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一切财富,放弃所有住所和亲戚;深深的、连续不断的孤独把时光消磨在沉思默想上,为了意志的绝对苦修而自己惩罚自己,慢慢地折磨自己,甚至自愿饿死,或者自己投身鳄鱼口中,或悬身喜马拉雅山的断崖,或者被活埋,或者投身于巨大车轮之下(印度教徒相信,让装有印度教神祇扎格纳特神像的车轮碾过,能迅速获得拯救)。甚至到现在,这些渊源于四千年以前的信条还在实际生活中起作用,在某些情形中甚至还达到极点,尽管事实上印度民族已经四分五裂。
如果一种宗教需要付出极大的牺牲,在一个有亿万人口的国家中现在还在实行,这种宗教就不可能是随意产生的迷信,一定是基于人性。除了这点以外,如果我们看看基督教苦修者或圣徒的生活和印度教圣徒的生活,就无法怀疑自己在两者之间发现的一致。在这种根本不同的教义、习俗和环境的情形下,两者的内心生活和人生目的却是一样的。因为他们两者所规定的行为规范中也有某种一致。甚至,泰勒也曾说过人应该追求绝对贫困,这种贫困是完全放弃和除去那些让人舒适或享受世俗快乐的一切东西,显然是因为这些东西不断地给意志提供新的刺激,而意志又是要彻底加以毁坏的。
在印度也有与此相当的说法,我们在佛教的戒律中发现,和尚应当没有住处也没有财产,最后还要求他不要总是在同一棵树下停留,免得他总喜欢停在它的下面而不喜欢停在其他树下。基督教神秘主义者和吠檀多哲学论师在这方面也是一样的,他们都认为如果一个人达到了圆满的境界,一切外在工作和宗教训练就都是多余的。
在如此不同的时代和民族中有这么多一致,这是一个切实的证明,证明我这里所说的,并非如无知的乐观主义者所喜欢断言的那样,是一种古怪的心智和固执的性格,而是人性最根本的一面,这一面如此难以发现,只是因为它极善于隐匿。
现在,我们已经指出让我们获得一种关于表现生命意志的否定的直接知识。从某几方面看,这是我们整个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点。然而,我只是对它做过一般程度的解释,因为我们最好注意那些基于自己经验而表达的人,不要一味重复他们所说的话来增加本书的篇幅。
我只想在一般地指出这种状态的本质以外,稍微多说几句话。通过前面的叙述,我们知道,邪恶的人由于他的强烈的意志作用而遭受令人憔悴的内心痛苦,如果意志活动的一切对象都享用尽了,就以欣赏别人的痛苦来消除他的自我意志的渴望。相反,如果一个人达到了生命意志的否定,不管从表面看来他的处境如何贫乏、没有欢乐、充满贫困,然而其内心却充满喜悦,达到真正天国的平静。
在生命喜爱者的经验中,前后都有剧烈痛苦的不是那生命的无休止的奋力拼搏,不是那狂喜的快乐,而是一种不能动摇的心灵的平和,一种深刻的安静和内心的安宁状态,如果没有最大的渴望的话,当它呈现在我们眼前或出现在想象中时,我们就无法看到它,因为我们认为它是唯一正确的东西,无限地超越所有别的东西,我们灵魂最好的部分呼唤着我们:清醒吧!
