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当先点了点头,从怀里摸出惊蛰古玉,接着说道:“我叫柳当先,今年三十有六,乃是贼行北派的大当家。这块古玉,名号惊蛰,乃是统领盗众八门的信物,持玉者为佛魁。眼下山河沦陷,烽烟四起,中日两军鏖战,无所不用其极,既有正面战场上的血肉相搏,也有暗地里刺杀、窃密、用间等等一切的鬼蜮伎俩。自明朝起,贼行八门分崩离析已逾百年,我有心一统八门,合南北盗众之力,对抗日本的暗杀组织——三千院,如今大事将成,我却要命丧于此……咳咳咳……咳……”
袁森眼眶一热,就要张口,却被柳当先摆手打断:“小兄弟,人终有一死,柳某也不是惜命之人,死则死矣,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柳某身系重任,一旦身亡,北派盗众必定风流云散,更遑论一统南北八门……咳咳咳……咳……反观那三千院,自踏足中国起,屡屡刺杀抗日将领,窃取军方机密,每每得手,给抗日武装造成了许多无法挽回的破坏,只恨柳某身单力孤……咳咳……眼下,中日两国在两广之地将有大战,三个月,请小兄弟假扮柳某三个月,聚集盗众八门……”
“不不……不不……不行!万万不行的!小的手脚蠢笨,脑子又傻,怎么能和大老爷您相比,小的就是阴沟里的臭虫,只图个活命……就是杀只鸡,都……都手软,这些人命的勾当哪里做得?”
陈七跪在地上,将头磕得咚咚作响,脑袋摇成了拨浪鼓。
“不用你拼命,只要你冒我的名,拿这惊蛰古玉,在下元节前,将八门召集到南宁即可。八门聚齐,兄弟你便功成身退,搏命的勾当,自有我师哥袁森代你完成,咳咳……咳……届时,我再赠你五万大洋为酬劳,送你去香港避祸。五万大洋啊……平常人几辈子也赚不来的数目,凭这笔钱,兄弟在香港可以一步登天,过上上流社会那般纸醉金迷的日子……三个月奔波,后半生安乐,这笔买卖,机会难得,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乱世人不如太平犬,反正你孑然一身,无牵无挂,何不搏上一把呢?”
柳当先低沉的嗓音仿佛蕴含着无穷的魔力,在陈七的耳边萦绕。陈七支着脑袋,歪着脖子,眼里愣着神,心里正在天人交战……
“妈的,五万大洋啊!一辈子都赚不了那么多啊……干了!这可是刀头舔血的买卖,万一把小命搭进去了怎么办……不能干!不能干!不行,不干的话,这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
瞧见陈七神色,柳当先便知道他心中正在挣扎,于是幽幽一笑,抽出了随身的匕首,横在陈七的脖颈儿上,一脸肃容地说道:“小兄弟,你不干也无妨,只是我和你交代这许多大秘密,不杀你灭口,实在是心中难安啊!”
陈七猛地打了一哆嗦,惊愕地抬起头来,眼珠子滴溜溜地一阵乱转,心中暗自思忖道:“左右都是死,他妈的,老子豁出去了!”当下一咬牙,下定了决心,看着柳当先的眼睛,闷声说道:“我干!”
“哈哈哈……好!咳咳咳——”
柳当先拊掌而笑,将匕首倒转,塞到陈七的掌中,沉声说道:“这匕首名曰百辟,魏武帝曹操令制,以辟不祥,刃上有铭文十二字:‘逾南越之巨阙,超西楚之太阿。’此刀,乃传世名器,亦是我惊门门主之信物,其锋陆斩犀革,水断龙角;轻击浮截,刃不瀸流。此刀随我纵横南北二十年,我的部下无人不识此刀,今天起,它是你的了!”言罢,又从怀中摸出了一个小布袋,打开来露出里面的半袋金豆子,塞在陈七的手中,笑着说道,“这是定钱,你拿好。袁森会一路护你周全,事成之后,余下的钱,他会付给你!咳……咳……咳咳咳……”
柳当先一阵猛咳,在地上咳出了一小摊黑色的血……
“到时候了!”柳当先长出了一口气,瞟了一眼陈七,从他脖子上摘下了一条红绳,绳上还拴着一只熟铁皮卷成的小哨子。
“小时候吃不饱,给铁匠当过学徒,师父一喝酒就打我,有一晚上我趁他酒醉跑出了铁匠铺,顺手牵羊偷来的……”陈七指了指柳当先手里的哨子,小声说道。
“很好!贼门有规矩,门主信物不得与人,这哨子我收下了,就当那百辟是你用这哨子换的!”
