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项原则,就是《春秋》的核心重点,即所谓名教,对郑伯克段的索隐不能违背名教的宗旨;一个新的方法,就是以《诗经》之旨与《春秋》之意互相参照,既然《诗经》是孔子亲手删订的,《春秋》是孔子亲手所作的,两者的宗旨必然相合。
于是,赵鹏飞《春秋经筌》论道:圣人治理天下,始于修身、齐家。看看古时候的几位大圣人:尧的治道始于亲九族;舜的治道始于逊五品;周文王的治道始于以身作则,把自身道德逐渐影响到妻子和兄弟身上;周武王的治道始于对民众的教化。孔子说:“大学之道,始于齐家。”所以说孔子作《春秋》,尤其以名教为重。
《春秋》的一开篇,就记载了克段之事。名教讲齐家之道,兄友弟恭,而郑庄公既不友,叔段也不恭,这两位全都是名教罪人,而叔段的罪过更大。世人论说《春秋》,只一味地责备郑庄公,却对叔段很宽容,真不知道叔段有哪点是值得宽容的。
按照名教伦理,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子;那么,兄虽不兄,弟就可以不弟,就可以犯上作乱吗?追究一下这些谬论的源头,应该就是《毛诗序》了。《毛诗序》只不过是汉人的附会,并非圣人之言,可信度不高。《叔于田》《太叔于田》这两首诗,从文辞来看分明都是讥刺叔段的,而《毛诗序》却说是讥刺郑庄公的。
看看诗中的描写,“巷无居人,不如叔也”,这是写叔段之横;“叔在薮,火烈具举,袒裼暴虎,献于公所”,这是写叔段之暴。两首诗没有一个字提到郑庄公,《毛诗序》所谓讥刺庄公之说又从何而来?
这个说法应该来自于《左传》。《左传》说“称郑伯,讥失教也”,这是特别指出庄公失教才导致了叔段的愚顽,并不是论定庄公的罪过大于叔段,而《毛诗序》的作者却误以为是讥刺庄公的,照这么说,岂不是兄不可以不兄而弟可以不弟了吗?
我认为,圣人的批评一贯对臣子之过重,对君主之过轻。这种轻重之别并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长幼之分使然,是尊卑之义使然。
长幼有别,尊卑有序,名分定了,天下也就安定了。这才是圣人的宗旨,所以我是不相信郑庄公的罪过要大过叔段的。
《春秋》一书中,诸侯之弟,凡是称弟的,是为了表示血缘之亲;凡是称公子的,是为了表示宗法之情。叔段既不称弟,也不称公子,分明是被当作路人了。《春秋》把叔段比作路人,又怎能说是宽恕了他?
郑庄公不幸有了叔段这样悖逆的弟弟,应该怎么做才对?大约效法一下舜对待象的方式也就对了:用礼法约束他,用仁德感化他,给他俸禄却不使他参政,给他财富却不给他兵权。而郑庄公的错误,始于姜氏请邑而没能拒绝,后来叔段扩充武装而没能禁止,放纵叔段的愚顽,纵容叔段的暴虐,终于使叔段越过底线,起兵造反,而庄公以兵克之。《左传》所谓“讥失教”,说的只是这个意思而已。
所谓“克”,是胜之之辞。如果郑庄公没能克了叔段,叔段就会克了郑庄公。《春秋》记作“克段”,是表现叔段的强暴,并为郑庄公的胜利而称幸。假使结局相反,叔段克了郑庄公,大家对经文又该如何作解?
