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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女巫狂热2(第3页)

布朗的证词被采纳后,马修·赫尔向陪审团发表演说。他说,如果是他,他会反复检查证据,以避免任何错误,并认为陪审团应先厘清两点事项:第一,这两名女孩是否被施巫术;第二,她们是否确实是被这两名被告施的巫术。他表示,他本人相信巫术的存在,这是因为,首先《圣经》证明了巫术存在,其次就是所有国家,尤其是英格兰,都针对巫术制定了各种法律,这也间接证明巫术的确存在。他希望陪审团仔细检验证据,并请求上帝引导他们的心,因为让无辜之人含冤就跟纵放罪犯一样,是会受到上帝谴责的。

一个半小时后,十三名陪审团成员均认为两名被告的所有罪名都成立。第二天早晨,两名女孩随父亲来到马修·赫尔面前,神采飞扬,身体状况与生病前相差无异。在被询问两名女孩的状况何时开始改善时,塞缪尔先生回答:“在女巫被判处有罪半个小时后,她们就不药而愈了。”

许多人曾企图诱使那些不幸的女人承认自己的罪行,结果徒劳无功,但那些可怜的女人还是被吊死了。

1694年至1701年,首席大法官霍特曾经手十一件巫术案。这些案件的证据与过去相差不大,但他在每起案件中都成功向陪审团提出了上诉,最后陪审团都宣布无罪。似乎整个国家开始认为,在这些荒谬的控诉上,人们已流了太多血。偶尔在一些偏远地方还是会出现迫害,但这些案子已不再被随意结案。相反,这些案子往往会激起全社会的关注,而这也恰恰证明了巫术案件确实已变得罕见。

1711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鲍威对一件巫术案展开调查。尽管证据十分荒谬且矛盾,但陪审团依旧坚持判决被告有罪,而明理的法官则用尽各种方法,试图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定。简·韦纳姆(JaneWenham)是被告之一,她经常被称为“沃克耐的女巫”。控诉遭受了她巫术折磨的则是两名年轻的女性:索恩和斯特里特。亚瑟·昌西(Arthurcy)作为证人,表示自己曾数次见过索恩**的情况,而这些症状都是在别人开始祷告或简·韦纳姆经过时才会停止。他还说自己曾数次针刺嫌犯的手臂,却从未看见有血流出来;他还在对方身上完全没有任何针的情况下看见她吐出针。他将这些东西作为证据留了下来,并拿到庭上供法官检验。不过法官认为没有必要。

另一位证人弗朗西斯·布拉格(FrancisBragge)说,有人在索恩的枕头中找到由被施了巫术的羽毛做成的奇怪“块状物”。他非常好奇,于是到放有这些羽毛的房间里,拿起其中两块进行比较。这两个东西都呈圆形,比一克朗硬币稍微大一些。他发现较小的那块羽毛以放射状排列,羽毛之间的间距都一致,中心点则是羽毛梗末端交集处。他数了数,发现每个块状物包含的羽毛数量都是三十二根。他试着拔下其中的几根,发现这些羽毛被某种黏性物粘住,需花大力气才行。在拔下几根羽毛后,他用手指抠下那个黏性物,并发现它下面有一些黑色和灰色的毛发揉成一团,他非常确定那些是猫毛。他还说,简·韦纳姆向他坦白说曾对枕头施巫术,并承认自己练习巫术长达十六年。

在法庭上,法官打断了布拉格的发言,表示自己非常想看看那些羽毛。在被告知所有羽毛都没有留下来时,法官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他询问证人为什么不保留一些羽毛,证人告诉他大家将这些东西烧了,因为这是将受害者从巫术中解救出来的最好方法。

嫌犯什么都没说,只说自己“就是一个女人”。法官让陪审团决定这样的证词是否足以夺走一个人的性命。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讨论后,陪审团做出判决,认为被告有罪。法官询问他们是不是基于她与化身成猫的魔鬼对话这一控诉做出的判决。陪审团成员严肃地说:“我们认定她有罪。”于是,理性的法官非常不情愿地宣布了死刑判决。后来,在法官不屈不挠的努力下,嫌犯获得了赦免,可怜的简·韦纳姆被释放了。

