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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自我控制(第1页)

第九章“自我”控制

18世纪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Hume)写到,人类的理性是“**的奴隶”(1)。如果休谟所谓的“**”与我们今天对这个词的定义相同,那么他的观察结果也没有太多值得称道的。显然,当我们被欲望或复仇等强烈的感觉裹挟时,掌控局势的就不是我们的理性能力了。但是休谟所谓的“**”有不同的含义,他所说的**从广义上讲是指感觉。他的意思是说,尽管理性在人类动机中起重要作用,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做决定的永远都不是理性。我们做某事,是基于感觉做出的决定。

休谟是如何产生这种想法的?显然是通过自省——仔细观察工作时大脑的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讲,休谟在正念流行之前就开始关注正念了。说实话,休谟在西方哲学家中算是很东方化的。他的很多观点都与佛学思想惊人地一致,包括反对自我存在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这并非偶然,认为他可能接触过佛学思想,尽管当时佛学尚未从亚洲风行到西方。当然,在我们看来,感觉掌控了局势这一观点本质上就是佛学的。(2)

二百五十年前,休谟跟上了佛学的步伐,如今科学终于跟上了休谟的步伐。现代科学利用工具窥探动机机制,观察我们做决定时大脑的哪一部分是活跃的。休谟关于理性和感觉的观点一直被认为是激进的,如今看来却相当好。

以购买某样东西这种很直接的决定为例。我们往往会把这种决定看作纯粹理性的判断。你看过一种商品和商品的价格,然后问自己一系列问题:你使用这种商品的频率多高?购买这个商品会花去很大一部分积蓄吗?用那些钱还能买到别的什么东西?回答了这些问题,你就能冷静地权衡是否购买这个商品,然后做出决定。

但是根据来自斯坦福大学、卡耐基·梅隆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认知科学家所做的实验来看,权衡并非冷静的过程。这些科学家给受试者真实的现金,列出一系列供他们购买的物品:无线耳机、电动牙刷、《星球大战》碟片,等等。科学家向受试者展示了每一件产品,然后展示了价格,同时扫描了他们的大脑。结果显示,研究人员可以通过观察大脑的哪一部分更活跃或活跃程度变低,相当准确地判断受试者是否会购买某种商品。而且所有活跃的区域都不是大脑中主控理性的部分,反而是主控感觉的部分。比如,负责控制快感的伏隔核,在人们预期到奖励或看到喜欢的东西时会更活跃。受试者看到某种商品时,伏隔核越活跃,他就越有可能购买这种产品。另外,还有脑岛,在人们预期到痛苦或其他不快的事情时,会变得异常活跃。受试者看到价格之后,脑岛越活跃,购买这种商品的可能性就越低。(3)

尽管权衡利弊再决定是否购买某种商品听起来好像是纯粹理性的举动,甚至有些像机械行为,但是这个实验证明,大脑的权衡过程是通过矛盾的感觉互相竞争实现的。就连价格——一种纯粹的数量指标,很容易就能输入电脑的决策算法中——最终也是按照厌恶的程度,以感觉的形式纳入权衡过程的。最后强烈的感觉——或是吸引,或是厌恶——获胜。

当然,理性对感觉有影响。如果你提醒自己,上次买的电动牙刷还没有用,新买一支电动牙刷恐怕也逃不过同样的命运,这样购买这支牙刷的吸引力就会消失。如果你提醒自己,购买牙刷的20美元还没有上周五一顿晚饭花得多,你对价格的排斥感就会变弱,相应的脑岛活跃度也会降低。

为什么感觉控制想法

理性确实在个人决定上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上述实验证明,理性只有通过影响感觉这个终极激励因素,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正如休谟所说:“单纯的理性根本不可能成为任何意志行动的动机。”(4)购买某种物品,最终要归为对这次购物的感觉很好——或者至少要比两手空空离开的感觉要好。当然,你可能会后悔没有买那样东西,“非买家懊悔”和“买家懊悔”同样真切。顺便说一句,这里的关键词是“懊悔”。马后炮其实是一种“感觉”的宣泄,因为事情的结果早已决定了个人感觉。