柳当先点了点头,将哨子攥在掌中,随即回头看了看周身隐没在烛火的阴影中,肩膀微微发颤的袁森,笑着说道:“师哥,我的路就走到这里了,剩下的,拜托了!”
说完,他朝着袁森一拱手,深深地作了一个揖,一咬牙,凌空翻到了缸沿上,七窍之内,黑血横流。陈七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要去抓柳当先的裤脚,却被袁森一把扣住了肩膀。
“爷们儿有爷们儿的死法……”袁森从牙缝儿里挤出了半句话。
柳当先闻言,仰头一笑,顶开了头上的石板盖子,蹿进了大火之中!
“咚——”石板盖子落下,发出了一声闷响,陈七脑子一蒙,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大火烧了一夜,岳阳楼变作一片废墟……
青石桥下,两眼通红的花猫,甩了甩身上的露水,打了一个喷嚏。
自快船靠岸起,花猫便和邓辞乡等人分道扬镳,直奔青石桥守候。
旭日东升,桥下的街边人渐渐多了起来,叫卖馄饨、豆浆、小汤饼的摊子上冒起了暖暖的水汽,三五成群的百姓从巷子里走了出来,凑在小摊前,一边胡乱地往嘴里塞些东西,一边不住地闲聊。
“昨儿个岳阳楼的大火,你们瞧见了吗?”一个拉车的汉子咬着粗粮窝头,小声说道。
一个炸面筋的小贩接口说道:“那火光都亮出去七八里地了,谁看不见?听说今儿早上,火一熄,日本兵就围上去了,在废墟里是一顿乱扒啊,我有一发小儿,被抓去做了苦工,往外搬尸首,听说那黑灰都让人油给浸透了,囫囵个儿抬出来的,不到二十具,剩下的全烧化在里头了,哎哟那个惨,死尸里有不少是去听戏的老百姓,这不城门楼子边上正支着棚子呢,好么多人围那儿认尸呢……”
花猫闻听此言,再也坐不住,一抬腿,踉踉跄跄地奔着城门楼子跑去。
“不会的……不会有阿七的,不会有他的……阿七机灵得像狐狸一样,总能……总能逃掉的……”
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丢了一只鞋,花猫总归是到了城门左近。拨开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花猫一头扎进了堆尸的棚子,强忍住呕吐的冲动,挨个掀起尸体上盖着的白布。大火灼烧,各具尸身上的衣物多被烧尽,再加上烈火炙烤,皮肉筋骨都已扭曲,面目更是难以分辨……
“这个不是……这个也不是……老太爷开眼,这个也不是……”花猫打着哆嗦,一边掀着白布,一边心中默念。
突然,花猫的手猛地定在半空中……
他看到了一样东西——一只熟铁的哨子,在一具尸身的指缝儿里攥着一只哨子!
那哨子花猫太熟悉了,那是陈七的哨子!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花猫一把掀开了整片白布,掰开了尸身的手指,将哨子凑到眼前……
“是它,没错……”
放下了哨子,花猫随即将尸体的身子翻了过来。虽然那尸体的脸部焦黑如炭,皮肤皲裂,无法辨别样貌,但是手中那哨子和陈七脖子上挂的那只一般无二……
“阿七……啊……阿七……”花猫一声尖号,扑在那焦尸身上。花猫出身底层,除了陈七,再无一个朋友,此刻花猫将柳当先的尸身错当作陈七,认为陈七已死,当下悲苦莫名,号哭了一阵,便用那白布裹好了尸体,背在肩上,一步一顿地出了城门,于荒郊之外寻了一片林深草密的野地,抹着眼泪,将尸体细细地埋进了土里。他找了一块木牌,想要写个碑,却又发现自己根本不识得字,只能在板子上蘸着手指头上的血,歪歪扭扭地写了个数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