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的友谊,往往很简单,认识了,搓一顿,几杯酒下肚,就是好兄弟了。
当然这是罗奎他们宿舍的情况,导演系竞爭没那么激烈,表演系可能不太一样。
在这一天晚上,罗奎宿舍几人来到学校外的路边摊,一顿啤酒小烧烤下来,大家就混熟了。
哪怕是王岩,在喝了两杯之后,也和罗奎把话说开了。
王岩就是和罗奎一个考场进行四试的,他当时还和其他两个人一起把罗奎给制服了。
当时他下手有点重,毕竟罗奎四试的表现,让他有点嫉妒。
不过现在成了同学,他心里面的嫉妒之情没了,反而很佩服罗奎的才华。
毕竟当时那种情况下,几乎所有的考生都把罗奎排斥在外了。
罗奎能够想到那么巧妙的招数破局,確实是非常的有才。
“当时你怎么想到扮演劫匪的?而且还要劫个色,换成我,我肯定想不出来。”
王岩说起了四试的时候发生的事情,让李想和王志勇都放下烤串和啤酒听了起来。
“就是忽然想到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罗奎挥手装杯道。
“这傢伙一定是在炫耀对吧?”李想听了这话,和王志勇说道。
“我觉得也是。”王志勇点头附和,表示罗奎这傢伙就是在炫耀。
“那,咱们把他灌倒怎么样?”李想提议道。
“双手赞成!”王志勇和王岩这两个不愧是一个姓的本家,两人同时举起双手表示赞同。
然后罗奎就被这三个舍友联手灌了一顿啤酒,最后是被来自东北的李想扛回宿舍的。
“让你炫耀,还以为你巴蜀人多能喝呢。”李想把罗奎扔床上,还嘀咕了一句。
罗奎要是醒著,绝对会反驳:你们三个不讲武德,以一敌三虽败犹荣。
第二天罗奎醒来的时候,宿舍里已经没人了,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计划,起床洗漱之后,溜溜达达出了学校大门。
然后打了个车,准备去买台电脑。
接下来这一年,他的计划排的很满,学习不落下的前提下,还要抄书,抄歌,抄剧本。
毕竟他脑子里的东西,不拿出来抢先占坑,伴隨时间的流逝,就要失效了。
而且他也需要搞钱,现在有条件了,抄书就不再是最优解了。
抄歌反而成了最好的选择,倒不是发唱片,他也没那么多精力去发实体唱片。
他想做的是把歌曲录製出来,然后直接上传网络,当个网络歌手。
到时候只要把版权捏在手里,等彩铃时代到来,那就是財源滚滚了。
不过事情要一件件的做,现在先去买电脑。
在世纪初的京城,买电脑当然要去中关村,毕竟这里有一个还没彻底发家的大强子。
不过罗奎想的挺美,但是到了中关村才发现。
这会儿的大强子,已经不是他一个普通学生能搭上线的了。
在这一年,大强子的刻录机店铺,已经做到了年销售量六千万,虽然利润才三百万。
可是光是这规模,就已经是大老板了,罗奎这样的学生仔,根本接触不到。
所以他乾脆隨便买了台电脑还有一台手机,就打道回府了。
买到手机的第一时间,就给家里打了电话报平安,虽然电话只能打到大队,但是也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