如果从进化论角度来思考,这一切都是合理的。毕竟,感觉是原始动机。好的感觉和坏的感觉是自然选择用于激励动物接近或躲避、获取或排斥事物的工具,好的感觉匹配进食等事情,坏的感觉匹配被吃等事情。经年累月,动物变得更加聪明,但那是从自然选择的角度来讲的聪明,并非取代感觉而是让感觉更明智:智慧帮助动物完成了更复杂的工作,理清哪些事物需要接近或躲避、获取或排斥——也就是应该对什么感觉好、对什么感觉坏。因此,在进化过程中,尽管感觉背后的算法越来越复杂,但是最终引导我们生活的还是感觉。我们购买一件带内衬的风衣之前,或许会在网上做大量的对比,反复权衡,但是最终购买这件风衣是因为理性分析使我们感觉买这件衣服很好。

说到这里,我们最开始分析要不要买这件衣服的原因就是冬天在寒风中感觉不好。感觉告诉我们应该想什么,经过思考之后,感觉又告诉我们该做什么。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思考对行动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思考的起点和终点一直都是感觉。

在进化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事,我们的感觉要应对越来越多的事情。人类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食物和性的获取都取决于对社会环境的掌控,比如建立联盟和受到尊重等。因此,交朋友和赢得尊重的感觉很好,被排挤的感觉糟糕。这也转而开启了新的想法和思路:厘清朋友忽然与你反目的原因,思考使人钦佩的方法,等等。不过,这些不断扩张的感觉和想法网络只不过是进化论嵌入人体的基本价值体系的延伸——这个体系以生存和基因传播为根本。

自然选择是这些感觉和想法的生物学体现,也是那些原始价值观的生物学体现,前者无非是后者的直接延续。脑部扫描研究显示,纾解肉体痛苦的大脑区域同时也负责纾解社会排斥带来的痛苦。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镇静剂和其他止痛药可以缓解社交挫折。有一项研究显示,大剂量服用泰诺胶囊也能缓解社交排斥带来的痛苦。(5)

理性和巧克力

所有这一切都引向了巧克力的话题。恰巧,歌帝梵巧克力也在这次核磁共振成像(MRI)购物实验的商品清单中。不过,即使它不在清单中,我现在还是很可能会提到巧克力的例子,因为我要转向自控的话题了,而说到自控,巧克力是我很难忍住的**,另外甜甜圈和看电视体育节目的**力都比写作本书要高。

自控经常被描述成理性凌驾于感觉。柏拉图打过一个比方,说理性的自我就像马车夫,他控制的不羁的感情就像马。随后的大约两千五百年里,这种观点基本原封不动地延续了下来。有些人甚至说大脑科学已经找到了马车夫的位置,就是大脑的前额叶。前额叶位于前额后部,在高中教科书和博物馆展览中都被吹捧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前额叶被认为是大脑的“一把手”,赋予我们理性、计划和自控的能力。(6)你应该可以看出,我们的祖先南方古猿就缺少这个大脑部位——从他们尴尬地凹进去的额头上就能看出来!

前额叶当然很重要,我也为有前额叶而自豪。另外,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它在我们所谓的自控中有一定的重要性。研究显示,**越强大,试图抗拒**的人的前额叶就越活跃。

尽管如此,如果休谟是对的,那么前额叶的这种活动就不应该像平常认为的那样,是理性“战胜了**”或成功“抑制了感觉”。理性的作用并非直接抑制一种感觉,而是强化能够抑制这种感觉的另外一种感觉。是的,好时巧克力看起来很好吃,要吃掉它的想法感觉很好,但是想到早先读过的一篇关于高血糖危害身体的文章,吃掉巧克力的想法就会带来负罪感。扼制吃掉巧克力棒冲动的是这种负罪感,而不是反思的过程。休谟说:“单纯的理性根本不可能抑制符合意愿的**。”(7)任何东西都“无法抑制或阻碍**的冲动,除了一种对立的冲动”。(8)

从这个角度来看,前额叶并非我们从动物演化成人类的过程中进化出的控制模块,我们也不是靠它来最终克服不羁的感情,使自己处于理性控制的。不是的,前额叶中嵌入的理性能力本身也受到感觉的控制。感觉中嵌入的价值体系——自然选择认为的何为好、何为坏,认为的我们该追求什么、该躲避什么——大体上还是占据主导的价值体系。

自然选择使我们想要某些口味的食物,也使我们想要活得更久、更健康。自控的挣扎——至少在这种特定情况下——是上述两种价值观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感觉之间的冲突。理性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无非是两种价值观的代理人。想要活得更久、更健康的欲望使我们专注于理性看待糖摄入量与长寿之间的关系,也正是通过这种欲望,理性分析的结果才能战胜对巧克力的欲望。从这个角度来讲,还是像休谟所说的,理性仍然是**的“奴隶”——因此也是自然选择包罗万象的价值体系的奴隶。

