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爹和我一个样儿,什么活儿都干不长。”他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烟。
弗兰西也静静地熨着衣服,她知道爸爸只是在自言自语,他本来也不指望孩子能明白他想说什么,只是希望有人能听自己说说话。实际上他每个星期六说的话几乎都一模一样,一星期的其他时候他都在喝酒,出来进去也说不了几句话。但今天是星期六,是他尽情讲话的日子。
“我爹妈都不认字,我自己也只上到小学六年级—我家老头子一死,我就上不成学了。你们这些孩子就走运多了,我保证供你们把书念完。”
“好的,爸爸。”
“那会儿我才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我到俱乐部给醉鬼唱歌,他们就往我身上扔硬币。然后我就开始在酒吧、饭馆里找活儿干……给人家端盘子。”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有好一阵没有继续说下去。
“我一直想当个真正的歌手,就是打扮得光鲜亮丽,能正经上台演出的那种。可是我没什么文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才能当个上舞台唱歌的歌手。‘先把你自己的活儿干好吧。’我妈总跟我这么说,她还说了,‘你都不知道,你能找到活儿干有多走运。’所以我就做了这一行,又唱歌又当服务员,这算不上什么稳定的差事,如果我只做一般的服务员可能反而好些。所以我才喝酒的。”他下了这么个没头没脑的结论。
弗兰西抬头看了看他,似乎想问个问题,但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我喝酒是因为我彻底完蛋了,而且我知道自己没戏。我没法像其他男人一样去开卡车,这副小身板也当不了警察。我得一边给人家端啤酒一边唱歌,而我其实只想唱歌。我喝酒是因为我根本担不起自己肩上的担子。”他又停了好一会儿,才用极低的声音念叨着:“我一点也不快乐,我本来就不是勤快人,却有了老婆孩子。我从来就不想成家。”
弗兰西心头又疼了起来,他不想要她或者尼利吗?
“我这样的人成家干吗?可是我偏偏爱上了凯蒂·罗姆利。啊,我这可不是在怪你妈妈,”他飞快地补充了一句,“如果没遇上她的话,我可能也会和希尔娣·奥戴尔结婚的。你也知道,我觉得你妈妈现在还有点吃她的醋呢。可是遇见凯蒂以后,我就和希尔娣说了,‘咱俩还是各走各的路吧。’于是我就娶了你妈妈,我们又生了孩子。你妈妈是个好女人,弗兰西,你可千万别忘了这一点。”
弗兰西很清楚妈妈是个好女人,她一直知道。何况爸爸也是这么说的。可是为什么和妈妈比起来她还是更喜欢爸爸呢?怎么会这样呢?爸爸一无是处,连他自己都这么说。可是弗兰西还是更喜欢爸爸。
“是啊,你妈妈工作非常努力。我爱我的老婆,也爱我的孩子们。”听到这里,弗兰西又高兴起来了。“可是人难道就不该过上好点的日子吗?没准儿有朝一日,工会也能既给人安排工作,又让他们还能有点自己的时间。不过我可赶不上那一天了。如今你要么成天拼命工作,要么就只能睡大街……完全没别的出路。我死了以后一定没人记得我,没人会说‘这人生前热爱家庭,信赖工会’。他们只会说‘真惨,不过这家伙一无是处,只是个酒鬼而已’。没错,他们绝对会这么说的。”
房间里一片寂静。约翰尼·诺兰愤愤地把抽了一半的雪茄烟顺着没有纱窗的窗户扔了出去。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自己的生命消耗得太早、太快了。他看了看眼前低头默默熨衣服的小女孩,孩子瘦削的小脸上蒙着一层柔和的忧伤,这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
“听好啦!”他走到女儿身边,伸手搂住了她瘦瘦的肩膀,“如果我今晚能拿到很多小费,星期一我就拿去押赛马,我知道有匹马跑得特别好。我在它身上押上几块钱,先赢个十块,再拿这十块钱押我知道的另外一匹好马,赢个一百块。如果我动动脑子,运气也不错的话,我能挣到五百块!”
真是白日做梦,他一边对孩子讲着赢钱的美梦,一边暗自想着。可是假如人瞎说出来的东西都能成真—他想—那该多美呀。于是他继续说了下去。
“然后你知道我准备干点什么吗,首席歌后?”听见他这么喊自己,弗兰西开心地笑了。这个绰号是在弗兰西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爸爸给起的,因为他信誓旦旦地说,这孩子哭起来就像歌剧女伶一样,不仅音域辽阔,调子还变化多端,富有音乐性。
“不知道,你准备干点啥呢?”
