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索格8
他按下拉蒙娜家的门铃,蜂鸣器马上响起来,不一会儿大堂的门就打开了。她想得很周到,也表明她很在意。情人到来,她绝对不会敷衍了事。人们陆陆续续从电梯里走出来,有一个男人大腹便便,闭着一只眼睛,抽着浓烈的雪茄,有一个女人牵着两只吉娃娃狗,涂着红色的指甲油,和牵引绳很配。或许,透过街上袅袅的烟雾,透过两扇玻璃门,他的对手正在注视着他。摩西进了电梯,上楼去了。拉蒙娜住在十五楼,门半开半掩着,还挂着链条锁。她提防着会进来一个不是她所期待的男人。她看到是摩西,就解开链条,牵起他的手,把他拉到自己的身边,把脸凑过去。那张脸圆圆的,热得滚烫。她喷过香水,香味直扑他的鼻子。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缎子衬衫,那个样子就像围着一条围巾,**着胸脯。她满脸通红,根本不需要涂胭脂。“很高兴见到你,拉蒙娜。非常高兴!”他说。他把她拥进怀里,他发现自己突然间变得那么猴急,非常渴望与她有肌肤接触。他吻了她。
“你是说……你很高兴见到我?”
“是的!我很高兴!”
她笑着,关上门,把门闩上。她牵着赫索格的手,走过没有铺地毯的门厅,她的高跟鞋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紧凑有力,像在行军。这让他很兴奋。“来吧,”她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穿着华丽的摩西。”他们走到镀金的华丽镜子跟前。“你这顶草帽很棒。这件外套也不错,像约瑟条纹彩衣。”
“你觉得合适吗?”
“当然合适。这件夹克很漂亮。穿着这件夹克,配上你黝黑的皮肤,看起来就像一个印度人。”
“我可以去追随巴韦。”
“巴韦是谁?”
“圣雄甘地的追随者维奴巴·巴韦,呼吁地主捐献土地以分给无地的‘不可接触者’,实际上就是农民。我会把鲁德维尔的房子捐献出去。”
“要捐献财产,你最好事先跟我商量一下。我们喝一杯,好吗?我去拿酒的时候,你要不要去洗漱一下。”
“我出门前刚刮了胡子。”
“你看样子很热,好像一直在跑步,脸上还有烟灰。”
他一定是靠在地铁里的立柱上了。也有可能是路过拆房子的现场时被火堆熏到的。“好的,我明白了。”
“我去给你拿条毛巾来,亲爱的。”拉蒙娜说。
在浴室里,赫索格把领带甩到脖子后面,免得它垂进脸盆里面。这间小浴室挺豪华的,采用间接照明(这对面容憔悴的人有好处)。长长的水龙头闪闪发光,水从龙头里面喷射出来。他拿起香皂嗅了嗅。铃兰香味。他的指甲碰到水,觉得很冷。他想起了犹太人古老的洗漱仪式,犹太经典《哈加达》里面有个说法:你应该去洗漱!从墓地(众人安息地)回来以后,都是必须洗漱的。但是,这个时候为什么会想到墓地和葬礼呢?除非……有一个古老的笑话,说一个莎士比亚戏剧演员来到妓院里,当他脱下裤子的时候,**的妓女吹了一声口哨。他说:“夫人,我是来埋葬恺撒,不是来赞美他。”上中学时讲的笑话都是很难让人忘却的!
他张开嘴,凑到水龙头下面,让水冲在紧闭的眼睛上面,心满意足地喘着气。在他的眼皮底下,他的眼珠子像彩虹般明亮。他曾经写信给斯宾诺莎说:你说过无因果关系的思想会引起痛苦。我发现确实如此。在心智被动的情况下,随机的联想是一种束缚。或者说,在那种情况下,任何形式的束缚都是可能存在的。在二十世纪,人们认为随机的联想可能会泄露心灵最深处的秘密,对于这一点,你可能有兴趣知道。他意识到他这是在给死人写信。是要让历史上伟大的哲学家了解当今的时代吗?但是,他难道不应该给死人写信吗?相比当今的活人,他和死人相处可能更加密切。此外,他写给活人的信越来越疯癫。再者,对于无意识的人,什么是死亡呢?做梦也没有梦出个所以然来。相信理性可以从混乱走向和谐,相信征服混乱不需要每天都重新开始。
我多么希望!我多么希望是这样的啊!摩西诚心祈祷着。
至于他和死人的关系,确实很糟糕。他真的相信能让死人埋葬死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生命才是生命。他打开拉蒙娜家的大药柜。在从前的纽约,东西都做得很大。他兴趣盎然地研究了拉蒙娜放在柜子里面的瓶瓶罐罐,有爽肤水、雌激素深层润肤乳、“邦妮贝尔”牌止汗剂等。还有一罐深红色的处方药,一天两次,用于治疗胃病。他闻了闻,觉得一定是颠茄片,可以舒缓胃**。原料是致命的颠茄。还有治疗痛经的药丸。他始终觉得拉蒙娜不是那种会痛经的人。玛德琳倒是常常痛得尖叫。他只能搭出租车带她去圣文森特医院,她哭着喊着,叫医生给她注射杜冷丁。柜子里有几只钳子,一定是用来卷睫毛的。看起来像法国餐馆里的蜗牛钳。他拿起一只擦皮肤用的手套嗅了嗅。肘部和脚后跟特别要擦,他想,把隆起的增生擦掉。他踩下马桶的踏板,水就冲下来,但几乎没有声音。穷人的厕所里总是哗啦啦的。他给自己干燥的头发涂了一点润发油。当然,他的衬衫汗湿了,但她身上的香水足以让他们俩满意。不然他能怎样?总之还不错。再美的事物也会毁灭,这是不可避免的。时空连续体会收回各种元素,一点一点消灭,然后归于虚无。但是,虚无总比遭受折磨和无聊好吧,总是干同样的事情,遭受同样的耻辱,那才让人受不了。但是,耻辱和痛苦的瞬间似乎是永恒的,因此,如果一个人能够捕捉到这些永恒的痛苦时刻,并赋予它们不同的内容,就能完成一场革命。这怎么样!
