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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耸人听闻的悬案(第2页)

“黑色大丽花惨案”被曝光之后,美国社会一片哗然,他们极力声讨凶手的残忍和变态,也迫切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

就在“黑色大丽花”惨案发生的第八天,有人给报社寄了一个包裹,在这个包裹里,有肖特的出生证明、社会保障卡、肖特和许多军人的合影以及一本通讯录,这本通讯录上有几页被撕毁了,但是仍旧留下了七十五名男性的联系方式。

随着这些肖特生前的东西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张信笺,这张信笺是用从报纸或者书刊上剪下来的单词拼凑的一句话,即“这是大丽花的财产,后面还会有信件寄上”。

就在报社以及警方人员对寄件人的做法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在第一封信被寄出的第五天,又有一封信被送到了警察局,这次信笺上的话是用手写的,即“周三,也就是1月29日上午10点是转折点,我要在警察那里寻开心”。这封信的落款写着“黑色大丽花复仇者”几个大字。

细细品味第二封信的意思,警方的人认为,这封信很可能是凶手写的,他写这封信的意思有可能是想告诉警方,他将在信中提到的日子来自首,但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凶手可能会制造另一起谋杀案,以此嘲笑警方的无能。

1月29日,在第二封信中凶手提到的这个日子,警方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着,他们不知道这一天要发生什么。最后,警察预测的两种情况都未发生,凶手又寄来了第三封信。

在第三封信里,凶手挑衅似地写道:“我临时改变主意了,你们是不会和我公平交易的,大丽花的死是合理的。”就这样,等待凶手自投罗网的愿望落空了,警方不得不继续调查这起惨案。

其实,自从“黑色大丽花惨案”发生之后,警方曾陆陆续续接到了十六封信,但是被认定为是凶手寄来的信只有以上提到的这三封,这三封信出自同一个人的手,并且这个人很可能是杀人凶手。

虽然这三封信被认定为和凶手有很大的关系,可遗憾的是,警方在这三封信以及之前寄来的包裹里的物品中没有找到凶手的指纹以及其他有用的线索。所以,这些证据毫无价值。

可是,有趣的是,在“黑色大丽花惨案”被曝光之后,曾经有三十三个人来到警察局自首,说自己就是杀害肖特的凶手。但警方在对他们进行了审问之后,均排除了嫌疑,还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送到了精神病院。

对于最后见过肖特的名叫罗伯特·红·麦瑞的推销员以及肖特最后给其写过信的那名男士,警方对他们均进行了多次审问以及测谎仪测验,但他们也被排除了嫌疑。

警方甚至根据肖特生前所用的通讯录里记录的信息,对里面的七十五个男人都做了详细调查,但是并未发现任何异常和可疑的现象。关于肖特的死,就好像是从未发生过一样,警方没有找到一丝一毫的线索。

根据警方后来反馈的信息,针对这起“黑色大丽花惨案”,警方先后调查了数千名有可能存在嫌疑的对象,但是依旧一无所获。最后,“黑色大丽花惨案”成为了二战之后,美国加州最耸人听闻的悬案。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黑色大丽花惨案”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可是令人意外的是,就在当年的“黑色大丽花”被杀68年之后,另一起谋杀案再次将其推到了风口浪尖。

2013年2月19日,加拿大华裔女孩蓝可儿的尸体在一家旅馆的顶楼水箱被发现,在此之前,蓝可儿已经失踪了一段时间。之所以要提到“黑色大丽花惨案”,就是因为蓝可儿死亡的酒店所在地正是未侦破的“黑色大丽花”碎尸惨案发生的地点。

同时,蓝可儿死亡的时候也仅仅21岁,人们不禁在猜测,是否存在这样一个变态杀人狂,他专门对年纪轻轻的女孩下手,并且手段极其残忍。

到底是谁制造了“黑色大丽花惨案”,“黑色大丽花惨案”和蓝可儿的死到底有没有关系?估计这一切都只能等待时间给我们答案了。

犯罪心理分析

根据“黑色大丽花”死时的惨状,犯罪心理学家指出,凶手可能是一个心理变态或者虐待狂。

首先,从对肖特尸体的破坏程度上来看,犯罪心理学家指出,凶手有着出于愤怒或者惩罚的暴力行为。

“黑色大丽花”被发现的时候,她的尸体被人切割成了两截,她的身上有很多致命的伤痕,比如指甲被人拔掉,**周围有烫伤以及一个**几乎被切割下来,嘴角被割开等。这充分体现了杀人凶手的残忍和暴力,他试图从受害者的痛苦中获取快感。

同时,凶手还曾给受害者喂过大便,这一举动反映了凶手的阴暗心理以及极其恶劣的暴虐行为。

其次,从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后来给警方发出的三封信来看,犯罪心理学家指出,凶手非常自大,有表现自己的欲望,同时也不排除凶手偶然作案的可能。

“黑色大丽花”的尸体在一个草坪上被发现,这并非一个十分隐秘的地方,凶手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一来可以说明他自己对草坪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二来也表现出凶手想让其他人发现尸体,以此证明自己的能力。

在杀害“黑色大丽花”之后,凶手并没有保持沉默,而是多达三次给媒体和警方寄了信,挑衅和质疑警方的破案能力。由此可以看出,凶手对自己的犯罪手段非常自信,对警方的破案能力非常蔑视。

再次,凶手是一个精力旺盛,并且有着“恋尸癖”的家伙,这可以从凶手对受害者尸体的摧残上看出来。同时,在心理学上,恋尸癖的含义是指个体试图从尸体上获得性满足。

在“黑色大丽花惨案”中,我们发现,凶手似乎酷爱受害者的**,不但用烟头在**周围烫了许多伤疤,而且还将一个**几乎切掉了,同时凶手取走了受害者下半身很多器官。由此可以看出,凶手一直在受害者的尸体上寻找乐趣。

最后,犯罪心理学家指出,凶手应该是一个智商很高、非常狡猾的人。不管是在受害者的身上,还是在凶手给警方的信上,都未发现任何指纹以及有用的线索,这说明凶手的反侦察能力非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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