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若在小姑娘的注视下,点了点头。
诺诺眼里的笑多了些,大冰山林修远真的是越来越会撒娇了。
慢慢地,诺诺又发现,林修远不只是越来越会撒娇,也越来越会装可怜。
比如他明明有自己的家,却总喜欢赖在她们家,要么是说他家里的灯坏了,要么是说他家里的地暖坏了,他各种各样的借口有好多,每次都能被妈妈拆穿,他被妈妈拆穿了也不觉得羞羞脸,反倒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又比如他惹妈妈生气了,又哄不好妈妈,他就会穿上牛仔裤黑色连帽衫,在妈妈眼前晃一圈又一圈,直到妈妈肯抬眼看他,其实她还挺喜欢他那样的装扮,像邻居家的大学生哥哥,看起来要年轻好多。
再比如他手上那只戒指,他在两元店里批发了好多,一个星期坏一个,而且每次都特别巧地坏在妈妈眼前,坏掉之后还假模假式地找胶水把断成两半的戒指给粘上,粘还粘不好,歪歪扭扭地错位着,戴一天总会把手指硌出一道红痕,一回家就把红肿的手指递到妈妈面前,要妈妈给他吹吹。
还比如两年后的今天。
今天是他三十一岁的生日,蛋糕上插的蜡烛却是十八,是他自己要求的。
陈知聿坐在躺椅上晃着小腿不解问:“Oswald不是恢复记忆了吗,为什么他还以为自己是十八岁呀?”
诺诺吃一口蛋糕,想到妈妈的那封信,神神秘秘地笑了下,因为妈妈最喜欢他的时候,是他十八岁的那一年,他没有时光机,回不到过去,就只好假装自己一直是十八岁。
夜空里有流星划过,诺诺慌慌忙忙地放下手里蛋糕,双手合十抵在胸前,既然今天是林修远的生日,就把这个流星下的愿望让给他吧。
嗯……。希望他每天能得妈妈再多一点的喜欢。
不然他岂不是要一直假装自己是十八岁,那如果以后别人也像陈知聿这样问起,她要怎么解释“我的爸爸十八岁”这件事呀。
啊,诺诺咬了下唇,她在心里说了“我爸爸”吗?
虽然他确实是她的爸爸没错,可她从来没叫过他爸爸,她更喜欢叫他“林修远”,妈妈也喜欢叫他“林修远”,他也喜欢妈妈叫他“林修远”,不过他也想要妈妈叫他“老公”,但妈妈从来没叫过。
也不对,昨晚她睡得迷迷瞪瞪的,好像听到妈妈叫了他一声,诺诺突然明白过来,所以这才是他今天笑容挂在嘴边一整天的原因。
诺诺回头看一眼屋子里,她已经发现了,林修远在妈妈面前,总是会有很多贪心,就像一个永远都要不够糖吃的小朋友。
灯光明亮的餐桌前,沈安若眼不离电脑。
她今天早晨去公司就去晚了,下午又提早出了公司,堆着的工作没处理完,她不喜欢把事情留到明天,趁着现在还不太困,抓紧时间弄完。
林修远收拾好厨房,走出来,手里端着一杯温水,他扯过椅子坐到她身旁,把水杯送到她嘴边。
沈安若就着他的手,张嘴喝了一口,他在水里放了玫瑰和红枣,清清甜甜的,很好喝,她仰起些头,又连着喝了几口。
水过红唇,白皙纤柔的脖颈轻轻滚动,林修远眸光暗下来。
沈安若察觉到,瞪他一眼,面无表情地推开水杯,继续自己手边的工作。
林修远唇角勾起笑,这是还生他的气呢,昨晚他仗着自己要过生日,闹得确实是凶了些,害她今天起床都起晚了。
沈安若敲完最后一行字,又从头到尾检查一遍,才合上电脑,她想抻一抻有些僵的背,旁边的人起身走到她身后,给她揉按上肩。
他按摩的手法不知道是从哪儿学来的,每次都能按到她的酸痛点上,沈安若还挺喜欢让他按一按的,眼睛闭上,肩颈慢慢放松下来。
林修远俯身贴到她耳边,为昨晚的事情道歉:“我错了,不生气了,嗯?”
沈安若冷“哼”了声,他每次认错认得快,但下次还是照犯不误。
冯宝珠说男人过了三十就要开始走下坡路,她一点都没感觉到他的下坡路在哪儿,他在这件事上好像总有无限的精力,哪怕是折腾一晚上不睡,第二天照样神采奕奕,有的时候她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吃了大力回春丸。
林修远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手上加重了些力道,沈安若被按到郁结不通的地方,压在嗓子里的声音没忍住,舒服地哼出了声。
房间里静了一瞬,沈安若睁开了眼,想起昨晚在浴室的胡闹,脸有些热,说了句“不用按了”,从椅子上起身要走。
林修远将她圈在桌子前。
沈安若推搡不开他,反倒被他抱到了餐桌上,她踢他膝盖一脚,没用多少力。
林修远拥着她的腰,低声问:“所以真的没有给我的生日礼物?”
沈安若看他:“你昨晚不是已经要了生日礼物——”
她话还没说完,又急刹住车,她昨晚被他从浴室里抱出来,又累又困,只想睡觉,可他不肯走,说是已经过了零点,问她索要生日礼物,她随口敷衍地叫了声“老公”,满足了他一直以来的愿望,算是打发了他。
今天早晨他问起,她装傻说不记得了,现在被他那双手按摩得完全放松了警惕,来了个不打自招。
林修远笑:“你这不是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