,但没有及时支付金钱;尼歌也有可能是被黑手党的人杀害的,因为割喉杀人是黑手党所惯用的杀人手段。

与此同时,辩方律师还指出,尼歌和高曼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有目击者证实,高曼曾经驾驶着尼歌价值15万美元的白色法拉利牌高级跑车在街上兜风。

还有资料显示,高曼的背景似乎不一般,因为在1993年到1995年短短两年时间里,在高曼工作的那家意大利餐厅,竟然有四位雇员被谋杀或者神秘失踪。由此可见,高曼的死与此有很大的关系。

听到辩方陈述,检方拿出了他们的证据——在辛普森家里的后花园找到的血手套。根据DNA的检测结果,警方指出,这只血手套上的血属于被杀害的两个人以及辛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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