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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视角(第3页)

按《旧京琐记》的说法,老北京的商业行当之中,山西人和山东人最强:汇兑银号、皮货、干果诸铺,多是山西人经营的;经营绸缎、粮食、饭庄的店铺,皆多是山东人开的。

但论饮食业,南方人也有一席之地。比如三胜馆即以吴菜著名,说是苏州人吴润生开的。

据说官员们喜欢去半截胡同里的广和居。当时的名菜也喜欢攀附名人。比如张之洞爱吃蒸山药,曾国藩喜欢吃的叫“曾鱼”。所以,后来民间还有什么李鸿章杂烩,甚至海外现在都吃以左宗棠命名的左公鸡。

晚清正阳楼已经以善切羊肉、片薄如纸著名,蟹也很了得。据说螃蟹进京,都是正阳楼先挑选,所以味道最佳,价格当然也得翻倍。那时缸瓦市的砂锅居以卖猪肉闻名,其卖点之一是桌椅皆用白木制成,每天都保持得干干净净,故此旗人格外喜欢。

户部街的月盛斋以售酱羊肉出名,装了盒子当礼品也可以,经几个月都不会坏。妙在当时月盛斋左右皆官署,居然没被征收,也很神奇。

平民则常在二荤馆吃东西,食品不离猪肉与鸡肉。其中,煤市街的百景楼以价廉物美著称,缺点是吵闹了些。

坐在家里也有吃的。《顺天府志》说,民家开窗面街,炕在窗下。卖小吃的来往经过,从窗口递吃的。对常年在家的妇女而言,买东西就方便了。

北京人那时吃肉,还是以羊肉为主,猪肉次之,再下来是鱼。从时令上来说,八九月间,正阳楼的烤羊肉是都城人民的挚爱。火盆里燃上炭,罩上铁丝,把肉切成如纸般的薄片,烤得香味四溢。食肉还讲姿势:一脚站地上,一脚踩着小木几,拿筷子吃肉,旁边摆上酒,且烤且吃且喝,快活得很。常见有人吃三十来串肉,喝二十多瓶酒,这真是好食量了。

水产则流行大头鱼和黄鱼,也有螃蟹。

清朝北京的主食还是以面为主,米饭次之。京城人民喜欢吃仓米,也叫老米。据说仓储久了,米有独特的香气。又说南方的米经过漕运入京,一蒸就变红,看着好。

蔬果之类也很有特色。先前流行“不时不食,应时当令”,这会儿吃“应时”已经不能让人满足了。香椿、芸豆、菱藕等,都要吃不合时令的才算有意思。于是有了“洞子货”,说白了就是温室出品。价格当然也高:年初如果买得到黄瓜,一根就值一二两银子。

关于清朝山东的饮食,马益著曾有一篇《庄农日用杂字》,描述乡农日用,非常精彩,不妨看作当时民间的饮食记录。其大概要点是:

早饭吃点心,晚上吃糖圆。

夏天吃鸡蛋肉丸面,用麻汁调凉粉,取个清爽。

冬天吃肥羊肉和烧黄酒,取暖。

狗肉是常用肉,牛肉蘸醋与盐吃——大概因为是农家,吃牛肉也行。

对虾和蟹子算水产里贵的,但也有乡民买来吃。

金华火腿搭配肘子,这种做法当时也流行了。

小猪、小羊羔适合烧烤,用刀子片了蘸酱油吃。

最好的茶还是六安茶——和吴月娘的观念差不多。

南果适合佐茶:橘饼、香橼之类为首,其次为山楂、桃杏、石榴、柿饼。

面食则有油果、馍馍、薄脆月饼。

说到鹿筋、鱼翅、海参、鲍鱼、猴头、燕窝之类,作者就语焉不详了——大概民间不容易吃到。

总之,这些文字的确很能体现当时的乡农生活。

同是山东人,清代的蒲松龄则写过一篇《日用俗字》,可以当作那时的厨艺指南。大略心得包括:

筵席要五味周全,茴香、莳萝之类都得有;猪胛肘得加醋、酱后烧烂,猪头、猪蹄要镊毛后刷干净再开始烹饪。猪肚加姜,猪肺加椒;白肠得横切,猪肝要竖切;肥膘切成块,瘦肉剁成丸子;鹅、鸭得煺毛来炒,兔、鸡要洗干净血迹;金华火腿适合清素做法;用到高邮鸭蛋时别加太多盐。

后面就是罗列了,提到几十种糟味,提到烧卖(在他笔下叫稍卖),提到发酵和面,甚或薄脆、油馓子、糖酥饼、橘饼、糖渍青梅之类。

虽是日用俗字、乡间吃食,但也很有规模;虽不够雅,但对饮食充满了实实在在的热情——这也是一种审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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