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想多陪她几天适应一下新环境的,但被拒绝了。
李春玫:“你那个亲戚对你这么好,他又没剩多少日子了,你还是多在他跟前尽尽孝,别让他啥也做不了,这段时间躺在病床上受委屈。”
贺兰奚:“……”
那位并不存在的亲戚承受了太多。
刚好,贺兰奚在学校那边还有事情要处理。
他便听话地离开了。
贺兰奚委托陈烨找的那位律师,一早就带着准备好的文件和各种证据,去找学校领导。
上午九点多,律师就发过来进展:校方会上报教育部门,申请开除高二(三)班的班主任。
尽管还没走程序,但班主任会被开除几乎是注定的。
因为这位老师不仅在处理这次的诬陷盗窃事件上有违师德,平时的表现也特别失职。
他作为语文老师,讲课完全就是照本宣科。
而且他带的是理科班,大多学生对语文不太重视,而他也不怎么管。只要学生不特别捣乱,诸如睡觉、写别科作业的行为他就熟视无睹。
也因此,有部分学生觉得他是“好”老师。
他会选择当班主任,不是因为能力和责任感,就是为了多赚钱,以及,方便收家长的礼。
这样的老师,被开除也不冤。
至于对周孟浩等人的处置……
其他“从犯”,档案记过,写检讨书,叫家长带回家反省一周。
而周孟浩,校方对他进行劝退处理,也算是一种比较委婉的开除。
校方顶多做到这种程度。
这还是在律师据理力争、甚至提出要找媒体宣传的情况下。
如果只有贺兰奚去找领导,恐怕会更被随意打发了。
学校给出的解决方案,贺兰奚勉强能接受,就告诉律师可以放过校领导,但一定要让周孟浩尽可能地多付出点代价。
起初贺兰奚想得很简单,直接起诉让法律来审判霸凌者。
但经过律师的科普,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周孟浩是未成年,虽然诬陷人偷窃但并没有报警,情节不算严重,法院估计会更偏向用调解的方式来处理。
就算他们原告这一方态度坚决,能走到庭审环节,最终对周孟浩的惩罚其实也不能让贺兰奚满意。
贺兰奚想了想,决定用自己的方法。
尽管贺兰奚不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了,但他们面对周孟浩及其家长时,却不能透露出这样的态度,反而要更强硬,表现出就是只想把事闹大、争那一口气。
这些弯弯绕绕,律师比贺兰奚更懂。
为了打消他们起诉、找媒体曝光的念头,周孟浩的父亲不得不将赔偿的数额加了又加。
原本周父只准备将周孟浩那支手表的售价翻倍、再加了点,凑个整,用五千就将贺兰奚打发了。
协商到最后,这五千后面又加了个零。
除此外,周孟浩还必须当面向“李锦奚”道歉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