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由华氏度数变成摄氏度数,自然是相似的了:
第二,复名数的问题。
图116
对于复名数,马先生说,不同的制度互化,也只是正比例的问题。例如公尺、市尺和英尺的关系,若用图116表示出来,那真是一目了然。图中的OA表示公尺,OB表示英尺,OC表示市尺。3市尺等于1公尺,而3英尺——1码——比1公尺还差一些。
第三,百分法。
例一:通常的20磅火药中,有硝石15磅,硫黄2磅,木炭3磅,这三种原料各占火药的百分之几?
马先生叫我们先把这三种原料各占火药的几分之几计算出来,并且画图表明。这自然是很容易的:
图117
在图117上,OA表示硝石和火药的比,OB表示硫黄和火药的比,OC表示木炭和火药的比。
“将这三个分数的分母都化成一百,各分数怎样?”我们将图画好以后,马先生问。这也是很容易的:
这三个分数,就是A、B、C三点所指示出来的。
“百分数,就是分母固定是100的分数,所以关于百分数的计算,和分数的以及比的计算也没有什么不同。子数就是比的前项,母数就是比的后项,百分率不过是用100做分母时的比值。”马先生把百分法和比这样比较,自然百分法只是比例的应用了。
例二:硫黄80磅可造多少火药?要掺杂多少硝石和木炭?
这是极容易的题目,只要由图上(图117)一看就知道了。在OB上,B1表示8磅硫黄,从它往下看,相当于80磅火药;往上看,A1指示60磅硝石,C1指示12磅木炭。各数变大十倍,便是80磅硫黄可造800磅火药,要掺杂600磅硝石,120磅木炭。
用比例计算,是这样:
火药:2∶80=20磅∶x磅,x磅=800磅,
硝石:2∶80=15磅∶x磅,x磅=600磅,
木炭:2∶80=3磅∶x磅,x磅=120磅。
若用百分法,便是:
这是求母数。
这都是求子数。
用比例和用百分法计算,实在没有什么两样。不过习惯了的时候,用百分法比较简单一点罢了。
例三:定价4元的书,若加4成卖,卖价多少?
图118
我照这些卖价作成C1、C2、C3和C各点,把它们连起来,得直线OC。由OC上的C4看,卖价是3元5角。往下看到OA上的A4,加的是1元。再往下看,原价是2元5角。这些都是合题的。线大概是作对了,不过对于作法,我总觉得不可靠。
周学敏和其他两个同学都和我犯同样的毛病,王有道怎样我不知道。他们拿这问题去问马先生,马先生的回答是:“你们是想把原价加到所加的价上面去,弄得没有办法了。何妨反过来,先将原价表出,再把所加的价加上去呢?”
原价本来已经很清楚了,在横线上表示得很清楚,怎样再来表示呢?原价!原价!我闷着头想,忽然想到了,要另外表示,是照原价卖的卖价。这便成为1就是1,2就是2,我就作了OB线。再把OA所表示的往上一加,就成了OC。OC仍旧是OC,这作法却有了根了。
至于计算法,本题求的是母子和。由图上看得很明白,B1、B2、B3……指的是母数;B1C1、B2C2、B3C3……指的是相应的子数;C1、C2、C3……指的便是相应的母子和。即:一加百分率,就是C1所表示的。在本题,卖价是:
例四:上海某公司货物,照定价加二成出卖。运到某地需加运费五成,某地商店照成本再加二成出卖。上海定价五十元的货,某地的卖价是多少?
图119
本题只是前题中的条件多重复两次,可以说不难。但我动手作图的时候,就碰了一次钉子。我先作OA表示20%的百分率,OB表示母数1,OC表示上海的卖价,这些和前题完全相同,当然一点儿不费力。运费是照卖价加五成,我作OD表示50%的百分率以后,却迷住了,不知怎样将这五成运费加到卖价OC上去。要是去请教马先生,他一定要说我“六窍皆通”了。不只我一个人,大家都一样,一边用铅笔在纸上画,一边低着头想。
母数!母数!对于运费来说,上海的卖价不就成了母数吗?“天下无难事,只怕想不通”。这一点想通了,真是再简单不过。将OD所表示的百分率,加到OB所表示的母数上去,得OE线,它所表示的便是成本。
把成本又作母数,再加二成,仍然由OC线表示,这就成了某地的卖价。
是的!50元(OP1),加二成10元(P1A1),上海的卖价是60元(P1C1)。
60元作母数,OP2加运费五成30元(P2D1),成本是90元(P2E1)。
90元作母数,OP3加二成18元(P3A2),某地的卖价是108元(P3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