照我看来,体会到《诗经》的宗旨便可以明了《春秋》的大义,可以看明白《春秋》是如何谴责叔段之罪的。毕竟根据名教的原则,是不可以重责兄而轻责弟的。
以上,赵鹏飞为郑庄公提出的“正确的办法”是效法大舜,对叔段“用礼法约束他,用仁德感化他,给他俸禄却不使他参政,给他财富却不给他兵权”,这其实正是赵自己时代的政治取向,他这是以后世之经验给古人开药方。当初宋太祖分封宗室,便是只给名分和俸禄而不给封国,“赋以重禄,别无职业”,亲王们都住在开封城里,可以尽享荣华富贵,却没有多大的实际权柄,甚至为了弱化小宗,还剥夺了小宗子女读书的权利。明代的情况也很类似,自靖难之变以后,朱棣以藩王夺帝位,转而实行削藩政策,于是“有明诸藩,分封而不赐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正与赵鹏飞提出的方案相同,从而“最引人注意的是,除了在祖先祭祀和宫廷典礼中的礼仪功能以外,宗室其实是百无一用的皇家造物”。
就学风而言,赵鹏飞的议论大体而言仍没脱出宋学的主流风气。他也一样认为历来的经学家拘泥于“三传”,各自护卫自家师说,反倒离圣人的主旨越来越远了。所以作《春秋经筌》,立意要离开“三传”而以经解经。赵鹏飞在自序里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三传”未曾出现之前,《春秋》的意旨究竟何在?
这就是说,《春秋》原本其意自足,意旨并不是只依赖于“三传”而存在的,如果抛开“三传”,悉心体会《春秋》的文辞,默会圣人的深意,与孔子做超越时空的心灵沟通,这才更可以窥得圣人的真意。
赵鹏飞的这个思路在操作上是不太可能的,但他显然比前述诸君应用到了自成一格的方法。赵的上述推论基于这样三个前提:一、《春秋》是孔子所作;二、《诗经》是孔子所删订;三、《春秋》之旨就是名教之旨。以现代眼光来看,这三个前提未必都是足够牢靠的,所以要么作为假设,要么作为公理。而应用《诗经》来阐释《春秋》,赵对《毛诗序》的质疑是很有几分道理的,但他自己对两首《叔于田》的理解未必比《毛诗序》更合情理——纯粹从字面上看,似乎只能读出诗歌作者对叔的赞美,既无法判定诗中之叔就是叔段,更无法读出赵鹏飞读出来的“横”和“暴”的意思,所以,“横”“暴”两字依然是得自于《左传》的影响。这样看来,赵的论述虽然条分缕析、步步为营,但就算不问三大假设的可靠性(这就有些苛责古人了),至少整个论证过程没能做到自洽。
但是,究竟又有几个人达到自洽这个基本标准了?我们只看到歧义纷呈,都能言之成理,但《春秋》的真谛究竟是什么(如果真有这个真谛的话),却越来越让人看不清了。
9。经学理学化,孔子朱子化
自宋代以后,整体的学术风气大约可以这么来说:经学理学化,孔子朱子化。
现在常说“四书五经”,仿佛“四书”是很要紧的东西。所谓“四书”,《大学》和《中庸》本来都是《礼记》里的单篇,而《论语》和《孟子》原本也都属于诸子书。《礼记》《论语》《孟子》在汉代都曾立过博士,列为经学,但在群经之中地位并不太高。到了唐代,官学“九经”当中便只有《礼记》了,而《论语》和《孟子》到了宋代才又被列入“十三经”之内。
宋代,这四部书先是受到了“二程”的大力提倡,认为是儒学入门的东西,直到朱熹才把它们汇编在了一起,顺序是《大学》《论语》《孟子》《中庸》,认为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次序,并为之作注,作为初学者的入门教材。
朱注“四书”到了元代才被定为科举教科书,学生们不但要背“四书”本身,还要背朱熹的小注,经学格局至此又为之一变。
从前文已经可以充分看出,所谓经学,大体上可以说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东西,牌匾上永远号称孔子圣学,事实上孔子的真意永远是含混不清、一时一变的。周予同曾有一段文字,立意是要说明治经学史的重要性,但也很适合拿来说明一下“羊头”的可靠性:
我们研究古史学,我们能不取材于《尚书》《左传》《周礼》等书吗?但一谈到这三部书,《尚书》的今古文成问题,《左传》的真伪成问题,《周礼》是否实际的政绩的记载成问题。我们研究哲学史或思想史,我们不能不论到《易》和《春秋》,但《易》的产生时期和思想来源成问题,《春秋》的笔削命意和《公》《穀》《左氏》的异同成问题。我们研究古代民间文学,当然首及《诗经》,但《关雎》等篇的美刺成问题,《静女》等篇是否恋歌成问题。最后我们说到古文字学的研究,则六书的起源,壁中古文的真伪,籀、篆、隶的变迁,无一不成问题,也无一不同经学发生密切的关系。
另如胡适,他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作《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文章起于傅孟真在《大公报》撰文,讨论学校读经的问题,其中提到六经之难读,说“今日学校读经,无异于拿些教师自己半懂不懂的东西给学生。……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东西,一旦拿来给儿童,教者不是浑沌混过,便要自欺欺人。这样的效用,究竟是有益于儿童的理智呢,或是他们的人格?”