因此,我们觉得从这个世界所获得的种种愿望,只是如乞丐从今天生活中获得的施舍物也许明天又会挨饿的情形一样;克己自制,则像继承的财产,财产拥有者永无忧虑。
我们从本书第三卷中知道,欣赏美的东西时所得到的愉悦感,大半是由于下述事实,即在进入纯粹静观状况中时,我们暂时超越一切意志活动之上,超越一切愿望忧虑之上,似乎解脱了自己。我们不再是一种本身知识被意志活动所役使的人,不再是受特殊事物限制的人,而是消除了意志的永恒认知主体,是柏拉图理念的模仿者。
这些时刻是我们所经验的最快乐时刻,在这些时刻中,我们摆脱了意志激烈的紧张,似乎从大地沉闷的气氛中摆脱出来了。如果一个人的意志活动被压抑下来了,不只像欣赏艺术那样暂时地压抑下来,而是除了保持身体存在并和身体一起消灭的最后火花以外,整个意志的永久挣扎彻底消灭的话,这个人一定非常幸福。
这种人在和自己的本性苦斗以后,最终完全胜利了,因此,他持续存在下去,作为纯粹认知的主体,作为世界的明显反映者。没有东西能再使他烦恼,没有东西再能改变他,因为他已切断了意志的一切线索,而这些线索则是使我们和世界紧紧系在一起的同时又是使我们陷入痛苦中的东西。
现在,他安静而含笑地回顾这个世界的迷妄,迷妄曾经影响和困扰过他的精神,可是现在摆在他面前却完全和他无关,像棋局结束以后的棋子一样,或是像早晨所脱掉的昨夜狂欢大会中使他烦躁不安的化装舞会衣服一样。现在生命和生命的种种形式像匆匆而过的幻想,像半醒半睡时的晨梦一样,现实世界的光早已照破了它,因此,它再也不能欺骗我们了。同时,像晨梦一样,它最后完全消失而没有任何剧烈的变化。
不过,我们不要以为,当生命意志的否定由于一种使意志活动停止的知识一旦出现,它决不会动摇或摇摆不定,我们也不要以为自己能够像依靠财富一样依靠意志,意志必定会借助不断的斗争而永远更新。
因为肉体即意志,只是客观形式或在观念世界的一种投射,只要肉体存在,整个生命意志就可能存在,而且不断地力求实现,重新燃起一切的热情。所以我们只发现圣者生命中的平和及幸福只是他克服意志的不断胜利所开出的花朵,而这花朵生长的原因就是与生命意志不断的争斗,因为没有人能在土地之上享有永久的平和。
我们发现圣者的内心生活充满了精神的冲突、**,缺乏温雅的德行,缺乏那种使一切动机失去力量的洞识,这种洞识就像是寂灭论者消灭一切意志那样为我们带来最大的平和,并打开自由之门。我们也看到,一些人一旦否定了生命意志以后便用种种方法如抛弃一切、严格苦行生活及选择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等来尽全力保存这种方法,克服不断涌现的意志。
最后,由于他们早已认识了解脱的价值,因此他们期望小心谨慎地保全难得的幸福,顾虑一切天真快乐的良心等这些人类一切倾向中最不可变动的、最有力的和最愚昧的心理倾向。我经常用到的“苦行主义”一词是比较狭窄的意义,就是放弃一切令人愉快的事物,并选择一切令人遭罪的事物而故意地销蚀意志,这是为了继续制止意志而自愿选择的苦行和自我惩罚。
我们知道有人实行这种方法是为了使自己继续停留在这种状态之下而否定意志;但是一般的痛苦是由命运带来的,所以是这种意志否定的次要方式。的确,我们可以假定,大多数人只用这种方式否定意志,我们也可以假定,最能产生完全弃绝现世生活的是个人亲身体验的痛苦,不是肤浅意义上的痛苦。
因为,只有在很少的情形下,纯粹的知识才会因为看透个体化原理而先产生完美的善良倾向,再产生对人类普遍的爱,最后将世界所有的痛苦视为自己的痛苦;只有在很少的情形下,这种知识才足以产生对意志的否定。即使对那些达到这种地步的人来说,事情几乎还是一样,他的肉体的一般情况、希望、迷惑及意志的满足永远是意志否定的障碍、重新肯定意志的诱因。
因此在这方面,所有幻相都人格化而成为恶魔了。在大多数情形下,在意志的自我征服出现以前应以个人最大的痛苦来消解意志。这样我们就发现他以最激烈的抵抗力经历日益加剧的一切痛苦,最后到达绝望的边缘,然后突然间回到自己,认识自己和世界,改变自己的整个本性,超越自己和一切的痛苦,痛苦似乎使他净化和神圣化,最后达到无法破坏的平和、幸福和高尚的境界,自愿抛弃过去全力祈求的一切而欣喜地面对死亡。这是从痛苦的炼狱火焰突然而来的否定生命意志的精华。这就是解脱。
