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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儒教2(第3页)

地有肥瘠,故有五等之别。他们所主张均田之法,原则上认田为公产,不得买卖;又沿袭封建社会的田制,令农民耕公田,以代租税,而自耕之领田则不出租税。

古者公田,藉(借民力)而不税,廛而不税(税其店铺,而不税其货物)。关,讥而不征。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

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田里不鬻,墓地不请。

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均产制度,必须先把一切私有的土地都没收为公有,然后可以分给农民。这是绝大的改革,当时的君主都没有这个魄力,故这个制度只成为一种理想,后来董仲舒主张限田,到哀帝时师丹、孔光、何武要实行限田,皆不曾实行。到王莽时,才决心实行没收私有土地,不得私行买卖,又实行分田。但三年之后,这个政策也不能不废止了。

《王制》是博士诸生所作,其中制度受孟子的影响最大,往往迂阔难以实行。文帝与窦后都是无为主义的信徒,他们虽令博士先生们做此书,也不过当他作一件假骨董看而已。书中又有三年的丧制,说:

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庶人。

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

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

这种制度在实际生活上有很大的困难,故不为一般人所赞成。文帝主张短丧,三十六日而除服,汉朝悬为定制。这也许是《王制》不见采用的一个原因罢?

五、董仲舒与司马迁

——干涉论与放任论

董仲舒在《对策》里曾说:“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春秋繁露》有《度制篇》(二七),即申说此意: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

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欲无所穷而俗得自恣,其势无极,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赢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

他的理想的社会是一个重新封建的调均社会。他在《繁露》第二十七八两篇里略说这个理想。这社会是封建的,

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坿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

是等级分明的,凡有二十四等,“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是有均田制度的,

方里八家,一家百亩,以食五口(本身与父母妻子为五口)。上农夫耕百亩,食九口,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次五人。

此与《王制》的均田制度相同。他在别处又说: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汉书》二四)

这也是《王制》的话。

但他也明白这个平均土田的制度是不容易恢复的了,所以他只主张实行两个比较和缓的主张:一个是禁止官府贵族与人民争利,一个是限民自由。他说:

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无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寝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对策》三)

故他主张:

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蔡,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

限民名田的主张不是彻底的均田,只是立一个私有田产的限制,每个私人名下的田产不得过这个法定的额数。董仲舒说当时贫富不均的情形是由于井田制度破坏之后田地成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故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富人)又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

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更卒是在郡县给役,一月而更换。正卒是给事于中都官。综计一岁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比那使民一岁不过三日的古制,要多30倍)。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无田者耕地主之田,以十分之五给田主)。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无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以上说秦时状况)。汉兴,循而未改。(《汉书》二四)

所以他提出限田之法:

古井田法虽难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钱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这是他的“调均”政策的一种。均即是均平,即是均贫富。儒者也知道人的材力不平等,但他们总想用人力去使他们比较平等,总想用“度制”做到“调均”的社会。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看董生的朋友司马迁的意见。司马迁是受道家的自然无为主义的影响很深的,故他对于那贫富不均的社会,并不觉奇怪,也不觉得有干涉的必要。

在他的眼里,商人阶级的起来,不过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他很平淡的说:“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以下均引《史记》一二九,《货殖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这不但是自然的现象,并且是很有益于社会的。社会国家都少不得商人,商人阶级是供给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他说:

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其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

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耶?《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而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

司马迁在这里把农工商虞(虞是经营山泽之利的,盐铁属于此业)四个职业分的最清楚,“商而通之”一语更是明白指出商业的功用。同书里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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