“我要带你去旅行,小歌后,就咱们两人去。咱们一路往南走,到棉桃盛开的地方去。”这最后一句他自己也挺满意,就又说了一遍,“到棉桃盛开的地方去。”然后他想起有首歌里也有这么一句歌词,于是把手塞进口袋,吹着口哨,学着帕特·鲁尼的样子跳了个踢踏舞步,放声唱了起来:
……在那雪白的原野上,
听那黑人柔声低唱,
我多想回到那里,那里有人将我盼望,在那棉桃盛开的地方……
弗兰西轻轻地亲了亲他的脸颊。“哎,爸爸,我真的好爱你。”她小声说着。
约翰尼把女儿紧紧搂进怀里,那种心痛的感觉再次袭来。“老天呐,哎,天呐!”他痛苦难耐,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如此重复着,“我算是什么父亲!”
可是再次开口对弗兰西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却相当平静:
“不过咱们这么聊下去的话,围裙就该没时间熨啦。”
“已经熨好了,爸爸。”弗兰西把围裙仔细地叠成一个方块。
“宝贝,家里还有钱吗?”
她往架子上那个豁了口的杯子里看了看:“有一个整的五分,还有几分零钱。”
“那你能不能拿出七分钱来,去给我买个假前襟和纸领子?”
于是弗兰西就去布料店给她的父亲置办周六晚上穿的衬衣了。所谓的“假前襟”就是一片上过浆的平纹布无领衬衫前襟,硬邦邦的,套上之后颈部可以用领扣固定,下摆则塞进马甲里。这东西主要用来充当衬衫,不过穿过一次就得扔掉。“纸领子”其实并不是纸做的,这个说法主要是为了体现它和赛璐珞领子的区别。赛璐珞领子是穷人用的,因为穿脏了只要用湿抹布擦干净就可以,而纸领子是细亚麻布做的,和假前襟一样浆得很硬挺,也是只能用一次。
弗兰西回来的时候,爸爸已经刮好了胡子,用水抹平了头发,擦亮了脚上的皮鞋,还换上了一件干净的汗衫。汗衫虽然没有熨过,背后还破了个大洞,但是洗得很干净,气味也好闻。他站在椅子上,从橱柜最顶层掏出一个小盒,里面装着一套珍珠纽扣,这是凯蒂送他的结婚礼物,花了她整整一个月的工资。约翰尼非常珍视这套纽扣,不论诺兰家手头多拮据,这套纽扣永远都不会进当铺。
弗兰西帮他把珍珠纽扣装到假前襟上,约翰尼又用一枚金色领扣固定住上过浆的硬领,这领扣是他和凯蒂订婚之前从希尔娣·奥戴尔那里收到的礼物,也是个他舍不得出手的物件。他用黑丝绸领带熟练地打了个端正的领结。其他侍者戴的都是现成的松紧带领结,但是约翰尼·诺兰和他们不一样。其他侍者的白衬衫要么脏兮兮的,要么虽然干净,但是熨得马马虎虎,衬衫上装的还都是赛璐珞领子。但是约翰尼和他们不一样,他身上的衬衫永远干净整齐,无懈可击—哪怕其实都是一次性的。
他终于打扮妥当了,一头波浪般的金发闪闪发光,之前的一番梳洗和刮脸让他闻起来清爽宜人。他穿上外套,扬扬自得地系好扣子。晚礼服翻领处的缎面已经破旧了,可是这套衣服穿在他身上那么合体,连裤子的缝线都是笔直的,谁又能发现领子上那一点点瑕疵呢?弗兰西看着他擦得锃亮的黑皮鞋,留意到他的直筒裤裤脚后面恰好盖住脚跟,前面又以优雅的弧度盖在脚背上。还有谁的爸爸能把裤子穿得这么得体?弗兰西很为自己的父亲感到骄傲,她小心翼翼地用一张干净的纸包好熨过的围裙,这张纸就是专门留着干这个用的。
她送爸爸去坐有轨电车。路上的女人们纷纷对他露出微笑,直到她们发现他还领着个小女孩。从外表上看,约翰尼似乎只是个英俊潇洒、无忧无虑的爱尔兰小伙,根本看不出他有个做清洁工的老婆,还有两个总也吃不饱的孩子。
他们走过加布里埃尔五金店,停下来看了看橱窗里的溜冰鞋。妈妈从来不花时间看这些东西,而爸爸则不然,听他的口气就像是早晚要给弗兰西买一双似的。他们走到街角。一辆格拉罕姆大街的有轨电车开了过来,他趁着电车减速一个箭步跳了上去,节奏把握得刚刚好。电车重新开动的时候,他还站在车厢后的踏脚台上,紧握着扶手探出半个身子,向弗兰西挥手告别。“没有人能像我爸爸这么帅气。”弗兰西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