有时候,我们甚至看到那些本来非常邪恶的人正是因为愁苦而被净化到这种境界,他们拥有了新的生命,彻底改变了。所以以往的过错不再反噬他们的良心,然而他们仍然愿意以死亡来补偿过错,也乐于见证意志具体表现的终结,如今,意志和他们无关也被他们憎恶了。
意志越强烈,意志具体表现的矛盾也越明显,因此痛苦也越大。如果一个世界比它表现的生命意志更强烈,这个世界就会产生更大的痛苦。因此成为地狱。
痛苦来自对欲望的抑制,它是引起弃绝现实世界的原因,所以痛苦潜藏着神圣的力量。这可以解释下面所说的事实,即所有的大不幸和深刻都引起一种敬畏之情。但是只有当受苦者发现自己的生活只是一连串的忧患或悲叹,只是某种巨大而无法挽救的不幸,同时看明白使生活陷于痛苦的诸多原因,并且不局限在自己遭遇的大不幸中自伤自怜才会真正成为被人敬重的对象。
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的知识仍然遵循充足理由原则,而不脱离特殊的、具体的现象。他仍然欲求生活,只是不在以往发生的情况下进行。只有当他的眼光从具体现象转到普遍共相时,只有当他把痛苦只看作全体的例证,而天生的道德情操让他认为个例代表千千万万的现象时,他才真正值得敬重,因此所谓痛苦的生命才真正让他弃绝现实世界的生活。
我们时常想象一种非常高贵的性格,这种性格带有一点不太显眼的忧伤,而这种忧伤决不是对日常烦恼的焦急这种卑劣的特质,而是一种自觉:认识到一切财富的空幻,认识到整个人生的痛苦,而不仅仅是哀叹自己个人的痛苦。但是,个人对痛苦的亲身体验尤其是对深深的愁苦的体验更可以唤起这种认识,像未曾实现的愿望将彼特拉克带入一生的低潮,他对人生充满了忧伤,他的作品描写自己生命的黯淡,我们读来有身临其境之感,深切地体会到其中的丝丝哀伤;他所追求的达芙妮化身为月桂树,悄然离去。
当我们借这种命运的否定而在某种范围以内破坏意志的束缚时,几乎就毫无所求了,而我们的性格也温和、正直、高贵和顺从。最后,当愁苦没有固定的对象而扩展到整个人生时,在某种程度以内就回到了本身,这是意志的退却、渐渐消失,也的确在暗中摧毁意志可见的具体表现即身体。所以,这个时候人就觉得羁绊自己的束缚松弛了,淡淡地尝到一种在肉体和意志同时消灭时可能带来的死亡滋味。所以暗地里有种快乐的滋味伴随着愁苦,这就是世上最忧伤的民族所谓的“愁苦的喜悦”。
但是,这里也存在着伤感的危险,这种伤感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生本身,另一个是诗歌中所表现的人生。这个时候人总是在悲叹而没有勇气达到弃绝现实世界的境地。我们就这样失去一切,只得到无趣的感伤。只有当痛苦以纯粹知识的形式出现并作为意志的寂灭者而带来舍弃的精神时才值得崇敬。
根据以上所说的,生命意志的否定即所谓绝对完全的舍弃或神圣,往往来自意志的寂灭者,而意志的寂灭者则是在一切生物痛苦中所表现的因内在矛盾和根本空虚的知识变成的。我们所谓两种途径的不同,在于那种知识到底是因单纯认识的痛苦所造成的并凭借个体化原理的贯彻而自由运用的,还是因个人直接感受的痛苦所造成的。
想真正解脱,真正摆脱生活和痛苦,如果没有完全否定意志,连想象解脱也不可能。到此时为止,每个人只是这个意志,它的具体表现是一种短暂的生存,一种徒劳无益的奋斗以及我们所说的充满痛苦的世界。
因为我们从上面所说的已经知道,生命永远是对生命意志的保存,而它的唯一形式是“现在”,因此人们永远摆脱不了生命意志,支配现象世界的是生生死死。印度神话中有句话表示这种情形:“他们还会出生。”
性格的伦理差别就是指这一点,坏人永远得不到否定意志的知识,因此他要遭受人生一切的不幸;即使他目前的处境不坏,也只是个体化原理所产生的现象,是摩耶之幕造就的幻想,是乞丐的快乐幻梦。他在自己意志的热情中把痛苦的尺度施加在别人身上,而他在自己身上所感到的痛苦不能让他的意志受挫且显然使其自我否定。另一方面,所有真正而纯洁的爱甚至所有自由正义都产生于彻底贯彻个体化原理,如果这种情形表现出完全的力量就会产生彻底神圣和解脱,上面所说的舍弃情形就是这种现象,随着这种舍弃而来的平和以及对死亡的极大欢悦都是这种现象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