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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帝国是怎么栽在帝国坟场阿富汗的(第1页)

大英帝国是怎么栽在“帝国坟场”阿富汗的

阿富汗对于我们来说一直都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近十几年来一直有它的消息,陌生则是关于阿富汗,我们又几乎说不出来关于它的很多细节。它给人的印象就是又落后又能闹,但是如果了解阿富汗这两百年来的历史,就会发现很多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阿富汗在哪儿?它北边通过土库曼斯坦可达里海,东边有小部分跟我国接壤,西边通过伊朗可达波斯湾,南边可以通过巴基斯坦进入印度洋。

如果对地理和军事有研究,看到阿富汗的位置就会立刻反应过来:阿富汗是兵家必争之地。

事实上,如果一个国家有资源或者地处交通要道,那它怎么看怎么“欠揍(3)”。

在过去几百年中,资源型国家除了俄罗斯这样的国家,其他无一例外被暴打。如果资源型国家不同意发达国家的要求,就会被打成一片废墟,比如伊拉克;陆地上的交通枢纽被打了个稀巴烂,比如阿富汗。

回到1838年,已经成为日不落帝国并且引爆工业革命的大英帝国已经忍阿富汗很久了。此时的英国如日中天——德意志帝国那个时候还没成立,昔日的“海上马车夫”荷兰早已经通过四次英荷战争被打得跪地求饶,一度攻城略池的拿破仑也被英国纠集一群人给打回了原形,拿破仑禁卫军的熊皮帽子也被英国人抢过来戴脑袋上了,天天高调羞辱法国。

1812年,独立没多久的美利坚入侵当时英国的殖民地加拿大,英国人为了报复,1814年,一把火把白宫烧成了黑宫。白宫以前是灰不拉几的,被英国人泼上油烧黑之后,美国人一看实在忍无可忍,于是重新粉刷了一遍,刷成了白色,终于感觉好多了,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白宫。

1812年,英国炮轰美国一个叫麦克亨利堡的地方,由于炮火太猛烈,美国人都吓呆了,一口气跑了个精光。一个美国战俘发现远处竟然还有一面破国旗,心潮澎湃,写下了《星条旗永不落》,后来它成了美国国歌,歌词中谴责了英国人对美国人的暴行:“火炮闪闪发光,炸弹轰轰作响,它们都是见证,国旗安然无恙。”

此时的英国只有一个敌人,这也是欧洲历代崛起的大国共同的心病——沙皇俄国。

当初拿破仑不去进攻俄国,不是挺好吗,为什么要冒险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也比较简单,简单地说,以俄国的战略纵深、资源广度、动员深度,你不去找它,等它准备好了打过来,那一切都晚了。而且当时的俄国侵略成性,所以拿破仑都在沙俄未完全动员的时候就开始进攻俄国,等到俄国后备力量顶上来,战争结局也就差不多了。

1838年,已经雄视全欧洲的英国面临的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俄国。当时的大英帝国作为一个唯利是图、基本不做赔本买卖的国家,自然不会傻到去直接进攻俄国,但是也得防着俄国扩张,尤其得防止俄国扩张到大英帝国的地盘上。当时大英帝国最重要的一块地盘,就是印度。谁敢染指印度,大英帝国就跟它拼老命,事实上后来英国支持日本崛起,也是防止沙俄从东边染指印度。

印度对于英国来说太重要了——英国为啥叫“帝国”,帝国这个词可不是随便用的,欧洲那些君主都是国王,皇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罗马皇帝。后来罗马灭亡了,罗马灭亡前分成了两半——西罗马帝国的法统被东法兰克王国给继承了,后来又被奥匈帝国继承,他们也叫罗马,可以理解成一个低配版本的罗马。