1716年,一名女子和她年仅九岁的女儿因将灵魂卖给魔鬼,并通过制造肥皂泡泡召唤暴风雨,在亨廷顿被吊死。这是英格兰最后一件处死女巫的案例。从这一年到1736年,巫术迫害曾有卷土重来的迹象,有几名女性被拖到池塘边进行审判,甚至差点丢了性命。但许多人利用自己的地位、学识和对那些可怜人的同情,扭转了这场邪恶风暴。人们不再害怕巫术,对巫术的想象只存在于少数受根深蒂固的偏见与迷信束缚的人的脑海中。1736年,詹姆斯一世颁布的法令终于从法令全书中删除,国内的知识分子再也不会因这些法令蒙羞。那些巫师、算命师、通灵师等,即使被视为骗子或恶棍,也只会被处以监禁或枷刑。

在苏格兰,猎巫运动也在文明的进展下渐渐销声匿迹。和英格兰一样,苏格兰的进步也是极缓慢的,直到1665年狂热都还没有减少或消失的迹象。由于上一年巫术案件大量增加,1643年,长老会全会建议枢密院设立由“聪明人与地方法官”构成的常设委员会审查此类案件。1649年,苏格兰通过了一项法案,在玛丽女王早年通过的法规基础上,就几点后来出现争议的地方进行补充:针对女巫和与其交易的人,以及寻求其协助以窥探未来的和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人制定了严厉的刑罚制度。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大众对巫术的狂热达到顶峰,这期间有超过四千人遭到迫害。这一现象的肇因正是议会稍早时候的举动与官员们对巫术采取的极端严厉的判决。官员们经常抱怨昨天刚烧死两个女巫,今天又要烧死十个,但他们从没想过自己才是这一现象的推手。1659年,在格拉斯哥、埃尔和斯特灵进行的法官定期巡回审理期间,有十七个不幸之人以与魔鬼交流的罪名被烧死。1661年,光是11月7日这一天,枢密院就成立了至少十四个委员会审理各省的案件。第二年,迫害的情况似乎有所缓和。从1662年至1668年,尽管那些“聪明人与地方法官”继续审理案件并定罪,高等法院却仅审理了一起案件,而且是无罪判决。

在接下来的十六年间,最高民事法庭法官不再受理巫术案。记录在案的巫术案数量为零。但在1697年,发生了一件与国王詹姆斯黑暗统治时期的几乎同等荒谬的案例。一个名叫克里斯蒂安娜·肖(aShaw)的十一岁女孩饱受**的折磨,并任性地指控一名经常和她发生争执的女佣给她施巫术。不幸的是,人们相信了她的故事。克里斯蒂安娜受到鼓励,开始描述女佣派来的魔鬼对她的各种折磨。她的故事最后让二十一人遭受牵连。除了这个爱说谎的小姑娘编造的故事与他们在极端痛苦的情况下做出的口供,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们的罪行。二十一人中,有五人被布兰泰尔(Blantyre)勋爵判决,其余的人则由枢密院任命的委员判决。他们在佩斯利接受了火刑。被判有罪的术师约翰·里德(JohnReed)在狱中上吊,人们普遍认为他是被魔鬼勒死的,因为怕他在临终前透露过多巫术的邪恶秘密。这桩审判在苏格兰引起了众多讨论。当代作家、牧师贝尔称,在这些案件中,“那些比其他人更高贵更善良的人,反而容易成为诽谤的对象”。他还说,最该被谴责的是“脑中充满各种偏激与荒谬想法的牧师,以及部分格拉斯哥的顶尖学者”。

在这桩审判后,又出现了七年的平静期。直到1704年,佩德温(Pittenween)的一群残忍野蛮的暴徒让人们不得不再次痛苦地面对这个话题。当时,有两名女性被指控对街上的乞丐施巫术,并使他们出现**症状。尽管乞丐的症状可能只是为了博得同情装出来的,这两名女性还是被关进监狱,并被施以酷刑直到招供。其间,那名叫珍妮特·康福德(Jafoot)的女子企图逃跑,但在第二天就被一群士兵抓住了。在遣送的路上,他们遇到一群疯狂的暴徒——领头人是一个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些人企图让珍妮特接受水刑。暴徒押着珍妮特来到海边,用绳子将她绑住,并将绳子的一端绑在渔船上。他们将珍妮特按入水中数次。在她半死不活时,其中一名水手割断了绳子。随后,暴徒又将她从海里拖到岸上。在珍妮特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其中一名强壮的暴徒取来一面门板放在她的背上。接着,暴徒们四处搜集大石头并放到珍妮特的身上,直到把她压死。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一名司法官员试图阻止,士兵们也是幸灾乐祸地袖手旁观。人们虽然大肆挞伐玩忽职守的司法官员,却没有任何人因此受到惩罚。