赫索格用毛巾裹住手掌,像理发师一样,擦掉发际线上的水珠。接着,他想到要称一下体重。他先结束大便,减轻一点重量,站着脱掉鞋子,然后像个老头似的叹了一口气,走上体重秤。在他的双脚之间,体重秤的指针一下子就滑过了一百七十磅[2]的位置。他在欧洲好不容易减掉一些体重,如今又都回来了。他又把脚伸进鞋子,使了很大的劲也没穿好,就这样踩着鞋子的后跟,回到拉蒙娜的起居室,那既是起居室,也是卧室。她正拿着两杯金巴利酒在等着他。这种酒的味道苦甜参半,气味闻起来有点像煤气,像是从总管泄漏出来的煤气。但全世界都在喝这种酒,赫索格自己也喝过。拉蒙娜把酒杯放在冰箱里冰镇过。
“祝你好运。”
“祝你健康!”他说。
“你的领带怎么甩在背后?”
“是吗?”他把领带拉回到胸前,“健忘,我现在丢三落四的。有一次,我上完厕所,把外套塞到裤子后面,就走进教室上课了。”
拉蒙娜似乎很惊讶:他居然会跟她讲起他自己的丑事。“那是不是很可怕?”
“不太好。但是,对学生来说,这反而让他们释放了压力。老师是个凡人,但他并没有丢一次脸就一蹶不振。这种事情比课程内容更有价值。后来有一个女学生跟我说我很有人情味,这让我们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对于任何问题,你的回答都那么完整,那么一本正经,这倒是很有意思的。你这个人确实很有意思。”她深情款款,非常迷人。她的牙齿很漂亮,乌黑的眼睛流露出温柔的光芒,周围画着黑色的眼线。她笑盈盈地看着他。
“人家都装斯文,你却用这种方式装粗鲁,就是为了看起来更像芝加哥人。真好玩!”
“有什么好玩的?”
“这种做法很霸气。不是你的真面目。”她又给他斟满酒,然后站起身来,要去厨房,“我去看看米饭烧得怎么样。我放点你喜欢的埃及音乐。”她系着一条宽大的漆皮腰带,让腰显得更细。她俯身摆弄着留声机。
“饭菜闻起来很香。”
穆罕默德?阿尔贝卡的乐队一开始是敲着长鼓和铃鼓的,然后是弦乐和管乐器。接着一个喉音很重的歌手开始唱:“我的塞得港……”赫索格独自一人在房间里看着书、戏剧节目单、杂志和图片。有一张拉蒙娜还是小姑娘时的照片装在蒂芙尼镜框里。当时她七岁,长得聪明伶俐,倚靠着一排长毛绒玩具,一根手指压在太阳穴上。他记得那个姿势。上一代人经常摆这个姿势。小爱因斯坦,神童。耳洞,盒式项链坠,垂在额前的鬈发,他记得很清楚,当时的小姑娘都打扮成这个样子,在当时算是很漂亮、很性感的。
塔玛拉姑妈的钟开始报时了。他走进客厅,看到了那台钟,钟面是老式的珐琅瓷面,掐着长长的金丝,像猫的胡须。他听着清脆的钟声。钟的下方有发条。要拥有这样一座钟,生活必须很有规律,还要有一个永久的居所。这间小客厅的欧洲气息很浓,墙上挂着威尼斯风景画,架子上摆着荷兰的瓷器,把窗帘拉起来,他可以看到帝国大厦、哈德逊河以及绿色与银色交相掩映的城市夜景,半座纽约城都亮着灯。他若有所思地又把窗帘放下来。他相信,只要他开口,这个收容所他是可以随便来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开口呢?因为今天的收容所可能是明天的监狱。听拉蒙娜说,一切都非常简单。她说,她比他本人更了解他自己的需求,这一点很可能说得没错。拉蒙娜有什么想法都会充分地表达出来,毫不犹豫,她说话热情洋溢,感觉在唱歌剧,大气磅礴。她说她对他的感情很深、很成熟,她非常想帮助他。她跟赫索格说,他这个人其实挺好的,他自己可能没有怎么意识到,他有深刻的思想,长得帅(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他都觉得不好意思),只是比较忧郁,不敢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是一个受到上帝**的人,渴望恩典,却轻率地逃避就在眼前的救赎。赫索格有很多优点,很有天赋,但因为某种原因,居然找了一个冷淡、趣味不高、让他失去男性雄风的女人当老婆,妄想让她传宗接代,而玛德琳却看不起他,对他用了残忍的手段,仿佛是怪他作践自己,无故爱上她,背叛自己的灵魂,所以要惩罚他。