胡适对傅孟真这话大以为然,继而分析道:
今日提倡读经的人们,梦里也没有想到五经至今还只是一半懂得一半不懂得的东西。这也难怪,毛公、郑玄以下,说《诗》的人谁肯说《诗》三百篇有一半不可懂?王弼、韩康伯以下,说《易》的人谁肯说《周易》有一大半不可懂?郑玄、马融、王肃以下,说《书》的人谁肯说《尚书》有一半不可懂?古人且不谈,三百年中的经学家……又何尝肯老实承认这些古经他们只懂得一半……王国维先生忽然公开揭穿了这张黑幕,老实地承认,《诗经》他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尚书》他不懂的有十之五。王国维尚且如此说,我们不可以请今日妄谈读经的诸公细细想想吗?
周予同和胡适都是站在近代说话,经学的正统性在这时候已经渐渐消亡了,而在古人那里,圣人真义却“必然”是明白无误的,是读得懂的——尽管读起来实在很难,就连王安石、朱熹这样的古代大儒都知难而退了,遍注群经而特意空过《春秋》。再者,能读懂是一回事,至于谁才是“真正”读懂了的,这就不好说了,主要就得看时代风潮和官方权威来做选择了。
时至元代,经学理学化,孔子朱子化,影响降及明、清。而元代春秋学虽然独尊胡安国,朱子理学却在整个的经学背景下润物无声,直到颜元南游,感叹学儒之人“直与孔门敌对”,提出那句著名口号:“必破一分程朱,始入一分孔孟”。
孔门信徒直与孔门敌对,既很反讽,也属必然。远自汉代以来,无数智者致力于索解圣人深意,歧说越来越多,流派越来越杂,到了这时候也依然没有定案,不过,倒是有了最新的评判标准,可以重新折中取舍一番了。张天祐为程端学《春秋本义》作序,说程先生见诸儒对《春秋》各执一词,没人能把握住圣人作《春秋》的本意,于是便以程朱之学为纲领,取诸家经说中合于圣人本意的内容辑录起来并且加以阐发。
歧说越来越多,溯本求源的意义也就越来越大。程端学倾尽毕生之力,做的就是这件工作。这个意图从书名就看得出来——《春秋本义》,要把被历代诸儒淹没掉的孔子重新发掘出来,而衡量本义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程朱理学。
探究《春秋》本义,这个意思可以用一个问句来表达,即孔子为什么要修《春秋》?程端学在《春秋本义》的自序里劈头就提出了这个问题,而他自己的回答是:“明礼义、正名分、辨王伯、定中外、防微慎始、断疑诛意。”《春秋》全书所讲的都是“天下国家之事”,而核心意图却很简单:“使人克己复礼而已”。
在程看来,在三代的黄金时代里,礼义明、名分正、尊卑有序,国政民生井井有条,孔子如果生活在这个时期,定然不会去作《春秋》的;只是在王纲解纽之后,孔子很想把社会恢复到以往的秩序,但自己无权无位,做不成实干家,便只好退而修书。在《诗》《书》《礼》《乐》《易》都整理完成之后,天下常道便得以阐明,最后孔子才修《春秋》,由史事而立教化,所书皆非常之事。前五经都是“常道”,《春秋》则属“非常”。这里所谓的“非常”,是“背离常道”的意思。“常道”与“背离常道”分别从一正一反给人以教诲,人们在知道了哪些事是背离常道的之后,就会知道在哪些地方应当“克己”,也会知道世间还有一个常道在。知道有常道在,那么三代之礼便可以恢复,是谓“复礼”。