1718年,在许多地方停止巫术迫害很久之后,在偏远的凯思内斯郡又重新燃起热火。愚蠢的木匠威廉·蒙哥马利(WilliamMontgomery)非常讨厌猫,但不知怎么附近的猫总是选择他家作为玩耍的场所。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猫不去邻居家,而选择缠着自己。最后,他终于想到一个伟大的答案:缠着他的不是猫,是女巫。而他家的女佣则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经常听到那些猫以人的声音交谈。有一次,那些不幸的猫又到他家聚会,英勇的木匠全副武装,带着一把斧头、一把匕首和一把腰刀冲进猫群。他砍伤其中一只猫的背、另一只猫的臀,还有一只猫的腿被他用斧头砍残,但他没能抓到任何一只。几天后,该地区有两名老妇人过世。人们说她们的尸体有异状,其中一人的背上有明显的新伤口,另一人的伤口则在臀部。木匠和他的女佣深信,死者就是那些猫。这个故事传遍了整个郡,人人都想找出确凿的证据,而一个了不起的证据很快就被发现了。年过七十的可怜老妇人奈妮·吉尔伯特(Na)被发现断了一条腿躺在**。由于她面容丑恶,所以众人都觉得她就是女巫,也就是被木匠严重砍伤的那只猫。木匠在得知众人的猜测后,宣称自己清楚记得当时用腰刀的刀背击中了猫的腿,所以那只猫的腿应该断了。奈妮被从**拖了下来,并被投入监狱。在被架上拷问台前,她非常清晰地解释了自己的腿为何受伤,但她的说辞没办法让其他人满意。在严刑拷打下,奈妮说出了另一个故事。她承认自己是女巫,也就是蒙哥马利那晚砍伤的猫,近期过世的两位老妇人也是女巫。她还供出了其他一些名字。这位可怜的老妇人在从家中被押过来的路途上受了太多的苦,加上酷刑的折磨,第二天就死在了监狱里。值得庆幸的是,当时国王的佐审官邓达斯写信给该地的副治安官罗斯上尉,要求他终止此案件的审理,因为“案件太复杂,已超过地方法庭所能审理的范畴”。如此一来,被招供出来的人暂时逃过一劫。后来,邓达斯非常严谨地检查了所有内容,认为整起案件非常愚蠢,于是彻底终止了此案件的审理。

四年后,那位罗斯上尉却在另一起巫术案的审理中变本加厉。尽管收到通知,称此类案件未来都必须交由高等法院审理,他还是擅自将老妇人多诺赫处以死刑,只因她被邻居指控对家中的牛和猪施法。这位可怜的老妇人已处于疯癫状态,当她看到即将烧死自己的大火时,竟开心地笑起来并拍起了手。多诺赫还有个女儿,手脚都有残疾。在对多诺赫的指控中,有一项就是她将自己的女儿当成马,骑去参加魔鬼的聚会,魔鬼亲自给她钉蹄铁,把她弄跛了。

此后的许多年里,英格兰与苏格兰依旧存在这样的迷信。直至今日,某些地方对巫术依旧深信不疑。在我们进一步讨论巫术在法律上正式灭绝前,先让我们看看欧洲大陆从17世纪初至18世纪中期经历的凄惨浩劫。法国、德意志与瑞士在这场狂热中死伤惨重。这些国家在16世纪因巫术而死的人数我们稍早已交代过,其在17世纪初再创高峰,尤其是在德意志。要不是官方档案清楚记录了所有审判,实在很难让人相信人类居然会如此疯狂且愚昧。借用好学不倦的学者霍斯特的话:“整个世界就是一座疯人院,是供女巫与魔鬼耍猴戏的场所。”撒旦就像呼之即来的小喽啰,愿为任何召唤他的主人呼风唤雨、破坏自然、残害人命。这种亵渎造物主威望与仁德的观点,就这样肆无忌惮地出现在神职人员的头脑中。那些早晚都向上帝祷告,赞美主赐予人类播种与收割之权的人,却深信渺小的人类可以进入地狱跟恶灵对话,颠覆上帝的律法,挫败他的所有仁慈。从英诺森八世开始接连的几任教皇都大力推动这种观点。在这种观点的肆虐下,人们似乎被分成两种人:施咒者与被施咒者。

