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伦拿出魔法地图审视一番,將路线確定为凯芙拉信中所说的——
翻过大山,前往反抗军营地。
这条路一直通往地图边缘,也就是说,大概在旅途的三分之一位置,维伦就不得不找日记小姐更新地图。
想必日记小姐不会拒绝这种小小的请求。
值得庆幸的是,在维伦现在看来,他们的前半段路程相对安全。
即使有零星的红点分散在周围,但至少没有挡在路上,想必是山上的某些“原住民”。
要知道,带著几十名镇民旅行並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这其中还有些和艾弗年纪相仿和孩子以及一名来自瑞吉坎孕妇。
因克推著板车来到人群面前,他的脸颊泛著如高原种族那般的緋红,想必是昨晚的酒还没有醒。
“快过来,白吃白拿的傢伙们!”
因克的板车落地,上面的铁器叮噹作响。
他先是瞟了维伦一眼,旋即面向镇民:
“我猜你们其中,有超过一半的人都不知道怎么正確使用一把剑,儘管我很不愿意將我的心血送给你们糟践,但……”
他无奈地嘆了口气,“隨便挑挑吧,一把趁手的武器有时能救下你们的命。”
“记住!”
因克忽地提高了嗓门,
“免费拿走矮人的作品就像在巨龙的牙缝里撬金幣一样,你们都欠我的!”
“感谢你的付出,因克。”
善良的布伦达代替镇民对因克表达了感谢。
“噢朋友,这可不是什么好话,没有哪个人喜欢一味的付出。”
因克下意识转身,映入眼帘的是一对粗壮结实的腿,而后抬起头,才在“天上”看到了布伦达的脸。
维伦小队毕竟拯救了公羊镇,当因克对上布伦达的眼神时,语气稍缓,“好吧,要不是因为你们,我才不愿意把这些东西拿出来。”
他走到板车旁,从一堆看上去极为普通的武器下,翻出了几柄做工明显精细很多的武器。
“诗人,因为你从我这免费拿走了一把我最为珍视的长弓,所以这里没有你的武器,不过我给你带了足够的箭矢。”
因克说著,又瞟了艾莉一眼,“我不懂魔法,这里面也没有法杖。”
显然,这小矮人只给弥拉娜和布伦达准备了武器。
因为昨夜的激战,弥拉娜的武器有些卷刃,恰好此时得以换一把崭新的银色长剑。
据因克介绍,他在这柄剑上付出了很多心血,长剑锋利得足以轻鬆斩断石块。
维伦觉得他在吹牛逼。
区区小镇,受限於材料、锻炉和工艺,是再多心血也很难弥补的。
好吧,至少它是一把新的剑,而且免费。
而布伦达摒弃了从多恩那里拿来的硬头锤,转而换成双持轻锤。
他说昨晚那种“陀螺”战术效果不错,双持武器能发挥出最大威力。
缺点就是容易头晕,偶尔还会比较“费队友”。
至於布伦达为什么仍旧选择锤类武器,是因为钝击通常不会见血,或者说,不会见到太多血。
只要收住部分力道,锤头多数时候只会让对手的脑袋或其他什么位置夸张变形。
不过,把脑袋锤爆的那种情况得另说。
镇民们很快就都领到了各自的武器,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少农具。
对於坐落於小镇上的铁匠铺来说,製作农具通常比製作武器收入更多。
除此之外,在正式出发前,维伦还打算给这群镇民快速分成几组。
即使维伦自认有著极强的魅力和不错的领导力,但仅凭他一个人也难以同时管理好这几十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