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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乙天卓(第2页)

金思警告性地把一只手搭在斗鸡眼的胳膊上。斗鸡眼住口了。

乙天卓一个字也没说。金思推开斗鸡眼,站起身来。“这小子醉了。”金思变得更为强壮了,头顶没有一丝头发,下巴和脸颊上却覆盖着铲形胡子,又浓又黑。“他不能喝,能说。”

“那他不该喝。”

“高句丽的叛——”斗鸡眼还没说完,被金思漫不经心地拧住耳朵,话音变成痛苦的尖叫。金思松手后,又给了他一巴掌。“不要再打断男人间的对话。”

店家端着托盘匆忙跑回,上面有四个木杯和一个酒壶。乙天卓提起酒壶把酒倒进木杯中,一口灌了下去。米酒味道不错,香甜绵软。“说得好——男人间的对话。我有个朋友离开了我,不辞而别,他的做法似乎不那么男人。”

金思脸上的肌肉动了下:“他或许有苦衷?”

“可他是我多年的朋友。十年前,我去登州大营时,也是在酒肆喝酒,他仗义而出,没有让我挨到后面这位巨人朋友的拳头。”他回头看了眼巨人李义。

“没错。他也很享受那样的时光。”金思冰冷地说。

“我们都是胡人,与我最好的朋友比乐一起,我们互相照应。”

“当然。”

“我们一起攻打泗沘城,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对着箭雨冲锋,互相掩护,一起浴血奋战。我和他一起攀爬冬比忽城的城墙,差点一起死去。我把他当成自己的兄弟,将我的生命托付于他。可是——”

“可是什么?”金思呷了一口黏稠的米酒。

“他背叛了我。我率领二团的兄弟们去王兴寺赈粮时,突然遭到土匪的围攻。我刚想明白原因。”

“没错。不过他们并不是土匪,而是新罗军队,是金庾信的队伍。”金思阐明。

“我说嘛!原来是我的朋友用信鸽把消息告诉了新罗将军金庾信。”

“新罗邀请大唐来,是为了灭掉百济和高句丽,而不是让大唐来统治半岛的。半岛属于新罗。”金思慢慢地放下酒杯。

“所以这位朋友率领金庾信的队伍假扮成百济反抗军,偷袭天师,制造天师和百济人的矛盾,让天师深陷于百济人民的反抗中,新罗人从而渔翁得利。代价嘛,我老二团的兄弟只活下来三十一人,这些人跟了我十年!”

“二团死了一百人,而一千多新罗人惨死在你的鸳鸯阵下!我没有带领,是跟随棕人。”金思沉默良久,“有时候为了得到,必须放弃心爱的东西。”

“代价太高昂,我接受不了。还有,在冬比忽守城最为艰难时,粮仓突然着火,烧掉了几乎所有存粮,几乎让满城民众陷于人相食的境地。粮仓是我父亲亲自督造的,用石头、黑铁筑成,水泼不进、火烧不透。怎么会大门洞开,走了火?”

“后来你想明白了?”

“还是我的朋友。因为他是朋友,我信任他。趁我睡觉时,他盗走了我藏于衣中的钥匙,偷偷打开了粮仓大门,配合三韩人金缪火烧粮仓,再利用我的信任把钥匙放回原处。如果没有我父亲提前安排的存粮——冬比忽早被屠城了。”

“破了,你仍有地道,仍能保住性命。”

“是,托我父亲的福,我可以保住性命,但满城的几十万百姓呢?秀才曹呢?他怎么会一出城门就被泉男产抓住并割下了头?”

金思目露凶光:“没错。是你的朋友用箭矢告诉了城外的泉男产,秀才曹才被当头抓住。我可不喜欢那个逞能的小个子。很可惜,你没死。”

“所有这一切,都让我陷入深思。我究竟做了什么,让我的生死朋友选择背叛我?”

巨人李义动了一下,腰间的横刀和匕首发出一声清脆的撞击声。

“为什么?”金思失控,不由自主地叫喊,“因为我不是你!你是高丽奴。在大唐,你比我们新罗人还低贱。我比你早到军营十年,十年!武功、阵法、经验,我独占鳌头,你连带兵打仗的经验都没有!凭什么马载不让我当校尉?他选了你!是因为你是乙支文德的后代吗?是因为他和你干爹是多年好友吗?是因为你得到了贞观帝的青睐吗?我不服!”

金思的五官在抖动:“早在跟随李靖征突厥时,我们从长安出发,一路西行几千里灭突厥,我就立下了赫赫战功。因为是胡人,我没有当上将官。征百济时,我立下大功,受了伤。我轻伤不下火线,跟随你爬过冬比忽的城墙,这是多大的功劳?可他们看在眼里,仍然没有提拔我。而竟然将你一跃提拔为副总管。我仍是一个队正,李义都做上了校尉。这不公平!”

金思喷出沉重的鼻息:“我想让你死,我想让你死无数次!如果不是该死的童路寸步不离,我早杀死你了!你让我变得更痛苦、更迷茫。”

听完金思的话,乙天卓的心反倒镇静下来,断了指头的手抽搐了一下:“宋成的命谁来偿?秀才曹的命谁来偿?死去的二团兄弟们怎么办?”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脖子上感受到巨人李义沉重的呼吸气流。

“你想在新罗的地界耍大刀?”斗鸡眼尖细的嗓音让人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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