由英诺森八世任命的女巫案审判委员会成员包括因写下《女巫之锤》而恶名昭彰的雅各布·施普伦格、博学多闻的法学家亨利·因斯德特(HenryInstitor)以及史特斯堡的主教。班贝格(Barnberg)、特里尔、科隆、帕德伯恩和维尔茨堡则是这些委员活跃的地区。保守计算,光是在他们的审判下,就有超过三千人被送上火刑柱。由于女巫的数量暴增,因此德意志、法国与瑞士的审判委员人数也越来越多。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只有宗教裁判所负责对这类罪行进行审理。现在,要找到那些黑暗邪恶的记录是不可能的,但光是猜想一下那个时代的状态,都会叫人不寒而栗。

这些国家的裁断方式较容易追查。德意志的施普伦格、法国的博蒂纳斯和德尔里奥都留下了大量以正义和宗教之名所行的残暴之举的记录。在17世纪享有极高赞誉与权威的博蒂纳斯曾说:“我们不能以审判其他罪行的方式审判此类罪行。那些企图依循一般法律程序的人,扭曲了法律的精神。除非公诉人心中藏有恶意,否则那些被指控使用巫术的人绝不能被判无罪。由于这种秘密犯罪很难举证,因此一般的审判程序只会纵放上百万名巫师与女巫!”被称为“圣克劳德区猎巫大法官”的猎巫者亨利·博盖(He),为所有参与女巫审判的人制定了一套程序,其中包含七十条项目,与博蒂纳斯的法规一样残酷。在这份文件中,亨利·博盖认为,对所有被怀疑使用巫术者都应立即逮捕,并进行拷问。如果嫌犯喃喃自语,看着地面,并且没有掉泪,就可以证明他确实有罪!如有孩童涉案,其父母也须一并逮捕;即便是那些被众人认为素行不良的不可信之人发誓自己被施巫术了,其言语也必须被采纳!

其中,有几件案子特别值得我们深省。下面将依其发生的年代逐一呈现。

1595年,康士坦茨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有一名老妇人对于自己没被众人邀请参与公众庆典感到非常愤怒,有人听到她喃喃自语,稍后又有人看到她朝着一座山丘走去,并消失在众人视野中。两小时后,一场狂风暴雨将参与庆典的人淋湿,农作物也受到相当程度的损害。这名老妇人被抓了起来,人们指控她往一个洞里倒满红酒并以棍子搅拌,导致暴风雨降临。她在严刑拷打下认了罪,并在隔日早晨被烧死。

在同一时期,图卢兹有两人被指控在半夜拖着十字架上街,并时常停下来对十字架吐口水,还会念一些咒语。第二天,发生了冰风暴,农作物被摧毁。一名鞋匠的女儿说自己在前一天晚上听到那两人念咒语。她的故事让这两人被逮捕。酷刑之下,他们承认自己可以随意呼唤风雨,还供出了几个具有同样能力的人。这两人被吊死,尸体在市集中被焚烧,另外七个被他们供出来的人也落得同样下场。

德意志有两位知名的巫师霍波(Hoppo)和斯达林(Stadlin)于1599年被处死。他们供出二三十名女巫,表示她们会让女人流产,让天空打雷,让少女生出蟾蜍。对于最后一项指控,有几名少女还信誓旦旦地出来作证!最后,斯达林承认自己曾杀死七名还在母亲子宫内的胎儿。

在法国,博蒂纳斯非常欣赏猎巫者奈德——此人残害的女巫连他自己都无法算清。其中一些女巫只要说一个字就能使人倒地而死,另一些则让孕妇怀孕长达三年,还有一些人可以通过特定的咒语和仪式让敌人的面孔上下颠倒,或让整个头转过去。虽然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如此恐怖的事情发生,但“女巫们”都承认自己拥有这些能力并且确实使用过。不需要更多的证据就能让她们都被推上火刑柱。