上边说的是西罗马的事,不是还有一个东罗马?东罗马也被消灭了,东罗马覆灭前,有一个公主被沙俄娶走了,所以沙俄觉得,既然罗马没了,我这个罗马女婿自然堪当大任,继续当罗马皇帝。我们成天叫“沙皇”,其实这个沙皇就是俄语的“恺撒”,代表着“罗马皇帝”的意思。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奥斯曼,也就是那个灭了东罗马的国王竟然也加冕成了“恺撒”。奥斯曼突厥人也觉得既然我灭了东罗马,占领了君士坦丁堡,那我不是罗马你们好意思自称罗马?所以就当仁不让地当上“罗马皇帝”了。

在某种意义上,“一战”前欧洲的各种斗争,其实就是三个帝国在争夺罗马的继承权。

英国人是没法当罗马皇帝的,不过中亚那一带还有个皇帝,就是波斯皇帝,这个传承关系复杂得很,最终传承到了印度的莫卧儿帝国手里。英国抢过来,英女王维多利亚在1877年把“印度皇帝”的王冠戴在了脑袋上。

严格意义上讲,从这个时候英国才成了“大英帝国”,而且是“印度皇帝”,之前是矮别人半截的“王国”,后来印度在“二战”后独立,英国又把这个皇帝头衔去掉了。现在的英国女王不是皇帝,是国王;英国也不是帝国,是王国。

当然了,印度对于英国人来说,远远不止是一个名号的事,更重要的是,印度是英国的原料产地、兵员产地和超级市场。

当初英国人从法国人手里抢下印度的时候,本来准备去印度卖布的。谁料结局非常惊人,布压根卖不出去,印度手工做出来的纺织品比英国机器生产的质量好得多,还便宜。

一向倡导“自由贸易”的英国人忍不了,跑去砸了印度的生产基地,把所有倒卖印度布匹的商人抓起来,终于逼死了印度纺织业,然后把棉花运回英国,用机器生产成布匹卖回来。

我在公司有一个印度的徒弟,他在印度接受过最好的教育,他说印度主流学术界认为印度发展得比较差,是因为被英国伤害了——英国统治印度期间,基本尽掠夺了,严重破坏了印度人的生产能力。

英国最重要的兵员补充就是印度兵,经常是一个连队全是印度人,再配一个英国军官。比如我们知道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其实英国人没来几个,全是印度人、尼泊尔人,后来还有澳大利亚人、加拿大人。当时在英国人的眼中,印度人不算人,英国几乎所有战报中的“我方阵亡××人”,说的都是英国人,至于印度人,鬼才知道死了多少人。

英军中的印度人以听话著称,一般英军军官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相当温和。据说印度士兵有个特点,一旦长官战死了,印度士兵就在那里呆呆地等死。

所以说,英国人形象地把印度变成“帝国奶牛”。早在18世纪,英国一年就从印度打劫几十亿英镑,印度贡献的经济总量占到了英国的近一半。有国民的奉献却没国民的待遇,在大英帝国统治时期,只有甘地那样的名门贵族才能算人,剩下的99%全是被忽略不计的、无视的人。

也可以这么说,印度基本上是把一切都贡献给了英国,而在当时的英国人眼里,印度跟他们特产的肉牛没什么差别。

总之,大英不能没有印度,没了印度的大英帝国,无论是从文化上还是经济上,立刻就被打回了原形。

印度这么好,既可以补充兵员,又可以当经济殖民地,人又好管理,即使本国发生大起义反抗英国,竟然也是印度人帮忙给镇压的。这一点全世界都注意到了,包括当时的沙俄。

沙俄对领土的野心基本是无法填补的,不过这种冲动早年并不明显,直到16世纪之后,被西方的地理大发现给刺激到了,俄国也想去东方,只是苦于没有良好的出海口。不过俄国也有自己的优势,就是从路上一直往东溜达,也能到达东方。

到了1580年,距离西班牙人发现美洲已将近一百年,并且已经发了财,甚至都破产了一次,俄国探险家才带着火枪和哥萨克骑兵,一直向东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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