我们对大脑的运转方式了解得越多,休谟的话听起来就越有道理。哈佛大学神经科学家乔舒亚·格林(JoshuaGreene)是这样描述前额叶的一个特殊区域——背外侧前额叶——的:“背外侧前额叶控制抽象推理,与多巴胺系统紧密关联,而多巴胺系统负责赋予物体和行动价值。从神经科学和进化论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理性系统并非独立的逻辑机器。它们是用于筛选有益行为的古老哺乳动物系统的产物——富于进取心的哺乳动物的认知假体。”换言之,根据格林的分析,休谟似乎是对的。(9)

被过度简化的不仅仅是前额叶。我们所熟知的大脑边缘系统,通常被认为是“情绪的所在区域”,但是这种描述是有误导性的。神经科学家路易斯·佩索阿(Luizpessoa)曾写道:“大脑‘情绪’区域会参与到认知中,而大脑‘认知’区域也会参与到情绪中。”在《情绪化认知大脑》(Theitive-EmotionalBrain)这本教材中,佩索阿和历史上很多心理学作者一样,引用了柏拉图的马车夫比喻——但是,和其他心理学家不一样的是,他引用这个比喻是为了反驳它。(10)

你的内在法官真的做了判决吗

柏拉图关于纯理性马车夫的比喻能够盛行那么久也没有什么可惊奇的。毕竟,当你决定是否要沉溺于巧克力的时候,有没有感觉好似有一个理性的你在思量这个问题——有一个类似法官的角色,听取要不要买巧克力的辩论?一方面,吃了巧克力可能会增重几斤,而且深夜吃巧克力不利于睡眠。另一方面,如果你吃了巧克力,就能精力充沛地完成一些工作,而且,你昨天工作特别辛苦,应该犒劳一下自己昨天做那么多工作也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吃下的巧克力!)。

听取了双方的陈述,你这个法官做出了判决。作为一个严厉的法官,你决定今天不能吃巧克力。或许之后的某一天,你换上了仁慈法官的外衣,决定确实应该吃一块巧克力。就此休庭。也可能暂时休庭,等你买了巧克力,又要裁断另外一个问题,要不要等回家之后再吃这块巧克力。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有那么一刻感觉是你做了决定。那么,我们说有一个理性的“你”裁决了这个案子,这样的描述有什么问题吗?我曾经就此问过罗伯特·库尔茨班。库尔茨班是认为自我可能不存在的心理学家之一,我相当肯定他可以解释,在巧克力这个决定中并没有一个理性的“你”充当法官。

我问他,“我权衡了利弊,决定不吃巧克力”这样的说法有什么问题吗?他回答说,严格来讲,你更应该这样说:“你的大脑中有些系统天生要刺激你进食高卡路里的食物,这些系统有其动机、信念和代表;你的大脑中还有另外一些系统,有保持长久健康的动机,这些系统对巧克力也有一些自己的信念。”最后,第二类系统的模块——关注长久健康的模块,“抑制了短期欲望模块的激励行为”。换言之,两类模块并没有更“理性”之说,只不过二者有不同的目标,在特定的那一天里,一种模块比另一种模块更强而已。

你或许会问,“更强”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休谟是对的,如果我们偏离主题讲述的那个购物实验是对的,那么就可以归结为感觉的竞争。当你伸手去取巧克力棒时,长期模块可能会产生一种负罪感;当你经受住巧克力的**之后,可能会有一种自豪感。另外,参与到竞争中的是短期模块产生的对巧克力的欲望。但是短期模块也会有一些巧妙的策略。是不是短期模块唤醒了过去的记忆,使你想起一篇关于抗氧化剂长期益处的文章?它觉得长期模块或许会认为这篇文章有些意思?

所有这些都凸显了一个谜团:为什么我们的“意识心”要花时间见证辩论的过程,参与到“深思熟虑”中?如果这只不过是审判表演赛——如果一切都归结为模块之间的权力竞争,集聚了一切可以支撑各自论点的逻辑证据——那么在潜意识里进行不就可以了吗,这样不就可以像思考大脑和身体的问题时那样,避免“意识心”有任何建设性的动作了吗?嗯,还记得我们说意识——大脑中负责与外界沟通的部分——就好似外交官吧。“我猜,”库尔茨班说,“你的意识观察辩论过程和获胜理由的原因在于‘如果有人质疑你,问你为什么要做x、y或z时’,你就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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