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让他心中很是不爽。
他不允许任何人,超越自己。
虽然他压根没打算为什么狗屁鹰酱国卖命。
毕竟这种200年的废物国家,现代再强又如何?
在歷史的长河中不过短短的一瞬间。
甚至压根溅不起水。
他能瞥他们一眼,都是鹰酱国的荣光!
吉尔伽美什瞥了一眼,他忠诚的奴僕麦克哈瑟。
“喂,杂修。”
“龙国是个什么国家,御主和英灵是谁,怎么寻宝的速度比我还快?”
要知道金闪闪自带寻宝感知,天下財宝尽收他手。
能有人比他还快,是真想不通。
麦克哈瑟见主子金闪闪终於搭理自己,他屁顛屁顛讲解龙国知识。
“5000年?”
“还延续?!”
金闪闪听到后,一只手捂著脸,仰天大笑。
有意思。
太有意思了。
只有这种国家才配当他的对手。
至於“英灵”,麦克哈瑟压根没注意是谁。
吉尔伽美什瞥了他一眼,嚇得麦克哈瑟哭爹喊娘。
“archer…不,英雄王大人,英灵实在太多了,各国都有,乱七八糟的,不过御主我记得是叫白堊!”
“白堊?”
金闪闪眉头一挑。
这个名字,听起来不错。
莫名有种歷史宿命感。
“好,本王决定了,要亲自击败这个白堊和他英灵!”
“我倒要见识见识,5000年古老神国培养的人,有什么实力!”
金闪闪嘴角上扬——四分期待,四分薄凉,两分不屑。
麦克哈瑟咂咂嘴,长鬆一口气。
真是艹了个dj。
幸好这个金闪闪没有迁怒自己。
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