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思,”瘦子道,“我劝你别多管闲事,别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
“是啊,校尉金思。”胖子道。
不知为何,这个名称惹恼了金思。他猛地起身,金刚般的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闪过来,瞬间便拿住了胖子。胖子还没来得及挣扎,脸上便挨了一个酒碗,正中面门。胖子“噗”的一声倒地。壮汉和瘦子看到金思出手狠毒,拔出了唐刀——
乙天卓移到他们中间,双手张开。“都住手!”他猛喝一声,让双方冷静。他像唐人一样双手抱拳:“在下乙天卓,镇军大营募兵,这个是我的战友比乐。如果在下多有得罪,在这里给你们赔罪了,请多多包涵。山不转水转,水不转地转。如果有能用得着在下的地方,尽管吩咐!”
金思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他的眼睛凸出,长着一口黄牙,乱七八糟地排列着。“乙兄,在下金思,新罗人士,定居在大唐,是登州大营府兵。”
络腮胡和瘦子扶起胖子。胖子抹掉额头的鲜血,放着狠话:“金思!我定不饶你!”
乙天卓试图去扶胖子:“得罪三位壮士了。”他被瘦子一手拨开:“滚开,高丽奴。”
壮汉道:“你们几个别被我碰上!”三个人恨恨地走开。瘦子又威胁金思:“这事没完,校尉金思。”
乙天卓看着他们离开酒馆,转向了金思,“谢谢壮士出手相救,这是我的朋友比乐。”
比乐要给金思跪下:“谢谢勇士搭救。”
金思连忙将比乐扶起,皱眉道:“他们这么欺负你,你为何不反抗?你如此懦弱,如何在军中立足?”
乙天卓问金思:“兄台认识这三人?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
“哼,这些中原人只会欺负人,打起仗来根本没有咱们胡人勇猛。”金思脸上充满了不屑,“那个瘦子叫曹宪中,因为有个秀才的功名,所以有人叫他秀才曹。他是山东郓城人,整日拿些飞刀在这里瞎比画。壮汉叫李义,众人都叫他巨人李义,巨野人氏。虽然力大如牛,却只有一身蛮力,并不可惧。胖子叫宋成,只会动嘴,是最懦弱无能的一个。”
乙天卓邀请金思坐下,给他递了一杯酒:“既然都来自登州大营,那咱们就是兄弟。”
“你把他们当兄弟,他们可把你当成高丽奴,也瞧不起我这个新罗人。他们汉人老说狗眼看人低,但狗在看人的时候是正眼看你,不像他们,斜着狗眼睛看咱们。”
乙天卓和比乐喝了一杯酒,没有答话。
“对了,他们为什么叫你校尉金思?”沉默了一会儿,乙天卓问金思。
金思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叹了口气:“说来惭愧,我在大唐从军十年,从胡兵开始做起,跟随景武公李靖出击突厥。李将军带了三万汉兵、五万胡兵出长安,我便是胡兵之一。我和我阿弟跟随他南平萧铣、北灭东突厥,征战多年,杀伐有功。虽然已入唐兵正籍,但到现在还是一个小小的队正。登州大营有个校尉因为贪占公款被马载斩杀,这个团的校尉职位便空缺出来。这些破落户知道我的惨境,就每每拿此消遣我。”
乙天卓觉得此事颇为尴尬,也不好劝解什么。三人都是胡人,彼此讲了些在大唐的遭遇,互诉衷肠,随即酒酣耳热,竟渐渐熟稔起来,酒也越喝越多。到了掌灯时分,三人才起身,相互搀扶着回了军营。
马载虽然认同比乐作为主簿副手的表现,但认为比乐必须接受刀剑棍棒、骑术阵法的训练。“每个人都会上战场,”马载告诫乙天卓,“贞观帝的天师并非全胜而归。在他驾崩后,显庆帝为了完成父亲遗愿,正在加强训练全国上下的府兵,随时准备再次开赴半岛。你和比乐万万不可懈怠。”
比乐要面对这一切,乙天卓知道。他们必须这么做,因为他不想让好朋友在战场上死去。当他好不容易说服比乐跨进训练场时,比乐瞬间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们三人在校武场上洒下汗水,之后走回武器库,挂回佩剑,脱下一身伤痕累累的铠甲。随后,他们来到校武场以南的草地,坐在台子上休息。
他们三人谈起了各自的家乡。乙天卓谈到了家乡冬比忽城:“那里有高大的城墙、和善的民众,还有无数动物,那是我的家。”
“你还会回去吗?”金思问道。
“我做梦都会回去。”乙天卓说,“在梦中,我走在空****的政事堂里,大声叫喊亲人。四壁反射着我的声音,却无人应答。”
“在梦中你找到亲人了吗?”金思问。
乙天卓摇摇头:“一次也没有。乙支府里总是空无一人。”他从未对人说起过这个梦,更不明白此刻为何独对比乐和金思敞开胸怀。但他觉得,说出来的感觉真好。“连下人都不见了,梦里的寂静把我吓得半死,却又醒不过来。所以我开始乱跑,最终跑进了府里的宗祠。画像里的人慢慢变得栩栩如生,最后他们从画里出来,伸手拉我,说要带我去什么地方,我挣脱……挣脱……直到最后尖叫。”他停下来,皱起眉头,觉得很不好意思,“每次梦到这里,我就醒了。”实际上,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冷汗,在黑暗的卧室里发抖。有时候,乙奴会出现在他眼前,让他再度沉沉睡去。但有时候就没这么幸运了,他只能望着黑暗的天花板直到天明。
“梦中会出现你牵挂的人吗?”金思问道,“你和女孩在一起过吗?”
奇怪的是,乙天卓首先想到了泉男皂,而不是阿妹。他点头不语。
“什么感觉?”金思笑问道。
“我不想说。”
“说来听听嘛。说不定我们就要被派去半岛了,过些日子就死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金思在旁边怂恿他。
乙天卓停了一会儿,说道:“你会觉得她是你的一部分,你是她的一部分,你去哪里,她都在你身边。即使你和她天各一方,你也能感受到她的存在,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让你们分开就像撕裂你的肉一样疼。爱是天然的,纯粹的,是甜蜜的。”他苦笑了下,对两人接着说道,“也是致命的……”
“至少你还有个家可以回忆。”金思说,“我没有任何可以回忆的。”
“你父母呢?”比乐问。
金思脸上写满纠结:“我本是新罗金城人。我们家是金城的一个富户。我是长子,本应继承我父亲的家产和祖业。可我母亲在生我阿妹时难产死了。我八岁时,父亲又突然去世。我的后母看我和阿妹、阿弟年弱,想方设法要赶走我。见赶不走我,又派出她的本家杀我。我命大没死,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用猎刀杀死了我后母,带着我小妹、小弟逃到了大唐。”
金思面无表情地继续说道:“迫于生计,我被迫将小妹卖给了长安一户人家做奴婢,自己得了八两银子。没想到这让小妹掉进了地狱。这户人家不是什么富裕之家,我小妹每日都吃不饱饭。有时候小妹需要几天几夜连续做女工。小妹难以忍受主母的折磨,逃脱时被捉到,被打了个半死,然后被放到后院接受毒日的考晒,最终没救过来,中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