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的跟随者
仿冒者仅仅生产一种假冒可口可乐的饮料,就已经搞得公司焦头烂额了,现在又有成百上千的瓶装饮料利用可口可乐的名气大赚其钱。坎德勒的侄子轻蔑地形容他们是“每天早晨迅速成长的小饮料”,并为不可能避开这些“讨厌的跟随者”而感到悲哀。
20世纪初的头几年,公司对仿冒者的有力打击产生了惊人的效果。1901年,公司起诉了彭伯顿以前的合伙人之一约翰?丹尼尔,因为他只是在标准的可口可乐配方中加入粉色西番莲或西番莲花(据说也是壮阳药),就制成了自己的西番莲可口可乐。在法庭上,约翰?坎德勒声称,丹尼尔在5加仑小红桶里销售的饮料,每加仑要比可口可乐便宜25美分,这是一种“欺骗和误导公众”的行为。丹尼尔的律师则辩护说,他并没有侵犯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权,因为“古柯”和“可乐”是描述成分的词,并不属于侵权问题。结果,可口可乐公司输掉了这场官司。第二年,约翰?坎德勒在新泽西州提起另一个类似的诉讼,控告奥斯卡?格勒内利和查尔斯?尚克厚颜无耻地出售名为“可口可乐-可乐可口”的饮料。格勒内利和尚克没有否认自己的行为,他们准备了和丹尼尔一样的辩词:可口可乐是一个纯粹描述性的词语。坎德勒害怕再遇上这个爆炸性问题,于是撤诉了。
亚特兰大其他的糖浆生产商和瓶装商宣布了一个仿制可口可乐的公开时节。一家名为非洲可乐的公司大胆地在埃奇伍德大街上开办了一家工厂。1903年,约翰?坎德勒指派华盛顿一家律师事务所,给亚特兰大的仿冒者寄去了一封恐吓信,希望他们能知难而退,后来萨姆?多布斯还亲自登门造访。“可乐爱得”的所有者向多布斯承认他收到了这封信。“你为何不辞辛劳千里迢迢到华盛顿找一个律师呢?”他讥笑道。他继而又狂傲地补充说:“就算我是冒牌货,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呢?”
彭伯顿生前将他的配方卖给了不同的几个人,但他的灵魂一定在忙于继续批发这个秘方,因为这一大群可乐的主人都自称,他们的饮料和原创的饮料一样好。这些仿冒品名目繁多,难怪可口可乐人干脆把它们统称为“假冒可乐”。