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沈复和朋友们寻思去看花饮酒,只是带着食盒去,对着花喝冷酒吃冷食,那是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当然,有人提议不如就近找地方喝酒,或者看完花回来再喝酒,可一寻思,终究不如对着花喝热的来得痛快。
于是芸娘想出了个法子。她看见市井中有卖馄饨的,担着锅、炉、灶,无不齐备,便直接雇了个馄饨挑子热酒菜,再带一个砂罐去,加柴火煎茶。次日这招真有用:酒肴都烫热、温熟,一群人席地而坐,放怀大嚼。旁边游人见了,无不啧啧称羡,赞想法奇妙。这就是典型的苏州人了。
妙在最后红日西坠时,沈复又想吃碗粥,卖馄饨的那位还真就去买了米,现煮了粥。
就是因为这番爱好,后来沈复出门溜达都要吃东西:
清明节去春祭扫墓,请看坟的人掘了没出土的毛笋煮羹吃。沈复尝了觉得甘美,连吃了两碗,还被先生训说:虽然笋味道鲜美,可是容易克心血,应当多吃些肉来化解。出门扫墓,还想着吃笋肉羹呢!
后来他在紫云洞纳凉,发现石头缝隙里透着日光。原来有人进洞设了短几、矮凳,摆开家什,专门在此卖酒。于是沈复解开衣服小酌,品尝鹿肉干,觉得甚是美妙,又配搭些鲜菱、雪藕,喝到微酣才出洞——苏杭都讲究借景饮食,名不虚传。
他跟哥们儿去无隐庵,在竹坞之中看到了飞云阁,四面群山环抱,唯西南角可遥见一带水流浸着天边,那就是太湖了,风帆之影隐隐约约。倚窗俯视,只见风吹动竹林梢头,犹如麦浪翻滚。看着如此妙景,沈复忽然饿了。怎么办呢?庵中少年想把焦饭煮了,作为茶点招待,沈复却吩咐他改煮茶点为煮粥。
大概《红楼梦》里的贾母、《浮生六记》里的沈复与写下《随园食单》的袁枚,可分别代表清朝贵族、平民与读书人的饮食审美。
贾母追求精致的取舍,袁枚则试图将饮食提升到艺术的高度——当然难免有高自标榜之嫌。
而沈复所代表的苏州市民吃法,虽没那么高雅,却显得清鲜、有趣,而且透着对食物本身的热爱。
这也是中国饮食美学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虽没有啥理论依据,却实实在在有价值。
齐如山先生指出过一点:中国古代的学者、文人,多以为饮食是小事。写食书,多写关于皇帝、官员、阔人们的所饮所食。像元朝的《饮膳正要》,更是专为皇帝而撰。
也有明朝徐应秋编的《玉芝堂谈荟》一书。关于烹饪一门,他搜罗了许多旧书中的记载,但所记终究不是平民饮食。大概富贵人写饮食,即便写菜蔬,也是奢华、别致的烹饪法,偶及面食,也是糕饼等奢侈食品。
那么,百姓吃什么呢?
明朝,太湖地区有了粮桑鱼畜结合的基塘,南方有了双季稻。玉米、洋葱、烟草、番薯、辣椒、杧果、南瓜进来并得到推广、培植。加之天下一统,塞北、江南,乃至西南云贵地区都纳入版图,食材很丰富了。明朝的民间记载相对周全,我们也看得见百姓吃什么。
按《姑苏繁华图》看明朝时的苏州,可见当时的繁华:街市招牌上赫然已经有了品牌化的食物:南京板鸭、南河腌肉、金华火腿、胶州腌猪……这是各地物产;家常便饭、三鲜大面,这是食肆。然而,百姓日间吃食,还是很看年景的。按《沈氏农书》的意思,明朝已普遍实行三餐制,江南地区算是富庶所在。
大概一般的农家吃食,还是下面的规格:
早餐为泡饭——已与今时今日的相同——午饭大多吃米饭,晚饭则看不同季节存粮多少,再决定是吃米饭还是喝粥。
至于副食,则夏秋之间一日荤、两日素,春冬之间一日荤、三日素。所谓“荤”,大致是鲞肉、猪肠与鱼;“素”是豆腐加瓜菜。
《农圃六书》说,苏州农村人家六月里做麸豉瓜姜,是将小麦麸皮面与煮烂的黄豆一起加盐晒过,加生瓜、嫩姜切碎浸渍,用来佐粥。也有将青瓜片去瓤后用盐搓,生姜、陈皮、薄荷、紫苏等切丝后加入,再加茴香、砂糖等,放进酱中腌制后晒干,是为酿瓜。
当然,许多读书人并不喜欢就是了。
像梁实秋在《雅舍谈吃》里提到酱菜时说:“油纸糊的篓子,固然简陋,然凡物不可貌相。打开一看,原来是什锦酱菜,萝卜、黄瓜、花生、杏仁都有。我捏一块放进嘴里,哇,比北平的大腌萝卜‘棺材板’还咸!”
——连酱菜都觉得齁,这当然是风雅人的口味了。
不过,百姓做酱菜,味道重了才送得下饭嘛。
清朝宫廷御膳的规矩密密麻麻,前文已有述说;而平津人民的饮食,其蛛丝马迹则可见于各种民间作品里。
如陈荫荣先生的长篇评书《兴唐传》里提到,秦琼教罗成吃摊鸡蛋饼、鸭油素烩豆腐、醋熘豆芽、大碗酸辣汤。
比如程咬金安排用车轮战对付杨林时,让诸位好汉吃牛肉汤泡饭加烙饼卷牛肉。
比如程咬金自己去吃霸王餐,强调拆骨肉多加葱丝,炸丸子要勺里拍、锅里煸,为的是炸得透,还要老虎酱、花椒盐,另外带汁儿,说这是“炸丸子三吃”——这些出自清末民初说书先生之口,当然不是隋唐好汉吃的,不妨看作清末京津唐市井人民认定的好吃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