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气十足的嗓音炸开,惊得周旁的佣兵心神一凝。
“死瘸子,你他妈自己就是个泥腿子,还不知道那些佣兵的口头禪吗?”
“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堆满了財宝。”
“去他妈的財宝!”
“不见过真正的血,他们永远不知道疼。”
费恩沉默了片刻,缓缓吐出两句话。
“刚刚的玻璃酒杯,10枚铜幣,你得赔,不赊帐。”
“另外,见过血,也疼得撕心裂肺过,但还是永远一往无前,这才是真正的佣兵。”
凯伦从內甲中摸出一枚银幣,豪气地吼著,“黑心的死瘸子,不用找了。”
旋即话锋一滯,“真正的佣兵,已经越来越少了。”
“格雷和他的血玫瑰佣兵团,还是很不错的。”费恩若有所思地回身凝了一眼,就在身后的酒吧后街,自己和格雷进行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碰面。
而后,那个有著灿烂金髮的年轻人,就义无反顾地,带著自己的委託,闯进了那片幽深黑暗的森林。
“还是没有格雷他们的消息吗?”费恩擦著手中的酒杯,淡淡地问著。
“格雷,確实是个非常有前途的年轻人。”凯伦语吐遗憾,“如果他不是佣兵,我想我大概率会邀请他加入圣堂骑士团,他至少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小队长。”
“不过,这么长时间过去,我想,费恩你的委託,十有八九又要落空了。”
凯伦又从费恩的手中抢过一杯酒,再次一口牛饮而尽。“恐怕,佣兵公会的登记名册里,血玫瑰佣兵团……要除名了。”
酒馆的掛灯闪动著明灭不定的火光,如同费恩此时浑浊的眼珠。
“血玫瑰佣兵团可不是什么杂兵,他们装备精良,三十位佣兵全力以赴下,就是四五个全盛时期的我,都不可能战胜,格雷怎么可能会……轻易倒下。”
“我当初只身闯入,虽然……”费恩平静地打量著自己身体上的残疾,“但至少活著回来了。”
“你那都是六年前的陈芝麻烂穀子了。”
凯伦徐徐站起,近一米九的身高,让他显得高大威严。
“五年前,我带领我的骑士大队接手边陲镇,当时幽暗森林的边界,只是零星出现过几只食尸鬼。”
“五年过后,你猜现在的数量是多少?”
凯伦没有卖关子,“比一百倍都要多!老子根本就数不过来。”
凯伦粗暴地扯住费恩的衣领。
“死瘸子,你知道这意味著什么吗?”
“见鬼的新时代,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