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刚走了没两步,伴隨著又一声轰鸣,车夫机械的走了两步,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顷刻间,鲜血就將这条他走过很多遍的道路浸透。
枪声让李桓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营地里的惨状,而是越来越近的匪徒。
虽然头目的夸特马,是匪帮里最优秀的一匹,但驮著两个人怎么也跑不过驮著一个人的旗马。
匪徒站了起来,端著燧发枪,在顛簸的马背上借力稳住身体。
李桓不要说站起来了,坐著都得扶著桑景福的肩膀才行。
“调头。”
他將燧发枪搭在桑景福的肩上,回想在公园打气球时的技巧,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砰。
两声枪响几乎重叠,震得桑景福耳膜都嗡鸣起来。
他感觉有什么东西扯了自己一把,拽得头皮生疼,下意识的摸了下辫子。
辫子?
桑景福试图將辫子捋到前面来,但手里只剩下一把碎头髮。
眼角余光扫过打在碎石上,溅起绚烂星火的子弹,匪徒狞笑著抽出马刀,像是中世纪的骑士,向看著手里碎头髮愣神的桑景福发起了衝锋。
不过很快,狞笑就变成了惊愕。
因为他发现等著他的不是骑枪,而是一把见鬼的左轮枪。
左轮枪为什么一面世就受到了军人的喜爱?
因为它一次可以装六颗弹丸。
枪声接连响起,最近的时候,李桓离匪徒只有不到三米远。
这个距离就算是瞎子都不会打偏。
匪徒甚至都没来得及反击,手中的枪就被一颗弹丸打飞了出去。
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他还在想李桓的枪法这么准,第一枪怎么会偏那么多。
如果李桓知道这个问题的话,会告诉匪徒,打飞燧发枪的子弹,本来是瞄准他的脑袋的。
黑白相间的旗马受到惊嚇,冲了出去,拖著一只脚卡在马鐙里的尸体跑出去好远,才停下来悠閒的啃起草根。
“回去。”
李桓边往左轮枪里装弹边说道。
“头?”
桑景福惊讶地转过脑袋。
李桓单手搭在桑景福的肩膀上:“我答应杰森带他走的。”
“好。”
桑景福拉上黑白相间的旗马,调转方向跑向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