她接着说,还是像在唱歌剧,还是那么大气磅礴,让他感到惊讶不已,她说他真正要做的,是兑现他的伟大天赋,充分发挥他的智慧、他的魅力、他的教育,放飞自己,致力于实现生命的意义,为此,他不能分心,而是应该谦卑而自信地继续开展他的学术研究。而她拉蒙娜希望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给予他因为遇人不淑而错过的东西。她说,爱的艺术可以帮她实现这个目的,爱是崇高的精神成就之一。她说,爱是一种可贵的财富,可以让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如果有时间,而他仍然精力充沛,他必须向她学习如何通过肉体焕发精神的活力,肉体是精神宝贵的栖息场所。愿上帝保佑拉蒙娜,在布道的时候,她的内心和外表一样光彩照人。啊,她是一个多么可爱的演说家啊!但是,我们说到哪儿了?哦,对,他要接着搞他的研究,致力于实现生命的意义。他赫索格完全可以实现生命的意义!他捂着脸笑了起来。
但他心里清楚,这些大气磅礴的演讲,他是靠装腔作势招来的。为什么喜园会感慨地说“哦,你是我的哲学家,我的爱情教授”?因为赫索格装模作样,只关心虚无缥缈的东西,把自己弄得像一个哲学家,他鼓吹创造性的理性,宣扬以德报怨,崇尚经典名著里面的那些智慧。因为他思考和关心信仰。(如果没有信仰,人类生活就只有技术变革、时尚、销售、工业、政治、金融、实验、自动化等初级原始的东西,生活中将只剩下人们死后才能终结的那些不光彩的事情。)是的,他看起来很像,他的行为举止也很像喜园口中的哲学家。
那么,他为什么到这里来呢?他来这里,是因为拉蒙娜喜欢他、看重他。她觉得她可以帮他恢复生活的秩序,帮他恢复理智,如果她真的能做到,那么,他和她结婚就是理所应当的。或者说,按照她的那套说辞,他就会希望和她在一起,这将是真正意义上的结合。餐桌、床、客厅、钱、洗衣机、汽车、文化和**将编织成一张大网。换言之,一切都将变得很有意义。快乐是一个荒谬甚至有害的想法,除非快乐能够面面俱到,无所不包,但是,在这样特殊和幸运的情况下,大家都摆脱了最难熬的病痛,这里面有奇迹的作用,也是因为有生存和追求快乐的本能,这是宗教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她的生活,拉蒙娜说,只能用抹大拉的基督教术语来解释,在这个情况下,面面俱到的快乐是可能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快乐是一种责任,拒绝回应对于快乐的指责(这是一种可怕、自私的错觉,一种荒谬的行为)是懦弱的行为,是在向邪恶投降,向死亡本能投降。赫索格知道什么叫作起死回生,起死回生意味着什么,而她拉蒙娜也知道死亡和空虚的苦涩滋味。是的,她也知道!但是,她和他在一起真正庆祝过一次复活节。她知道复活是什么。他可能会对感官愉悦视而不见,但和她在一起,他们俩的衣服都脱光了之后,他就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再多的精神升华也无法取代肉体的快乐,无法取代那种认识。
摩西低着头,认真地听着,笑都不想笑一下。有些是大学里面或者平装书中的扯淡,有些是鼓动人家结婚的宣传说辞,但是,考虑到有那些对她不利的东西,她就是真心实意的。他同情她、尊重她。这一切都是真真切切的。她的心是赤诚的。
当他私下嘲笑肉欲复兴的时候,他是在嘲笑他自己。赫索格!他是肉欲复兴的王子,他现在的打扮很有男子汉的气概!孩子们呢?他们会接受一个新的后妈吗?拉蒙娜,她会带琼去看圣诞老人吗?
“你在这里啊!”拉蒙娜说,“要是塔玛拉姑妈知道你对她沙皇时代的藏品感兴趣,她会很高兴的。”
“这些摆设很有历史气息。”赫索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