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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姓名和家庭关系(第1页)

第一章姓名和家庭关系

世界,同万事万物一样,也是从歌中诞生的。

起初是话语,随后它们有了韵律。世界由此而成,虚空由此而分,大地、星辰、梦境、生物和诸般小神由此而生,也由此进入世界。

它们被唱了出来。

巨兽们被唱了出来,而在此之前,歌者已经唱出了星球、山峦、树木、海洋和众多小兽。标志世界边际的悬崖被唱了出来,还有那片猎场,以及黑暗。

歌曲留存,继而延续。一首恰当的歌可以把帝王变成笑柄。一首歌可以流传很久,即便词句中的事与人早就归于尘土、梦境和虚无。这就是歌的伟力。

歌曲不仅能创造世界,或是重塑现实,还能实现很多别的事。比如说,胖查理·南希的父亲就会用歌来实现他希望和期盼中的美妙夜晚。

在胖查理的父亲走进酒吧之前,那里的侍者正觉得今晚的卡拉OK之夜要落得个惨淡收场。这个小老头大摇大摆地晃了进来,从几位金发女郎身旁走过。她们就坐在角落里的简易舞台旁,带有游客特有的笑容和新晒的晒痕。老头戴一顶干干净净的绿色软呢帽,还有柠檬黄色的手套。他冲姑娘们脱帽致意,随即向她们的桌子走去。女孩都咯咯笑了起来。

“玩得高兴吗,女士们?”他问。

她们依旧咯咯笑个不停,然后说自己玩得很快活,谢谢。还说她们是在度假。胖查理的父亲对她们说,只要稍等片刻,就会更加美妙。

他的年纪比这群女孩大很多,但却有股子自然而然的魅力,像是从优良礼节和典雅举止还被世人看重的往昔岁月中流传下来。侍者放松下来。有这样的人在,今夜肯定会是个令人难忘的夜晚。

有人唱着卡拉OK。有人开始跳舞。那天晚上,老头在简易舞台上放声歌唱——不是一次,而是两次。他有动听的歌喉,还有灿烂的微笑,跳起舞来脚步轻快漂亮。他第一次上台唱歌时,唱了《风流绅士》[1];他第二次上台唱歌时,毁了胖查理的一生。

胖查理只是胖过几年。这个阶段从十岁前开始。当时他妈妈刚刚向世人宣布,这个世界上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和那头老山羊的婚姻(假如这位男士有任何异议,也请滚到一边去);还说她当初肯定是瞎了眼,才会嫁给这个人;而且她一大早就要离开这个家,远走高飞,那头老山羊最好打消追来的念头。到了十四岁,胖查理长高了些,又进行了一点儿锻炼,也就不再胖了。说实话,他甚至算不上富态,只是身形轮廓看起来略有点肉乎乎的罢了。但“胖查理”这个名字还是黏在他身上,就像嚼过的口香糖粘在网球鞋鞋底一样。他会自我介绍为查尔斯——二十岁出头时是查兹[2],书面签名则是C。

南希。但毫无用处,这个名字终究会悄悄爬进他的生活,成为他生活的新部分,就像蟑螂终究会侵入墙壁裂缝和新厨房的冰箱后面一样。不管喜不喜欢——他确实不喜欢——他都会变成胖查理。

他知道这件事没有道理可言。因为这昵称是他爸爸起的——他爸爸要是给什么东西起了名字,这名字就会牢牢粘住。

胖查理小时候住在佛罗里达,街对面那户人家养了条狗。栗色的拳师犬,长腿尖耳,那张脸看上去就好像小时候撞上过墙似的,脑袋始终仰起,小尾巴翘得老高。它绝对是狗中贵族,参加过很多狗展,拿过不少“犬种冠军”和“犬类冠军”的奖章,甚至还有个“展会冠军”。这狗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坎贝尔的麦金罗里·阿巴斯诺特七世;那家的主人们自觉跟它熟谙,则昵称它为卡伊。直到有一天,胖查理的爸爸坐在他家门廊外坏掉的秋千上品着啤酒,忽然注意到那狗在邻居家院子里来回溜达,脖子上的皮带从一棵棕榈树延伸到一根篱笆桩。

“瞧这条高飞狗,”胖查理的爸爸说,“跟唐老鸭那个朋友一个样。嘿,蠢高飞。”

过去的“展会冠军”突然滑倒并发生了变化。胖查理感觉就像通过父亲的双眼看到那条狗,觉得它要不是条邋里邋遢的高飞狗才怪呢。它简直是邋遢透顶。

没过多久这名字就在街上传扬开了。坎贝尔的麦金罗里·阿巴斯诺特七世的主人奋力抗争,但他们还不如去和飓风对抗。从未谋面的陌生人都会拍着这条曾经傲气十足的拳师犬的脑袋说:“嘿,高飞。你好啊!”它的主人很快就不带它去参加狗展了。他们没这个心情。“样子好像高飞狗。”评委们都这么说。