“常道”与“非常”的分别,源头在《公羊传·桓公四年》的“常事不书”,后人多有发挥。无论这个观念是否正确,但它确实被当作正确的观念被传承乃至应用起来了,比如欧阳修在修《新五代史》的时候就本着这个原则而做了一些发挥,而在研究《春秋》的学者当中,刘敞就对这个观点早有阐释。“常道”与“非常”之别,其间含义是:春秋大义并不存在于所谓微言或义例当中,而是见于孔子对鲁史原材料的不同取舍。至于克己复礼,则是从《论语》当中找到的《春秋》主旨。《论语·颜渊》有一段名言:“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最核心的概念就是“仁”,孔子这里又亲口把“仁”定义为“克己复礼”,程端学也算能够自圆其说,而“常道”与“非常”的提出便对之前的历代解经诸说给出了一个自己的衡量标准,这个标准一出,前贤的许多重要理论便都站不住脚了。
程端学说:《春秋》不书常事,只是凭着属辞比事使含义自己表达出来而已。证据是,孟子说过“其文则史”,孔子说过“其义则丘窃取之”,这就像朱熹说的“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所以,“三传”虽然不能说是完全无补于经,但它们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拘泥于一词一字而疏忽了事件本身,对所谓一字之褒、一字之贬锱铢必较,凭空生发出不少义例,遇到实在讲不通的地方就穿凿附会。单是“三传”这么搞就已经把路走歪了,而后来何休、范宁、杜预他们又错上加错。解经越深,圣人的经世之志就越是淹没不闻。再后来的那些儒者虽然用力甚勤,但大体上还都没脱出这三家的圈子,使圣人明白正大的经义反而变成了隐晦诡谲的说辞,实在可叹。幸而啖助、赵匡等人出现,辨三传之非,但这些人各自的经说仍然在褒贬凡例里打转。
程端学简述春秋学的历史,感慨良多,尤其是一句“盖以此经之大,积敝之久,非浅见末学所能究也”,看来前贤的种种努力大多只是在“积弊”上做着贡献。那么《春秋》到底该怎么去读、怎么去理解?程端学的答案是:只看经文本身,把心放平,不要求深求险,悉心体会经文宗旨,这样的话,《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便会首尾贯通、井然有序,自然也就不会受到那些支离破碎、刻巧变诈之解说的蛊惑。圣人的拳拳之心与克己复礼之旨也就昭然若揭了。
看程端学对前贤的评述,我们似乎可以不大恭敬地这样理解:从汉代到元初,大家基本上都是瞎说。但是,站在后人的立场上,难道程端学真就到达了“春秋本义”吗?至于再度被提出的舍传求经的方法,看上去越来越像因噎废食了。我们可以比照《宋史·王安石传》里的一条记载:“登州妇人恶其夫寝陋,夜以刃斮之,伤而不死”——这条记载很像《春秋》文风,事情很简单:登州有个女人嫌弃丈夫长得丑,夜里拿刀砍他,但没能砍死,只是砍伤了。史官接着就讲朝臣对这案子的意见,有说该这么判的,有说该那么判的,最后皇帝认可了王安石的判决意见。
谁判得对?这问题就类似于解经谁解得对。到底为什么对,读者可以从史官对案件的描述中细心体会。但我们从常理来看,事情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仅仅因为丈夫长得丑就对他动刀子,这也太匪夷所思了。但问题是,如果关于此事的记载仅有《宋史·王安石传》这一处,我们得不到更详细的卷宗,那么,仅从这短短一句话里就真能得到合乎理性的结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