在阿姆斯特丹,有个发疯的少女声称自己可以让牛不孕,且只需重复“图里耶斯盎希里厄斯因图里耶斯”这句话就能给猪和禽施巫术,她最终被吊死,尸体被焚烧。同城的一名妇女科内利斯·凡·沛美卢兹(KornelisVanPurmerund)因少女的供述而被逮捕。有目击者声称,透过科内利斯家的窗户看到她坐在火炉前喃喃自语。她非常确定这个女人是在跟魔鬼说话,因为没过多久,有十二只黑猫从地面下冒出来,并用后腿跳舞,整个过程持续了半个小时。最后,伴着恐怖的声响它们消失了,只留下一股难闻的气味。于是,内利斯也被绞死并烧死了。

在所有的巫术审判中,最让人胆战心惊的案例莫过于1627年至1629年发生在维尔茨堡的事件。在《巫术脚本》(ActaetScriptaMagica)中,豪伯(Hauber)提供了一份遇害者名单,并在附注中说,这份名单并不完整,因为还有大量被烧死的人未收入其中。据豪伯的名单,光是维尔茨堡市(而不是整个维尔茨堡省),两年之内就有一百五十七人在二十九场火刑中被烧死,这表示平均每场要烧死五到六人。这些人里包括三名演员、四个旅馆老板、三名维尔茨堡的市议会成员、十四名教区牧师、市长妻子、一名药剂师的妻子与女儿、两名唱诗班成员、城里最美丽的女孩戈贝尔·巴伯林(GobelBabelin)、市议员施托尔岑贝格的妻子和他年幼的儿子与女儿……

穷人与富人、青年与老人,都遭遇了同样的厄运。名单上共有三十二个无家可归之人被指控使用巫术,因为没办法为自己提出令人满意的辩护,他们全部被判有罪。在第十七场火刑中,被害者就是一个十二岁的流浪儿和四个睡在市集中的奇怪男女。这份名单上出现的孩童数量更是让人发指。第十三场与第十四场火刑的受害者共有四人,其中就包括一个九岁的小女仆和她的妹妹;第十八场火刑的受害者是两个十二岁的男孩、一个十五岁的女孩;第十九场的受害者是贵族世家罗腾罕(Rotenhahn)年仅九岁的继承人,以及另外两个分别为十岁、十二岁的男孩。名单上还出现了维尔茨堡最胖的人鲍纳赫和最富有的人史丹纳克(Steinacher)。

让笼罩在这座不幸的城市乃至整个欧洲上空的幻象继续存在的是自愿站出来承认巫术存在的大量患有疑病症与其他疾病的人。有几个出现在这名单上的人,单凭自己的证词就被处死了。如之前提到的药剂师的妻子与女儿,都是因为声称自己会使用巫术或是能利用咒语和手段召唤魔鬼而被处死的。在那个令人战栗的年代,嫌犯的幻想症几乎与法官的同样严重。那些堕落的人往日或许只会想着该如何当小偷或谋害他人,现在却企图通过虚无缥缈的巫术来获取力量,有时更为了吓唬人而假装自己可以召唤撒旦。第一场火刑中有一个妓女,她被指控反复使用咒语,企图将自己的死对头变成羊。这则愚蠢的咒语被收录在霍斯特的《魔法典》(Zauberbibliothek)中。据说,施咒者必须缓慢地背诵其内容,同时挥舞自己的双手,如果魔鬼没有马上出现,就必须再念一遍。有时候,魔鬼待的时间会比较长,如果女巫想快点摆脱魔鬼,她只需要倒着背诵一段咒语,魔鬼就会消失,只留下一股使人窒息的气味。

林德海姆教区烧死的女巫数量居然比维尔茨堡的更令人咋舌。据说,著名女巫蓬普·安娜(PompAnna)一个眼神就能使敌人生病。1633年,她与三个伙伴被人揭发,并被处以火刑。在这个至多千人的教区里,平均每年处死的人就有五个,从1660年至1664年,处死的总人数高达三十人。假使当时整个德意志都按照这可怕的比例执行死刑,几乎所有家庭都要家破人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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