胖查理的父亲起的名字,都会牢牢粘住。事实如此。

这还不是他爸爸最糟糕的地方。

在胖查理的成长过程中,有很多事可以进入“他爸爸最糟糕的地方”的候选名单。比如他那双不老实的眼睛和同样不老实的手指。至少附近的年轻女士们都是这么说的,她们会向胖查理的妈妈抱怨,接着家里就要有麻烦了。比如他称之为方头雪茄的小黑香烟,只要一抽起这玩意儿,所到之处都会沾上这股气味;再比如他特别喜欢跳的一种软鞋踢踏舞,胖查理猜想这种舞步顶多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纽约黑人区流行过半个钟头;还比如他对世界流行趋势一窍不通;更不用说他似乎坚信电视连续剧是真人真事的半小时直播。对胖查理而言,这些事单独来看,都不算他爸爸最糟糕的地方,不过每一件事都对他爸爸最糟糕的地方有所贡献。

胖查理的父亲最糟糕的地方说来简单:他实在令人难堪。

当然,所有父母都令人难堪。这是与生俱来的。父母的天性就是光靠存在便能让你觉得难堪,而一定年龄段的孩子的天性是,哪怕父母只是在街上跟他们说句话,他们也会深刻体会到尴尬、羞耻和自惭。

然而,胖查理的父亲把这种事提高到了艺术层次,并且乐此不疲。他对恶作剧同样乐此不疲,从简单得异乎寻常——胖查理永远不会忘记头一次爬上一张苹果派床的事——到复杂得难以想象。

“比如说——?”有天晚上,他的未婚妻罗茜问道。胖查理很少谈及自己的父亲,此刻不得不磕磕巴巴地向罗茜解释,为什么他觉得邀请父亲来参加即将举行的婚礼是个毁灭性的坏主意。他们此时坐在伦敦南区的一个小酒吧里。很多年来,胖查理始终觉得四千英里[3]的距离和辽阔的大西洋都是绝妙的存在,足以把他和父亲阻隔开来。

“嗯——”那些难堪事儿组成阅兵方阵从胖查理脑海中闪过,每一件都让他不由自主地蜷起脚趾。他最终选出一件:“嗯,我小时候刚一转学,老爹就不断跟我说,他小时候是多么期待总统日[4]的到来。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你在总统日打扮成最喜欢的总统的样子去上学,就能得到一大包糖果。”

“哦,真是不错的法律,”罗茜说,“真希望英国也有类似的规定。”罗茜从没离开过英国,除非算上那次俱乐部18-30旅游公司的小岛假日游——她相当肯定是在地中海的某个岛屿。罗茜有温柔的棕色眼眸和善良的心灵,但地理的确不是她的强项。

“这才不是什么不错的法律,”胖查理说,“根本就没这条规定。这是他编出来的。大多数州郡在总统日都会放假,就算是那些依旧上课的地方,也没有打扮成最喜欢的总统的样子去上学的传统。打扮成总统的孩子不会得到由议会颁发的大袋糖果,也不会成为日后的校内明星,从初中一路红到高中。他还说这全看你打算扮谁,普通孩子都会打扮成最著名的那几位,林肯、华盛顿或是杰弗逊;而想出风头的孩子,则会扮作约翰·昆西·亚当斯或者沃伦·加梅利尔·哈定之类的人物。而且在节日前谈论你的计划,会带来坏运气。当然根本没这回事,但他就是这么说的。”

“无论男孩女孩都扮成总统?”

“哦,对。无论男孩女孩。所以我在总统日前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把《世界书籍百科全书》里有关总统的所有内容读了个遍,试图找出最佳人选。”

“你就没怀疑过他是在逗你玩?”

胖查理摇摇头:“如果我老爹打算整你,情况可就跟你想象的完全不同了。他会变成你有生以来遇到过的最高明的骗子。他令人信服。”

罗茜抿了一口夏敦埃酒:“那你最后打扮成哪位总统了?”

“塔夫脱。他是第二十七任总统。我穿着老爹不知从什么地方找来的棕色套装,裤腿卷得老高,前面塞了个枕头,脸上还画着小胡子。老爹那天亲自送我去上学。我昂首挺胸,骄傲地走进校园。其他孩子全都尖叫起来,不断指指点点。最后我把自己锁在厕所卫生间里哭了半天。他们不让我回家换衣服,我就穿成那样子过了一整天。简直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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